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康达全国合伙人会议顺利召开
康达荣登“2025 ALB China争议解决业务排名”榜单
康达刑事辩护技能培训暨无罪辩护沙龙在西安分所顺利举办
康达名列《商法》创业板IPO项目五强优秀律师事务所
康达律师参加全国律协破产清算和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业务交流会并做主题分享
继亚太榜单公布后,Benchmark Litigation于2026年6月3日发布了中国地区榜单,康达在4个地区的6项业务领域上榜。其中,北京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和广东地区“商业纠纷”为今年首次上榜领域。此外,北京地区连艳、陆峻熙获“商业纠纷”领域“诉讼之星”。Benchmark Litigation创立于2008年,是专注于争议解决领域的年度评级指南。2026亚太榜单的调研历时六个月,通过对律所过去一年在争议解决领域的精选案件、客户反馈和业内同行意见等多层面因素调研评选而出。
More
康达荣登2026 Benchmark Litigation中国榜单
近日,受知名双语法律杂志《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邀请,我所高级合伙人陈雷鸣、广州分所合伙人袁园在2026年4月刊“专家策略”栏目中,发表题为《无人提货损失追偿与责任》的文章。(本文刊载于《商法》2026年4月刊)文章内容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修订的《海商法》于2026年5月1日施行,其中关于目的港无人提货的条款(新法第九十三条)较旧法有重大调整。旧法确立了“收货人首责”原则,但实践中因收货人身份难定、追偿成本高等问题,承运人常转而向托运人追偿。新法重构了责任规则,明确“托运人首责,收货人例外”原则,即无人提货费用和风险原则上由托运人承担,仅在收货人已行使合同权利却迟延或拒绝提货时才由收货人承担。同时,新法增加了承运人的及时通知义务。结合以往司法实践,新法中“托运人”系指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契约托运人。FOB贸易术语下,实务中往往存在国内卖方(实际托运人)被记载为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上托运人时,法院在查明国内卖方没有参与订舱、控货等情形下,一般认定其对目的港无人提货不承担责任。这一修订平衡了托运人与承运人双方权责,是对司法实践经验的升华与完善。
More
康达律师于《商法》发表专家策略文章《无人提货损失追偿与责任》
2026年5月26日,由湖北省贸促会主办,湖北省国际商会承办,康达律师事务所协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贸改革创新局、光谷跨境电商产业园支持的“湖北贸促大讲堂第29讲——两用物项出口合规与政策解读”专场活动在武汉光谷资本大厦成功举办。本次活动旨在帮助外贸企业精准识别出口环节中的违法风险,提升合规管理能力,搭建风险研判与经验分享的专业平台。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办、湖北省贸促会、湖北省商务厅、湖北省公安厅、武汉东湖高新区自贸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130余家企业代表参会。本次活动由湖北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李莉部长主持。活动开始前,湖北省贸促会石明辉副主任、湖北省商务厅李延晖、海关总署技术中心研究员顾渝娟、康达专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保军、康达李冯军律师进出口合规团队与部分企业家代表进行了会前座谈。各方围绕当前两用物项出口合规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探讨,倾听企业诉求,为本次培训明确方向,确保活动紧贴企业实际需求。活动开始,石明辉副主任结合当前国际贸易发展形势与监管要求,强调了两用物项出口合规工作对于国家安全、外贸经济发展及企业长效经营的重要意义,希望企业严守合规底线,主动精进合规能力,依托专业力量防
More
湖北省贸促会主办、康达律所协办的“两用物项出口合规与政策解读”活动成功举办
2026年5月28日,《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公布了2026年卓越律所大奖名单。康达揽获包括1项卓越律所奖项、5项执业领域奖项以及1项行业领域奖项在内的共七项大奖,并在企业合规、刑民交叉领域首次获奖。《商法》年度卓越律所大奖旨在嘉奖在各细分领域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律所。调研团队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律所申报资料、客户证明人的反馈,并聆听业界反馈,进行了长达数月的调研和评价。最终通过7类综合奖、27个执业领域、14个行业领域的奖项设置,遴选出2025年表现最为突出的律所。
More
康达荣获七项2026《商法》卓越律所大奖
2026年5月22日,知名法律媒体《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简称“ALB”) 公布了“2026 ALB China区域市场排名:华南地区” (2026 ALB China Regional Rankings: South China) 榜单。康达凭借分所在华南地区雄厚的区域实力、市场业绩及客户口碑,荣登“华南地区非本地律所”榜单。华南地区不仅是改革开放的前沿,更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其法律服务市场的冷暖直接映射着宏观经济的变迁。ALB再次聚焦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四地,从规模、专业实力、客户口碑等多维度评选出杰出律所及精英律师。康达通过深圳、海口、广州、厦门四地分所的协同布局,不仅实现了对华南区域法律服务网络的全覆盖,更凭借前瞻性的服务理念和创新的服务模式,持续为当地客户提供与时俱进的法律解决方案。未来,康达将进一步提升在华南地区的专业服务能力,以更优质的法律服务赋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华南企业共同成长。
More
康达荣登“2026 ALB China区域市场排名:华南地区”榜单
2026年5月20日,知名法律媒体《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简称“ALB”) 公布了“2026 ALB China知识产权业务排名” (2026 ALB China IP Rankings) 榜单。康达连续第六年荣登“著作权/商标”领域榜单,并首次荣登“专利”领域榜单。知识产权业务(著作权、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反不正当竞争等)是康达核心业务领域之一。康达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授予专业代理资格,成为专利代理机构。知识产权业务团队成功代理过多起在专利、著作权、商标侵权、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的知识产权案件,并在涉及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确权案件中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以协助客户制定并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方案,为客户提供全套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Asian Legal Business《亚洲法律杂志》是汤森路透旗下的高端法律杂志,在全球具有广泛影响力。ALB根据知识产权机构和律所提交的资料和市场测评,对其业务质量、市场占有率、团队成长、客户情况、知名度及发展势头展开考量,并进行了分等级呈现。今年的知识产权业务排名同样
More
康达荣登“2026 ALB China知识产权业务排名”榜单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邮编:100022
电 话:(010) 5086 7666
传 真:(010) 5691 6450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7层、15层,邮编:710061
电 话:(029)8836 0129
传 真: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1期19楼,邮编:518046
电 话:(0755)8860 0388
传 真: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86号华彩·海口湾广场A座1008、1009,邮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 4181
传 真:(0898)6625 5316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768号博荟广场C座905室,邮编:200023
电 话:(021)6390 1100
传 真: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2901室,邮编:510510
电 话:(020)3739 2666
传 真: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1501-1503室,邮编:310002
电 话:(0571)8577 9929
传 真: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湖街道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大厦C座21层,邮编:110004
电 话:(024)2250 3388
传 真: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6层,邮编:210008
电 话:(025)8411 1616
传 真: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2601室,邮编:300141
电 话:(022)2445 9827
传 真:
地 址: 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菏建·数码大厦B座西单元19层,邮编:274005
电 话:(0530)5566 148
传 真: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栋11层1101室,邮编:610020
电 话:(028)8774 7485
传 真:
地 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幢12层,邮编:215316
电 话:(0512)6758 6952
传 真:(0512)6758 6972
地 址: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宇泰商务广场A座11层1101室,邮编:010041
电 话:(0471)5166 277
传 真:
地 址: 九龍渡船街38號建邦商業大廈1樓5號室
电 话:(00852)2333 9989
传 真:(00852)2333 9186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20层,邮编:528451
电 话:(027)8261 8977
传 真: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楷林中心10座12层,邮编:450046
电 话:(0371)8895 9887
传 真: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7号第六都兴业IEC32层,邮编:410021
电 话:(0731)8218 3551
传 真:(0731)8218 3551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69号新景地大厦23层,邮编:361016
电 话:(0592)5211 009
传 真: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支路10号成大锦嘉国际大厦10层,邮编:400020
电 话:(023)6775 9966
传 真: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华润大厦西塔B座30层,邮编:230071
电 话:(0551)62930997
传 真: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三眼桥街51号宁铸中心5号楼27层(宁波塔-27F),邮编:315199
电 话:(0574)8737 8737
传 真: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舜泰广场933号博晶大厦25层2513室,邮编:250101
电 话:(0531)8828 5613
传 真: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融城优郡B幢10楼,邮编:650034
电 话:(0871)6517 9639
传 真:
地 址: 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391号华皓中心53层,邮编:330038
电 话:(0791)8678 9099
传 真:
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设立于中国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网站上的信息仅供您参考,不应视为本所为本网站访问者就特定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本网站访问者不应将其作为作为或不作为的依据。
本所对本网站及网站所包含的文字及图片等各类信息拥有知识产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使用。
本网站超链接的第三方网站不受本所控制,仅为您方便之需,本所不对该等网站的访问者承担任何明示、默示的担保或责任。
欢迎访问本网站,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