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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助力科学城租赁成功发行全国首单低空经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康达律师助力“北京握奇”通过GB/T 35770-2022国家标准与ISO 37301:2021国际标准双认证 康达律师为虚开发票案委托人成功辩护获无罪结果 康达助力宁波圣龙集团完成对博格华纳新能源公司的股权收购 康达律师代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缓刑判决

康达助力科学城租赁成功发行全国首单低空经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康达律师助力“北京握奇”通过GB/T 35770-2022国家标准与ISO 37301:2021国际标准双认证

康达律师为虚开发票案委托人成功辩护获无罪结果

康达助力宁波圣龙集团完成对博格华纳新能源公司的股权收购

康达律师代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缓刑判决

康达律师代理的内幕交易罪案历时两年获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刘某某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核心事实为:刘某某与某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李某系朋友关系,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电话联系。此后,刘某某控制其证券账户交易涉案股票,成交金额达1100余万元。侦查机关认为其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核心难点】1.待证要件特殊:需证明刘某某“知悉”并“利用”李某传递的内幕信息,而非仅凭敏感期联系推定犯罪。2.间接证据局限:仅有通话记录,缺乏信息传递内容、交易决策与内幕信息匹配性等直接证据。3.司法实践压力:同类案件中,敏感期接触联络,巨额交易通常被提起公诉,不起诉难度大。同时,当前证券犯罪打击呈现“零容忍”高压态势,政策强调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也给辩护人工作带来极大压力。【辩护方案与关键突破】1.深度证据挖掘:梳理刘某某交易决策独立性证据,包括其长期跟踪行业研报、技术分析笔记、同类交易历史记录等,证明交易可能基于公开信息及专业研判。2.已有案件支撑和类案检索:向公诉机关提供本团队近几年已有类似内幕交易案件的判决参考获得公诉机关认可。同时,提炼全国范围内证据不足不起诉的裁判规则,强化辩点支撑。3.精准锁定辩点:指出证据链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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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康达律师代理某诈骗案获不予批捕决定

近日,我所律师在王某涉嫌诈骗一案中,抓住14日的黄金辩护期,成功为当事人在侦查阶段争取到不予批捕决定,为案件的后续办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案当事人王某涉嫌于十年前通过他人介绍,在不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为自己购买某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为家人购买某回迁房,后相关房屋拆迁、转让,涉案金额近500万元。我所律师在王某被刑事拘留的次日,接受其家属的委托介入案件,14日内共会见王某4次。在通过王某本人及其家属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并调取相关证据后,辩护律师发现,王某为购买涉案土地、房屋的花费较高,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王某知道涉案土地或房屋存在问题,王某也没有实施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亦没有参与到中间人的具体操办过程中;而且,王某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满足《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580条规定的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我所律师及时于审查批捕期间向检察机关递交《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结合当前的刑事政策,提出王某对于涉案诈骗行为并不知情、王某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且对其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最终,我所律师的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王某于刑事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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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康达律师承办的某高利转贷案获不予批捕决定

近日,我所律师在徐某某涉嫌高利转贷一案中,成功为当事人在侦查阶段争取到不予批捕决定,阻止了办案机关以精神病鉴定为由无限期延长拘留期限的行为,为案件的后续办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本案当事人徐某某曾与案外人武某某之间有1200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后武某某与徐某某商议,由武某某将其对张某某的1200万元债权转让给徐某某,以清偿债务。由于张某某未能及时履行债务,徐某某通过法院启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之后于2016年,武某某被某法院判处高利转贷罪,至2024年,张某某得知该笔1200万元借款最初来源于武某某涉案的一笔银行贷款,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中止了长期以来的民事强制执行程序。 我所律师在徐某某被刑事立案初期,接受其本人的委托介入案件,向徐某某及其家属充分了解情况并调取相关书证。经过全面、深入地研究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的材料,辩护律师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徐某某并未参与高利转贷行为,也不知道武某某对张某某的债权来源于银行贷款,其只是受让了武某某对张某某的债权,以实现其对武某某的债权。 然而,公安机关仍将徐某某刑事拘留,并于3日内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意外的是,检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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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康达助力科马材料北交所上市顺利过会

2025年8月11日,由我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马材料”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5年第19次审议会议通过。科马材料是一家专注于干式摩擦片及湿式纸基摩擦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致力于新型摩擦材料的开发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干式摩擦片主要应用于离合器和扭矩减振器,适用装配手动变速器(MT)、电控机械式自动变速器(AMT)、扭矩减振器的车辆。湿式纸基摩擦片主要应用于液力自动变速器(AT)、湿式双离合自动变速器(DCT)、无级自动变速器(CVT)、混合动力专用变速器(DHT)。公司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离合器委员会理事单位、中国摩擦密封材料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国内干式摩擦片行业标准的主导者之一,参与多项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的起草,生产的干式摩擦片多达二十余种材质、8000多个型号,公司取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等称号。公司深耕传动摩擦材料行业二十余年,具有较好的行业口碑,客户包括采埃孚(嘉兴)、法士特伊顿、福达股份、长春一东等国内主要离合器生产企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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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康达律师成功为民营企业家辩护,终审驳回抗诉并争取到缓刑

近日,河北省某中级人民法院对我所代理的某民营企业家行贿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审缓刑判决。该案审结后,管理着某地方支柱企业的民营企业家得以摆脱历史包袱,将精力重新投入到企业经营中。本案在一审中具有极高的诉讼难度,一方面案件由国家监委在查处某中管干部时直接移送线索,具体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对本案均极为重视;另一方面案件当事人涉及的行贿金额近18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此外,由于该案系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形成的陈年积案,若认定为法定刑明显更轻的单位行贿罪将导致案件经过追诉时效,重罪改为轻罪的现实阻力巨大。律师团队审时度势、据理力争,充分向法庭阐明了本案在适用法律以及罪名适用上存在的诸多争议问题,以及当事人所具有的认罪悔罪、重大立功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最终,一审法院虽仍然维持行贿罪的定性,但判决适用缓刑,大幅减少了刑期,使得长期羁押的民营企业家恢复自由。但基于对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同认识,检察机关在一审宣判后第一时间提起抗诉,并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轻,不应适用缓刑。面对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带来的强大压力,在二审过程中,我所律师向法庭重点展示了该案不同于一般行贿案件的特征:首先,贿赂犯罪为对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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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康达律师代理优秀民营企业家涉四罪上诉案,二审成功发回重审

近日,重庆市某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民营企业H医药集团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荣获“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的王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指控金额3000余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作出二审裁定。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本案不仅涉嫌罪名多,每一项罪名复杂并具有争议性;而且本案系由H医药集团的股东J公司(国有公司)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而发。此外,J公司与包括王某某在内的多名自然人股东还存在巨额的民事诉讼纠纷。案件内外各种因素并存,导致本案难上加难。我所律师作为本案的辩护人,在坚持全案无罪的辩护思路基础上,做了大量二审辩护工作。第一,通过调查取证,向二审法院提交了近百页的新证据材料;第二,与二审合议庭法官、二审检察员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沟通,针对双方持有争议的事实采信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多次提交书面意见;第三,通过其他途径,向有关部门反映本案存在的错误和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本案难点】第一,本案被告人与其他“共犯被告人”被分案处理,导致本案可能出现“不审而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一审开庭时,部分分案处理的被告人的判决已经生效,为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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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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