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邮箱

中文 EN

新闻
业绩 新闻 活动 动态

康达西安李秀梅律师受邀担任“她训营”模拟法庭评委以专业视角赋能家事审判实务

2026年3月20日至22日,由陕西省律师协会与西安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一届女律师“她训营”在西安常宁宫园林酒店圆满举行。本次活动汇聚了全省一百多名优秀女律师,围绕专业素养提升、执业能力锻造、行业交流共建等主题展开为期三天的封闭式集训。

3月21日下午,作为本次集训的重要环节之一,一场模拟法庭——“马某诉高某离婚纠纷案” 在集训现场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李秀梅律师,作为陕西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受邀担任本次模拟法庭的评委,并从法官组、原告方、被告方三个维度进行了深度专业点评,获得与会律师的高度评价。

image.png

以鼓励开场:致敬每一位勇于登台的律师

在正式点评之前,李秀梅律师首先向参与模拟法庭的各位“演员律师”表达了诚挚的敬意与肯定。她表示,模拟法庭不同于真实的法庭——没有真实的案件压力,却有着同样真实的专业考验。站在台上的每一位律师,无论扮演的是法官、原告代理人还是被告代理人,都是主动走出舒适区、勇于挑战自己的人。

她说:“在法律这条路上,我们每个人都是从生疏走向熟练,从紧张走向从容。今天你们敢于站上这个舞台,敢于面对同行们的审视,这本身就是一种优秀。无论最终表现如何,你们都已经赢得了自己的掌声。”

这番开场鼓励,赢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也为接下来的专业点评奠定了温暖而真诚的基调。

image.png

聚焦家事实务,模拟庭审还原真实争议

本次模拟法庭案例改编自真实离婚纠纷案件,涉及夫妻感情破裂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婚前父母出资购房性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家暴损害赔偿等多项家事审判中的典型争议焦点。原被告双方围绕房产、车辆、存款、基金、债权及抚养权等多个问题展开激烈交锋,庭审过程高度还原了真实法庭的对抗性与复杂性。

庭审结束后,李秀梅律师结合案件材料与庭审表现,从法官、原告、被告三个维度逐一进行了点评。

法官组点评:程序把控与焦点归纳是关键

李秀梅律师首先肯定了法官组在庭前准备、程序把控和焦点归纳方面的出色表现。她指出,家事案件情绪对抗性强、事实交错复杂,法官能否在庭审初期快速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直接决定了庭审效率与质量。

她表示:“本案涉及感情是否破裂、抚养权归属、房产性质与分割、共同财产范围、家暴损害赔偿五大核心争议,法官组在庭审中始终保持着清晰的主线意识,为双方搭建了有序的辩论平台,体现了良好的审判驾驭能力。”

同时,她也建议法官组在后续实务中进一步加强对《民法典》第1087条(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第1091条(损害赔偿)及《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婚前父母出资性质)等法律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在裁判说理中更加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告方点评:诉讼策略清晰,证据组织扎实

针对原告方(马某一方)的表现,李秀梅律师指出,原告方在诉讼策略上围绕“感情破裂”“子女抚养有利性”“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三条主线展开,逻辑清晰,主线明确。

尤其在房产分割问题上,原告方准确把握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关于“婚前父母出资为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的规定,并通过银行转账记录、首付款凭证等证据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证据链条,为后续房产归属的认定奠定了扎实基础。

同时,李秀梅律师也指出了原告方在抚养权争夺中的薄弱环节:面对被告方关于“家暴倾向”“工作繁忙”等不利事实的质疑,原告方回应略显被动,未能充分构建反制逻辑。她建议,在类似案件中,当事人及代理人应提前预判对方攻击点,准备反证或合理解释,避免在关键问题上失分。

被告方点评:防御体系完整,证据类型丰富

image.png

对于被告方(高某一方)的表现,李秀梅律师给予了高度评价。她指出,被告方在答辩状中构建了完整的防御与反诉体系,从抚养权的“稳定生活环境”论证,到财产分割的“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主张,再到损害赔偿的请求,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诉讼逻辑。

尤为值得肯定的是,被告方在证据组织上类型丰富、层次清晰——家暴视频、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装修出资凭证、协助抚养意愿书等证据形成了较强的说服力。在抚养权辩论中,被告方成功将“孩子被带走”的事实转化为“原告利用孩子施压”的有利叙事,并通过“带走后形成稳定生活”构建了符合《民法典》第1084条“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的事实基础。

李秀梅律师也建议,在财产分割主张中,应更加注重资金流向证据的收集与整理,避免“主观统计”替代“客观证据”,进一步提升主张的可采信度。

总结:模拟法庭是专业成长的重要练兵场

在点评的最后,李秀梅律师再次感谢了所有参与模拟法庭的律师们。她表示,模拟法庭不仅是检验法律功底和庭审能力的试金石,更是青年律师专业成长的重要练兵场。她鼓励在场女律师珍惜“她训营”这样的学习平台,在实战演练中锤炼技能、积累经验、建立自信。

她引用霍姆斯大法官的名言与大家共勉:“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而经验的获得,正源于一次次全身心的投入与演练。

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长期关注女性律师职业发展,积极支持律师参与行业交流与专业共建。作为省、市律协婚家委副主任,李秀梅律师始终致力于推动婚姻家庭法律实务的专业化发展。未来,康达西安将继续发挥在婚姻家事、争议解决等领域的专业优势,为行业人才培养与法治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新闻内容

联系我们

北京总部More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邮编:100022

电 话:(010) 5086 7666

传 真:(010) 5691 6450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西安More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7层、15层,邮编:710061

电 话:(029)8836 012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深圳More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1期19楼,邮编:518046

电 话:(0755)8860 038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海口More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86号华彩·海口湾广场A座1008、1009,邮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 4181

传 真:(0898)6625 5316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上海More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768号博荟广场C座905室,邮编:200023

电 话:(021)6390 1100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广州More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2901室,邮编:510510

电 话:(020)3739 266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杭州More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1501-1503室,邮编:310002

电 话:(0571)8577 992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沈阳More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湖街道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大厦C座21层,邮编:110004

电 话:(024)2250 338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南京More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6层,邮编:210008

电 话:(025)8411 161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天津More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2601室,邮编:300141

电 话:(022)2445 982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菏泽More

地 址: 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菏建·数码大厦B座西单元19层,邮编:274005

电 话:(0530)5566 14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成都More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栋11层1101室,邮编:610020

电 话:(028)8774 7485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苏州More

地 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幢12层,邮编:215316

电 话:(0512)6758 6952

传 真:(0512)6758 6972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呼和浩特More

地 址: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宇泰商务广场A座11层1101室,邮编:010041

电 话:(0471)5166 27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香港More

地 址: 九龍渡船街38號建邦商業大廈1樓5號室

电 话:(00852)2333 9989

传 真:(00852)2333 9186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武汉More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20层,邮编:528451

电 话:(027)8261 897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郑州More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楷林中心10座12层,邮编:450046

电 话:(0371)8895 988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长沙More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7号第六都兴业IEC32层,邮编:410021

电 话:(0731)8218 3551

传 真:(0731)8218 3551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厦门More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69号新景地大厦23层,邮编:361016

电 话:(0592)5211 00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重庆More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支路10号成大锦嘉国际大厦10层,邮编:400020

电 话:(023)6775 996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合肥More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华润大厦西塔B座30层,邮编:230071

电 话:(0551)6293099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宁波More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三眼桥街51号宁铸中心5号楼27层(宁波塔-27F),邮编:315199

电 话:(0574)8737 873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济南More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舜泰广场933号博晶大厦25层2513室,邮编:250101

电 话:(0531)8828 5613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昆明More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融城优郡B幢10楼,邮编:650034

电 话:(0871)6517 963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南昌More

地 址: 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391号华皓中心53层,邮编:330038

电 话:(0791)8678 909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隐私政策

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设立于中国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网站上的信息仅供您参考,不应视为本所为本网站访问者就特定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本网站访问者不应将其作为作为或不作为的依据。

本所对本网站及网站所包含的文字及图片等各类信息拥有知识产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使用。

本网站超链接的第三方网站不受本所控制,仅为您方便之需,本所不对该等网站的访问者承担任何明示、默示的担保或责任。

欢迎访问本网站,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