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收到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郭某涉嫌诈骗罪原一审判决,发回某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该案系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张麦昌、刘云芳律师作为法援律师担任二审阶段辩护人。
案情简介: 被告人郭某为二手车交易商,检察院认为被告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审法院认为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张麦昌、刘云芳律师通过会见及分析卷宗材料,提出被告人郭某无罪的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不构成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辩护律师指出,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被告人欺骗行为—被害人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被告人获得财物—被害人受到损失,该案被告人没有欺骗行为(用假手续解押不是被告人的行为),而产生错误认识的是车管所,车管所未处分财物,也未遭受损失,出钱买车的人得到了车辆,故该案不存在真正的被害人,也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经辩护律师与二审法官进行深入沟通,最终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据悉,在2022年度内,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中心先后组织张麦昌、周永伟、魏西京、李佩尧、罗林、严越、陈阿龙、邢超、张玉笛、刘云芳、马永红、阮润红等律师,承办省司法厅、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10件。此外,专业中心律师先后开展进校园、进企业等普法活动7场,4名律师获聘为陕西省“红领巾法学院”普法讲师团成员,积极履行了律师的社会责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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