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律师代理复杂房屋买卖纠纷案,历时四年终获浙江高院改判胜诉
康达助力科学城租赁成功发行全国首单低空经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康达律师助力“北京握奇”通过GB/T 35770-2022国家标准与ISO 37301:2021国际标准双认证
康达律师为虚开发票案委托人成功辩护获无罪结果
康达助力宁波圣龙集团完成对博格华纳新能源公司的股权收购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孙某、上海某贸易公司非法经营罪一案作出二审宣判,采纳我所律师辩护意见,认定上海某贸易公司及孙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撤销一审相关判项,改判上海某贸易公司罚金19万元、孙某有期徒刑四年,较一审七年刑期大幅减轻。本案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上海某贸易公司及孙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公司罚金20万元、孙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万元。我所律师接受上诉人孙某及上海某贸易公司委托介入二审后,经阅卷、会见及全面梳理材料,认为一审在孙某主犯地位、实际控制人身份的认定及量刑,均存在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遂围绕主从犯区分、实际控制人认定、单位犯罪责任划分等核心争议展开攻坚。以证据为核心,破解“主犯”认定僵局辩护团队首先瞄准“上海某贸易公司是否构成从犯”这一核心问题。经查,上海某贸易公司在本案中仅充当“中介”,向上海某通公司转达付汇需求,未参与骗购外汇、制作虚假单证等核心实行行为;非法付汇收入占公司总收入万分之一,八年累计获利仅17万元。相较之下,上海某通公司以非法买卖外汇为主营业务,独立完成骗汇操作并控制资金流向。我所律师提出,一审未区分双方作用大小,将
More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取得全面胜诉。【基本案情】2024年,委托人向浙江某公司(下称“主债务人”或“子公司”)供应汽车零部件,累计货款近千万元,其中商业承兑汇票近300万元,货款债权600余万元。随着主债务人经营情况恶化,委托人近千万元应收账款面临坏账风险。2025年10月,我所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期间,主债务人的唯一股东(下称“母公司”)于2026年2月进入破产程序。【案件亮点】一、确定“诉讼确权+破产申报”双线并行策略,实现破产程序与诉讼程序协同本案涉及货款债权、票据债权双重法律关系,若合并审理将导致程序拖延,且母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但尚有大量资产、具备重整价值。基于此,我所律师制定了“诉讼确权+破产申报”的双线并行策略:针对600余万元货款债权,对子公司提起给付之诉,同时主张母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旨在通过生效判决锁定母公司的连带责任,确保即使子公司无力清偿,委托人也不会因“母公司破产程序”而丧失追偿路径。针对300万元票据债权,将其从诉讼中剥离,转而通过破产程序向母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实现快速确权、及时参与分配。如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委托人仍可向子公司主张剩余部分,实现
More2026年7月8日,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特”)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股票代码920189,康达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顾问。康美特是一家从事电子封装材料及高性能改性塑料等高分子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年来先后承担、参与多项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康美特电子封装材料广泛应用于新型显示、半导体照明、半导体器件封装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客户群体已覆盖全球头部LED封装厂商中的欧司朗、亿光电子、Dominant、首尔半导体、Lumileds及国内头部企业鸿利智汇、国星光电、瑞丰光电、木林森、聚飞光电、三安光电等,并已成功进入TCL科技、海信、京东方、小米、比亚迪、创维等知名终端厂商供应链。康美特高性能改性塑料产品广泛应用于运动及交通领域头部安全防护、液晶面板及锂电池等易损件防护以及建筑节能等领域,目前已进入京东方、亿纬锂能等我国知名电子电器制造企业供应链。康美特高性能改性塑料产品广泛应用于运动及交通领域头部安全防护、液晶面板及锂电池等易损件防护以及建筑节能等领域,目前已进入京东方、亿纬锂能等我国知名电子电器制造企业供应链。康达自项目启动
More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梅某某诉刘某某,标的超6亿元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在北京某中院取得胜诉判决。在同类上市公司股权代持案件鲜有司法判例的背景下,我所律师凭借扎实的办案功底、缜密的思路,制定了符合案件的诉讼方案,以此精准预判被告抗辩思路并予以完美回击,从而为当事人追讨回投资收益,并为后续同类案件提供可参考的判例。【案情背景】原告梅某某与被告刘某某曾就梅某某投资目标公司一事与刘某某签订了一系列协议。其中约定刘某某将其持有的部分目标公司股权以2000万对价转让给梅某某,并约定该部分股权由刘某某替梅某某代持。目标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因吸引投资人发生定增等情形导致了梅某某的持股比例被相应稀释,于是原、被告经协商一致于2017年签署了一份股权代持协议,其中确认了梅某某的持股比例。后因目标公司发展良好,完成了上市申报。但后续原告向被告主张投资收益返还的过程中,被告提出双方之间并非股权转让关系,而是借款关系,且出示一份上市申报前双方签署的《借款协议》。对此我所律师迅速判断此协议是被告为规避有关部门对上市公司存在代持情形的监管而签订的假协议。同时,对复杂的资金流转过程进行梳理,针对其中异常的资金往来进行
More【案件概况】本案系某省会机场发起的房屋租赁纠纷,索赔数额达数千万元。诉讼之初对方即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企业运营资金,当事人多年经营事业岌岌可危,叠加多方外部压力,维权举步维艰。 【困境与难点】1.诉讼周期长达两年,本诉、反诉同步审理,同步开展两项工程造价鉴定,双方对损失认定分歧巨大;2.纠纷交织房屋质量、消防、疫情占用、缔约隐瞒等多重争议,历年往来材料零散缺失,证据搜集梳理难度极大;3.房屋租赁纠纷裁判普遍倾向折中定责,加之对方国资背景、诉请类目繁多,客户胜诉预期极低。【专业攻坚】接受委托后,我所律师搭建全流程一体化代理方案,从证据梳理、专业论证、情理陈述三层维度系统破局:其一,在原始证据不足的前提下,逐条梳理双方多年场地交接、维修催告、往来商函等全部资料,梳理完整案件时间轴,固定出租人构成根本违约的完整证据链条,形成数百页完整证据卷宗。其二,围绕消防、起租时点、先履行抗辩权、过错划分等核心焦点层层论证,通过咨询行业专家、检索海量判例及权威观点,最终形成四十余万字检索材料。其三,庭审中完整陈述民营企业受保全、疫情、出租人违约三重冲击陷入经营困境的客观现状,清晰还原客
More2026年6月30日,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06915.HK)成功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港股“抗血清第一股”,我所律师本次担任发行人江西生物的中国法律顾问。江西生物是全球最大的人用破伤风抗毒素(人用TAT)提供商和出口商,历史可追溯至1969年,于1997年就人用TAT获得政府部门批准上市。江西生物于国内人用TAT市场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市场份额连续19年保持50%以上;海外销售方面,江西生物于往绩记录期间将人用TAT出口至亚洲及非洲的逾30个国家和地区,占中国出口量的近100%。江西生物是全球少数实现全产业链整合的抗血清公司之一,具备横跨全产业价值链的端到端能力,是全球唯一一家使用重组蛋白、mRNA及无血清抗原开发抗血清产品的公司,处于抗血清行业的质量提升及技术升级前沿。本次全球发售价格为每股H股11.20港元,全球发售所得募集资金约为4.06亿港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产品研发、新生产基地建设及技术流程升级。本次发行完成后,江西生物将继续推进人用抗血清产品管线的开发、加速兽药产品的开发及市场渗透,利用自身广泛的全产业链技术优势,开发医药产品,以解决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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