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助力科学城租赁成功发行全国首单低空经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康达律师助力“北京握奇”通过GB/T 35770-2022国家标准与ISO 37301:2021国际标准双认证
康达律师为虚开发票案委托人成功辩护获无罪结果
康达助力宁波圣龙集团完成对博格华纳新能源公司的股权收购
康达律师代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缓刑判决
【案件背景】某国有航空文化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运营的自主原创航空科幻项目“南天门计划”,其核心IP“白帝空天战机”已实现显著授权收益。2023年,权利人发现委托制造的模型被擅自复制为仿制品“坤帝战机”,在全国商业展会中大规模牟利,遂提起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 在一审阶段,法院部分支持了权利人的主张,认定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但一审法院否定了“白帝空天战机”的独创性,认定其外形属于“公有领域元素组合”,未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这一不利判决导致“南天门计划”核心IP面临国有资产流失的重大风险。 【努力与创新】面对一审的不利局面,二审我所迅速组成专项法律团队,制定了系统性的“三层逆袭方案”,最终实现全面翻盘:1. 独创性论证体系化破局:组织航空领域专家出具《科幻创作独创性认定标准报告》,首创“功能性要素剥离分析法”。论证“乘波体机头+可变后掠梯形翼+矩形前翼”组合系科幻领域首次艺术化呈现。解剖12处细节设计(如全封闭座舱与机身融合曲线)证明其独立审美表达。成功援引最高人民法院第157号指导案例,确立军工文创特殊性原则:国有战略IP创作需适用更高保护标准
More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某民营企业家李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单位行贿三罪案,通过击破电子证据提取程序违法、精准切割责任主体、发掘关键无罪证据三大核心要点,成功推动二审法院认定全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获得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新审理的良好结果。【案情简介】被告人李某某系浙江某鞋业集团实际控制人,该集团年制鞋产量超过1400万双,产品出口到非洲、东南亚等地,曾荣膺“中国鞋王”称号。2023年10月,李某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9000余万元)、骗取出口退税、单位行贿罪,被安徽省某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4年12月,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李某某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四个月,李某某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精准辩护】我所律师抓住一审程序违法及证据缺失等关键痛点全面分析案件证据,通过聚焦电子数据提取程序违法、精准切割责任主体、挖掘关键有利证据等问题,逐一驳斥并最终突破了公诉机关证据体系:1.电子数据的关键程序漏洞:证人自行提交的电子数据未经法定提取程序,不得作为定案依据作为指控李某某涉嫌虚开增
More【案情简介】刘某某因涉嫌内幕交易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核心事实为:刘某某与某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李某系朋友关系,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电话联系。此后,刘某某控制其证券账户交易涉案股票,成交金额达1100余万元。侦查机关认为其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核心难点】1.待证要件特殊:需证明刘某某“知悉”并“利用”李某传递的内幕信息,而非仅凭敏感期联系推定犯罪。2.间接证据局限:仅有通话记录,缺乏信息传递内容、交易决策与内幕信息匹配性等直接证据。3.司法实践压力:同类案件中,敏感期接触联络,巨额交易通常被提起公诉,不起诉难度大。同时,当前证券犯罪打击呈现“零容忍”高压态势,政策强调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也给辩护人工作带来极大压力。【辩护方案与关键突破】1.深度证据挖掘:梳理刘某某交易决策独立性证据,包括其长期跟踪行业研报、技术分析笔记、同类交易历史记录等,证明交易可能基于公开信息及专业研判。2.已有案件支撑和类案检索:向公诉机关提供本团队近几年已有类似内幕交易案件的判决参考获得公诉机关认可。同时,提炼全国范围内证据不足不起诉的裁判规则,强化辩点支撑。3.精准锁定辩点:指出证据链断
More近日,我所律师在王某涉嫌诈骗一案中,抓住14日的黄金辩护期,成功为当事人在侦查阶段争取到不予批捕决定,为案件的后续办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本案当事人王某涉嫌于十年前通过他人介绍,在不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为自己购买某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为家人购买某回迁房,后相关房屋拆迁、转让,涉案金额近500万元。我所律师在王某被刑事拘留的次日,接受其家属的委托介入案件,14日内共会见王某4次。在通过王某本人及其家属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并调取相关证据后,辩护律师发现,王某为购买涉案土地、房屋的花费较高,目前没有证据证明王某知道涉案土地或房屋存在问题,王某也没有实施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亦没有参与到中间人的具体操办过程中;而且,王某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满足《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580条规定的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我所律师及时于审查批捕期间向检察机关递交《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结合当前的刑事政策,提出王某对于涉案诈骗行为并不知情、王某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且对其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最终,我所律师的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王某于刑事拘留的
More近日,我所律师在徐某某涉嫌高利转贷一案中,成功为当事人在侦查阶段争取到不予批捕决定,阻止了办案机关以精神病鉴定为由无限期延长拘留期限的行为,为案件的后续办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本案当事人徐某某曾与案外人武某某之间有1200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后武某某与徐某某商议,由武某某将其对张某某的1200万元债权转让给徐某某,以清偿债务。由于张某某未能及时履行债务,徐某某通过法院启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之后于2016年,武某某被某法院判处高利转贷罪,至2024年,张某某得知该笔1200万元借款最初来源于武某某涉案的一笔银行贷款,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中止了长期以来的民事强制执行程序。 我所律师在徐某某被刑事立案初期,接受其本人的委托介入案件,向徐某某及其家属充分了解情况并调取相关书证。经过全面、深入地研究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的材料,辩护律师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徐某某并未参与高利转贷行为,也不知道武某某对张某某的债权来源于银行贷款,其只是受让了武某某对张某某的债权,以实现其对武某某的债权。 然而,公安机关仍将徐某某刑事拘留,并于3日内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意外的是,检察机
More2025年8月11日,由我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浙江科马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马材料”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5年第19次审议会议通过。科马材料是一家专注于干式摩擦片及湿式纸基摩擦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致力于新型摩擦材料的开发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干式摩擦片主要应用于离合器和扭矩减振器,适用装配手动变速器(MT)、电控机械式自动变速器(AMT)、扭矩减振器的车辆。湿式纸基摩擦片主要应用于液力自动变速器(AT)、湿式双离合自动变速器(DCT)、无级自动变速器(CVT)、混合动力专用变速器(DHT)。公司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离合器委员会理事单位、中国摩擦密封材料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国内干式摩擦片行业标准的主导者之一,参与多项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的起草,生产的干式摩擦片多达二十余种材质、8000多个型号,公司取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等称号。公司深耕传动摩擦材料行业二十余年,具有较好的行业口碑,客户包括采埃孚(嘉兴)、法士特伊顿、福达股份、长春一东等国内主要离合器生产企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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