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邮箱

中文 EN

精选案例
证券与资本市场 争议解决 刑民交叉 刑事法律业务 行政案件 非诉讼类
  • 不正当竞争纠纷

    委托人麦克韦尔有限公司发现业内出现MAX MIWU产品中印有与自身企业名称极为相近的麦克韦尔雾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麦克韦尔雾化公司”),后向主管部门提起了关于企业名称的投诉及行政查处,并在其继续使用企业名称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难点在于如何快速制止侵权企业使用近似企业名称及让侵权人赔偿损失。本所律师代委托人向主管部门提起投诉,经主管部门要求麦克韦尔雾化公司对企业名称予以变更被拒后,主管部门将麦克韦尔雾化公司的名称强制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高效达到制止对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登记企业名称的目的。因麦克韦尔雾化公司在被主管部门使用统一信用代码显示企业名称后仍继续使用原企业名称,本所律师代理委托人继续向主管部门发起行政查处申请,主管部门后对麦克韦尔雾化公司及生产侵权产品的关联方开展查处并责令停止生产侵权产品。与此同步,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本所律师提交了麦克韦尔雾化公司及关联方获取高额利润及主观恶意明显的证据,法院参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顶格判赔,判决麦克韦尔雾化公司及关联方赔偿我方委托人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500万元。

    承办律师 张新河 刘婷

    (2021)粤03民初5669号

  • 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纠纷

    四川五丰黎红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五丰黎红公司”)发现怀化新黍红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新黍红公司”)擅自使用与其五丰黎红花椒油商品近似的包装、装潢,委托本所律师提起诉讼。本案难点在于新黍红公司所使用商标在调味酱中经其法定代表人申请并已核准注册,且持续使用了十余年的时间,对其商标予以无效的难度较大。本所律师接受五丰黎红公司委托后对案件进行梳理并积极搜集证据,庭审中重点向法院阐述新黍红公司通过组合使用注册商标及仿冒委托人产品包装、装潢等方式实施侵权行为。一审法院判决新黍红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销商停止实施不正当竞争及商标侵权行为,并责令新黍红公司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连带赔偿委托人250万元。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承办律师 张新河 刘婷

    (2021)粤0307民初11865号;(2021)粤03民终26277号

联系我们

北京总部More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100022

电 话:(010) 5086 7666

传 真:(010) 5691 6450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西安More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7层、15层,710061

电 话:(029)8836 012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深圳More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1期19楼,518046

电 话:(0755)8860 038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海口More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86号华彩·海口湾广场A座1008、1009,邮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 4181

传 真:(0898)6625 5316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上海More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768号博荟广场C座905室,200023

电 话:(021)6390 1100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广州More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2901室,510510

电 话:(020)3739 266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杭州More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1501-1503室,310002

电 话:(0571)8577 992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沈阳More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40层,110013

电 话:(024)2250 338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南京More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6层,210008

电 话:(025)8411 161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天津More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2601室,300141

电 话:(022)2445 982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菏泽More

地 址: 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菏建·数码大厦B座西单元19层,274005

电 话:(0530)5566 14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成都More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栋11层1101室,610020

电 话:(028)8774 7485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苏州More

地 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幢12层,215316

电 话:(0512)6758 6952

传 真:(0512)6758 6972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呼和浩特More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河大街西蒙奈伦广场3号楼B座8层,010050

电 话:(0471)5166 27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香港More

地 址: 香港特区上环干诺道中200号信德中心(西翼)20层2002号

电 话:(00852)2333 9989

传 真:(00852)2333 9186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武汉More

地 址: 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1号越秀.财富中心写字楼11层1101-1102,430030

电 话:(027)8361 519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郑州More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楷林中心10座12层,450046

电 话:(0371)8895 988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长沙More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7号第六都兴业IEC32层,410021

电 话:(0731)8218 3551

传 真:(0731)8218 3551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厦门More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69号新景地大厦23层,361016

电 话:(0592)5211 00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重庆More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支路10号成大锦嘉国际大厦10层,400020

电 话:(023)6775 996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合肥More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华润大厦西塔B座30层,230071

电 话:(0551)6293099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宁波More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三眼桥街51号宁铸中心5号楼27层(宁波塔-27F),315199

电 话:(0574)8737 873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济南More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舜泰广场933号博晶大厦25层2513室

电 话:(0531)8828 5613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隐私政策

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设立于中国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网站上的信息仅供您参考,不应视为本所为本网站访问者就特定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本网站访问者不应将其作为作为或不作为的依据。

本所对本网站及网站所包含的文字及图片等各类信息拥有知识产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使用。

本网站超链接的第三方网站不受本所控制,仅为您方便之需,本所不对该等网站的访问者承担任何明示、默示的担保或责任。

欢迎访问本网站,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