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律师代理复杂房屋买卖纠纷案,历时四年终获浙江高院改判胜诉
康达助力科学城租赁成功发行全国首单低空经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康达律师助力“北京握奇”通过GB/T 35770-2022国家标准与ISO 37301:2021国际标准双认证
康达律师为虚开发票案委托人成功辩护获无罪结果
康达助力宁波圣龙集团完成对博格华纳新能源公司的股权收购
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某国企总经理职务犯罪案件收获重大辩护成效。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构成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三项罪名,针对三罪合计给出超十年的量刑建议。经律师团队精细化、体系化辩护,法院采纳全部核心辩护观点,新增认定自首、从犯两项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三罪并罚最终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实现刑期大幅下调。【困境与难点】本案作为中纪委指定管辖的国企高管复合型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多重不利条件叠加,辩护阻力巨大:1.三罪叠加、量刑基准高、轻判空间小。本案当事人同时被控三项职务犯罪,当前职务犯罪坚持从严查处、精准追责,多重罪名并罚下,可供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空间十分有限。2.自首认定阻力极大,到案经过争议突出。监察机关出具多份《到案经过说明》,内容均对当事人不利,未认定主动投案情节,大幅压缩了本案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空间。3.涉案周期跨度长达二十余年,款项性质甄别难度极高。涉案行为跨越二十余年,部分涉嫌受贿款项与当事人持股企业经营资金往来相互混杂,财务账目名目繁多、年代久远。加之当事人在调查阶段形成有罪供述,区分经营往来与涉案赃款、推翻现有不利认定难度极大。【团队专业攻坚】接受委托后,
More近日,我所律师接受某对赌纠纷案件业绩承诺方的委托,代理其与某投资机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收到法院二审胜诉判决。在对赌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形下,我所律师准确剖析案涉回购权系“选择权+请求权”两阶段复合结构,投资机构在回购过程中已选择其他业绩承诺人承担股权回购义务,不再享有向委托人主张回购的权利,成功帮助客户免除了全部回购责任。【案情概述】委托人作为目标公司创始股东之一,与投资人及其他创始股东共同签署《增资协议》及《增资补充协议》。《增资补充协议》约定了业绩承诺及上市对赌条款,约定若目标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上市,投资人有权启动收购条款,要求目标公司或创始股东收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收购价格为投资额加每年固定比例的年化收益。后续目标公司未能完成上市目标,投资人目标公司及部分创始股东签订《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由该部分主体收购投资人持有的全部股权,其他业绩承诺人未参与该协议的签署。后因签约方未按约付款,投资人依据《增资补充协议》要求目标公司及全体业绩承诺人承担股权回购义务,要求各被告共同承担回购款本金及对应收益、逾期违约金等巨额支付义务。【代理要点】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以下核心代理意见:1
More近日,我所助力国内畜禽养殖头部企业、H股上市公司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419.HK,下称“德康农牧”)成功完成发行期限为363天、1亿美元零息可转换债券。本次发行的债券在维也纳证券交易所运营的Vienna MTF上市,转换股份将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德康农牧成立于2014年,公司的业务主要分为生猪、家禽及辅助产品三个板块,其中生猪及家禽板块为核心业务。德康农牧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两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两家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的企业。本次发行初始转换价格为每股H股54.08元,较公司公告前收市价每股H股51.50港元溢价约5%,较公司公告前连续5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每股H股51.22港元溢价约5.58%,在当前的猪周期下,更加彰显了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和管理层信誉的高度认可。康达作为德康农牧本次发行的中国法律顾问,就本次发行涉及的发行方案设计、中国境内法律事项、外债签约登记、中国证监会备案事项等提供覆盖全流程的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协助德康农牧顺利完成本次发行。此外,康达还曾为德康农牧2023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未来,康达将以专业的态度、值
More近期,我所代理的群诉案最后一起案件调解结案,成功助力重大项目顺利平稳交付,未出现群体维稳风波,目前各方已均按调解协议履行完毕。不仅为央企地产公司成功免除约1.2亿元解约退款风险,而且成功回收千万购房款,在当前市场条件下,实属不易。【基本案情】案涉项目位于特大型高铁站南京南站片区,高端业态聚集,区位优势明显。由央企地产集团斥资30亿元打造。但该项目销售时点,市场极其低迷,周边竞品楼盘均采用了“保价承诺”力促成交,该项目为应对激烈市场竞争,也采取类似方式,对项目首开房源也公开承诺保价。之后由于市场并未好转,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实际成交价格击穿保价承诺,导致已购房业主资产浮亏明显。为此,首期业主向法院起诉要求委托人兑现保价承诺,回购商品房并退还房款及资金占用利息。【案件难点】委托人确实公开出具了书面保价承诺,且内容明确记载了如价格跌穿承诺价,则购房人有权要求换房或退房。购房人提出退房时点,确实市场房屋成交价格跌穿承诺价,形式上确实符合承诺退房条件。且购房人已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委托人虚假宣传,已采取了行政处罚措施,委托人未复议及诉讼。【代理过程】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经分析认
More近日,我所律师接受业绩承诺方委托,代理一起业绩对赌仲裁案件收到仲裁裁决。在案件情况对客户极为不利的情况下,准确适用公平原则及按份责任的抗辩权基础,成功为客户免除了二千余万元的巨额对赌责任。【案情概述】申请人(投资人)于2015年向标的公司1增资1500万元,并与原股东及经营管理团队签署了《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业绩承诺及回购条款。2018年,标的公司1被吸引合并入标的公司2,有关各方再次共同签署了《业绩承诺协议》,约定了公司合并后2018年至2020年业绩目标,任何一个年度未达承诺业绩的80%时,投资人有权要求原股东及管理团队成员按投资本金加8%年化利息履行回购义务。后续标的公司2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无力完成业绩承诺。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投资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各业绩承诺人共同承担股权回购款本金及利息总计二千余万元的支付义务。【代理要点】我所律师经过分析案件情况,收集了大量的相关案例(包括我所律师代理的最高院相关案例),结合本案的事实证据汇总了各项有利于本方的针对性抗辩事由。除常规的对赌纠纷的抗辩理由之外,提出以下两项重要的抗辩理由:1.投资人长期强势参与标的公司的经营管
More近日,我所律师在承办的法定继承案件中,应对当事人在公证文书中已明确放弃继承份额的被动局面,重新拼接证据链条,利用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成功追回当事人“放弃的”遗产份额。【案件背景】案涉遗产为北京核心地段一处房产,三位继承人在父母身故后合意将房产出售、均分。为了简化房产过户、出售流程,三位继承人共同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明确其中二人放弃被继承房产权属份额。房产在办理完公证后,第一被告完成权属更名,出售房产变现数百万元。但在变现将近一年多的时间里,房款于第一被告处迟迟未能分割。我方当事人多次讨要无果后,渐渐知晓其他两位继承人没有向其分配三分之一遗产份额的意愿。万般无奈,当事人只得诉诸法律,追讨本就属于自己的份额。【案件核心】(一)公证文书具备压倒性法定证明优势基于公证书法定的优先证明效力,在常规诉讼中,法院多直接采信公证书载明的内容,若一方欲推翻公证书的证明效力则必须提供“足以推翻”的相反证据予以对抗。涉案诉讼中我方当事人和另一名继承人亲笔签署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在外观上构成自愿、真实放弃案涉房屋遗产份额的明确意思表示。庭审中,第一、二被告以此作为核心立论根基,反复强调公证已将遗产的继
More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邮编: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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