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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律师成功通过执行监督/执行申诉信访多程序撤掉客户被执行人身份 康达律师代理债权人行使“连环撤销权”案获全面胜诉 康达律师代理某银行手机渠道适当性义务纠纷案件获一、二审胜诉判决 康达助力容知日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康达律师代理针对恶意诉讼的维权案件获高院二审改判胜诉

康达律师成功通过执行监督/执行申诉信访多程序撤掉客户被执行人身份

康达律师代理债权人行使“连环撤销权”案获全面胜诉

康达律师代理某银行手机渠道适当性义务纠纷案件获一、二审胜诉判决

康达助力容知日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康达律师代理针对恶意诉讼的维权案件获高院二审改判胜诉

康达助力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近日,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09,以下简称“和展能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实施完毕,康达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全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展能源成立于1996年11月,于1998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土地一级开发、城市公共服务等业务实现剥离,进一步聚焦新能源及其相关配套产业链的发展,全力拓展和培育新能源及混塔业务,持续优化战略布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得到改善,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为未来上市公司新能源及混塔业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康达律师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项目各阶段的法律工作,凭借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及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与信赖,未来,康达律师将持续在资本市场提供高质量的证券法律服务。项目组成员苗丁 李冲 苗梦舒 李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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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康达律师代理一起开设赌场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获撤案决定

本案当事人被控告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公安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我所律师介入。经全面、深入研究案件情况,挖掘案件背景,我所律师认为本案起源于两起民间借贷纠纷,系两名债务人为逃避还款义务,互相串通,试图以刑事手段扰乱经济纠纷。多份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闭环,是本案面临的最大挑战。我所律师以客观事实为突破点,合理利用证据规则,优化证据排列组合,以客观证据的矛,攻言词证据的盾,提出“参与赌博”不等于“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不等于“开设赌场”、“他人开设赌场”不等于“当事人开设赌场”的辩护意见。经有效沟通,检察机关先后两次将本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经我所律师抽丝剥茧,还原案件真相,并经过反复沟通、争取,公安机关综合考量本案基本情况后,认为不应对本案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决定撤销案件。刑事手段扰乱经济纠纷,系常见的“赖债”手段,不仅浪费司法资源,还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案是以有效辩护遏制这一乱象的又一成功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康达律师始终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秉持勤勉尽责、严谨专业的理念与担当,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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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康达助力北交所上市公司润农节水控制权变更项目圆满推进

近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农节水”,股票代码:830964.BJ)控制权变更项目顺利完成股份交割。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北省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润农节水新的控股股东,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润农节水新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采用“股份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的方式,相关方于2024年10月签订交易文件,并于2024年年底前按预定计划完成股份交割。康达作为润农节水的常年法律顾问及本次交易专项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本次交易,为客户提供包括交易方案设计、商业谈判、交易文件和信息披露文件审阅修改、与证券监管机构沟通等在内的全面法律服务,助力本次交易顺利推进,获得了客户及相关方的高度认可。本次交易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发布后北京证券交易所首单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项目。润农节水主要从事节水灌溉材料和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为节水灌溉项目提供从节水灌溉材料、设备到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支持的一站式服务,于2021年11月15日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北省国资的加持将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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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康达律师助力凯翊基金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

2024年12月20日,我所律师成功助力广州市黄埔区凯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凯翊基金”)完成管理人登记,今年律师团队已数次助力国资与非国资平台顺利通过管理人登记。该公司办理管理人登记时,在办理环节仅收到两次反馈。律师团队在接到凯翊基金委托后,对登记事项进行全面尽调,在充分了解背景与现状、与客户多次沟通与调整的基础上,为该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我所律师尽最大努力充分展现了凯翊基金的优势与特色,秉持着严谨与负责的态度为客户把好每一道关,凭借着专业素养为客户做好预判与规划,全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会的自律规则,最终顺利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完成登记事项。在服务过程中,我所律师凭借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以及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和肯定。在私募加强监管的时代下,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要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我所律师团队长期深耕私募行业,始终关注总结不断变化的合规监管规则和相应的裁判规则,运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服务经验,为客户提供全面且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项目组成员余伟权 曾昭财 刘标杰 黄丽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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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康达律师代理的网络开设赌场案件获缓刑处理

【案情简介】被告人郭某(化名)因涉嫌通过组建微信群组、下载特定APP软件并拉人入群的方式组织他人赌博,被某市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经司法审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所涉赌资数额巨大,属情节严重,建议法庭对被告人量刑5年半。【案件办理】委托人郭某随后委托我所律师为其提供一审辩护。接受委托后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对案件事实进行详细梳理,同时通过阅卷对在案证据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指导性案例、理论著述进行全面检索和研读。在此基础上拟定了辩护策略并与被告人本人及家属进行了充分沟通。【辩护方案】1.本案定性属于聚众网络赌博犯罪还是网络开设赌场犯罪?鉴于开设赌场罪系从原赌博罪中分离出来并单列为罪,“聚众赌博”的犯罪行为与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存在一定程序的交叉,诸如二者在主观要件上都要求以营利为目的,在客观要件上都有组织、招揽多人参赌,提供赌博场所或器具等服务。尤其在网络空间实施的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行为,二者的区分更为模糊。但由于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量刑差异较大,因此案件定性之争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同时两高一部联合印发的《网络赌博犯罪适用意见》中所列举的四类网络赌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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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康达律师代理千万标的股权转让纠纷案获高院二审改判

【案件结果】一审败诉的不利局面下,实现二审改判,部分支持我方主张,为当事人争取到1200余万的股权转让款。【基本案情】本案原告李某与被告赵某为合作伙伴,二人合作成立甲公司,分持甲公司股权。后双方决定不再合作,李某、赵某、甲公司和另外一家乙公司(乙公司亦为赵某实际控制的公司)共同签订四方协议,确定李某另行成立A公司,赵某和甲公司回购李某的股权,由乙公司向A公司分期支付5000万元,但没有约定赵某的付款义务,李某的股权也是转让给甲公司指定的第三方主体;合同还约定了李某不得有在甲公司现有客户中招揽业务等若干竞业禁止行为,否则乙公司有权免除支付2019年以后应付的款项(对应2500万元)的义务。各方签约后,乙公司只支付了1500万元,即停止支付。李某及其关联方就本案委托我所律师代理,追讨剩余3500万元及利息等。经我所律师与李某梳理案情经过,得知甲公司的客户,实际均系李某和赵某分头介绍,按照各方协议中的本意,是二人各自保留各自的客户,因此李某在自己联系的客户中,后续有少量新的合作行为。【本案难点】第一,李某的行为,表面上与合同约定的禁止事项有一定程度的重合,容易被认定为违约;第二,如果上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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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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