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留债清偿方案保障债权人清偿权益,提供债转股偿债选项;
◉ 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后,加速处置资产回收资金,招募投资人,承诺60个月内通过经营收益分步清偿债权;
◉ 原管理层通过投资维持企业运行,并给予债权人加成部分清偿,提高整体清偿率,完成第一阶段重整;
◉ 管理层投资人实缴资金入股,作为增信和利益捆绑,实现企业存续发展,完成第二阶段重整;
◉ 该公司中深层无干扰地热供热技术为新能源行业颠覆性技术,重整尊重企业业务优势;
◉ 破产受理时正值供暖季,管理人维持供热项目正常运行,保障近万户居民取暖需求,维护社会稳定。
2010年,邦普公司受北京市文物局委托,承担《清敕修大藏经》经板保护项目,自筹资金进行编码和补刻。2020年,受疫情和经济环境影响,公司经书滞销,资产被查封,陷入经营危机。2023年9月,邦普公司被裁定破产清算,本所作为管理人,发现公司主要资产为具有高文化价值的经书,快速变现会损害其价值及债权人利益。为挽救企业,本所律师招募重整投资人,某公司以1000万元报价入选。律师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征求债权人意见后向法院申请并成功转入重整程序。本案税款债权将全额清偿,普通债权人清偿率提高至100%,同时保留资产文化价值,实现各方利益共赢。律师通过识别重整价值、招募投资人及程序转换,助力企业重返市场,提升债权人清偿率。
◉ 全面核查并解决大量遗留问题,积极联络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并接收资料;
◉ 调查发现公司主要资产为某管委会1600万元债权,不足以覆盖债务,经多方沟通协调达成和解协议;
◉ 和解协议确保清偿所有债权人本金,并由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债权人对此高清偿率及担保事项满意;
◉ 成功挽救企业并维护债权人权益,为破产和解探索新路径。
◉ 完成75名职工的安置工作,代表债务人通过诉讼方式确认转让给债权人的58个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债务人所有;
◉ 对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的对外提前清偿行为向法院提起数个撤销权之诉;
◉ 对100多个债权人进行通知,完成债权人债权申报工作;
◉ 本案历经13年,法院最终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 与法院、管理人、重整投资人等各方进行有成效的沟通;
◉ 依据法律规定和属地法院破产重整工作机制,在管理人的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引进与磋商、重整计划草案的设计、债转与留债安排、涉税事项应对与化解、字号保护等事项提供了专业支持;
◉ 顺利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并克服了国有产权系统与工商系统数据异常导致无法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突发事件给重整工作带来的困难。
承办律师 乔瑞 汪周敏 罗雨 王乃哲
(2023)青28破1号
◉ 有效处理之前政策性破产时留下的诸多遗留问题;
◉ 根据《立法法》与《企业破产法》的立法精神,对社保机构提出的“十年计提”养老保险费社保债权不予确认;
◉ 成功使税务部门对由于重整与清算程序不同,导致的税收债权性质作出合理认定,从而同意重整计划;
◉ 充分尊重国企党委、纪委和工会在破产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了良好的工作配合机制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通过适用北京一中院《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工作办法(试行)》,3个月内完成共益债投资人和重整投资人招募,解决了VIE架构拆解的历史遗留问题,并兼顾化解了股东矛盾与附条件保留股东权益,最终实现了从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普通债权零清偿到破产重整状态下各类债权100%清偿。
作为“通过破产程序保交楼的重点楼盘”管理人,在区住建和区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多方联动,统筹平衡各方利益,化解业主集访、围访问题,最终成功引入代建单位,仅用13个月即实现项目复工续建,为成都市中院保交楼项目中第一个实现全面交房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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