为进一步助力公司深入学习、精准把握和主动适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高质量推动公司依法治企和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3月22日上午,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石小松律师、王娜律师受邀为天津住宅建设集团开展了新《公司法》专项法律培训,天津住宅建设集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职工代表等十余位员工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石小松律师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新修订《公司法》的相关知识。石小松律师“以什么是公司”为切入口,强调了公司的独立人格。同时从《公司法》的修订背景、历程及重要性入手,将《公司法》的主要修订内容总结为八个方面,并通过新旧法条对比,厘清了《公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王娜律师带领天津住宅建设集团各参训员工,了解、学习新《公司法》法条,对法条内容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做出了生动解读。此外,王娜律师针对天津住宅建设集团的实际情况,详细分析了集团在公司章程、业务开展等方面面临的风险,并为公司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和风险防范措施。
在互动环节,参训员工就法条具体内容和公司的发展需要进行积极提问,石小松律师和王娜律师耐心解答,现场气氛热烈。员工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让他们受益匪浅,不仅加深了对公司法的理解,也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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