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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西安律所张麦昌律师参加“死刑案件辩护技能与策略”论坛并做发言

 死刑案件是法援的重点,也是辩护的难点和痛点。死刑辩护需要更高的基本功和更广阔的视野。为了更好的对死刑案件进行有效辩护,陕西刑辩律师九人行第六期论坛于2021年6月27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举办,研讨死刑案件辩护技能与策略。

论坛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杜发全、张国伟、喻贵英、罗长征教授,陕西刑辩九人行李文超、党海峰、李宏良、雷大学、房立刚、张冰、张麦昌、李志山八位刑辩律师参加,九人行中的吴科律师因出差,由其陕西云善律师事务所魏靖鑫出席,与会嘉宾还有刘丽英、吕琦、雷小东、林彩萍、米玉洁、邢征等近五十余名知名刑辩律师参与讨论。

论坛由党海峰律师主持,论坛分为:死刑辩护之技能篇--事实与证据;死刑辩护之视野篇--法规与司法解释;死刑辩护之策略篇--破题与应对三个分论题。   

一、死刑辩护之技能篇——事实与证据

第一个分论题由李宏良、雷大学、张冰发言,罗长征教授点评。

李宏良律师发言题目为《细节与铁证》,李宏良律师认为在死刑案件中可从六个维度进行辩护:一、事实之辩——细节决定成败;二、法律之辩——法律、司法解释、刑事政策、指导案例、认罪认罚;三、证据之辩——铁证原则,《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程序之辩——穷尽一切手段;五、情节之辩——自首、立功、认罪认罚、主观恶意、限制行为、防卫过当、被害人过错等等,但赔偿为王;六、其他之辩——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天理、国法、人情、道德、情感、犯罪原因、社会影响,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不能承受之重等等。具体到事实和证据之辩中总结了十一种技能辩护技能:即盲盒规则;拆分事实,细化行为;放大瑕疵(事实、证据上);展开想象,大胆怀疑;所有事实及细节均有证据证明,所有证据三性须符合法律规定(证据裁判原则);排非、排孤、排言辞;从合法性质疑到真实性质疑;从个体证据质疑到证据体系质疑;一定要去现场;符合三常:常识、常情、常理;穷尽可能,影响法官内心确信。

雷大学律师的发言题目为《死刑辩护中如何与当事人沟通》,雷大学律师认为在死刑案件中与当事人沟通极为重要,会见前应深入研究沟通对象(籍贯、年龄、性格、背景等);察言观色,思维清晰,耐心倾听;做好方案,体现专业性;同情心,不能有鄙视的神情。以及四个与家属沟通的要点:全面告知风险;及时告知案件进展,及时创造“保命”的证据(民事赔偿,瑕疵证据,让法官产生怀疑);做好疏导安抚工作。

张冰律师的发言题目为《死刑案件的理性思考和现实选择》,张冰律师提出三个观点:第一,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并未对死刑案件的证据标准作出特殊规定,即死刑案件证据标准与其他犯罪并无本质区别;第二,现阶段推行认罪认罚制度,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客观证据要求的降低和客观证据质量的下降;  第三,很多死刑案件的核心证据都有法医学病理司法鉴定,因此律师在代理死刑案件过程中可以将辩护重心放在法医学病理司法鉴定等关键证据、核心证据上。

西北政法大学罗长征教授点评道:从李宏良律师发言上可看出,其有多年多宗死刑案件经验,并进行了反思、提升和总结,在行业难能可贵;“盲盒规则”将死刑案子类型化,值得肯定;关于“排非、排孤、排言辞”,不能忽略排非,但重点不在排非上,理论界对排非的认识分歧很大;“一定要去现场”这个提法一定是对的。雷大学律师关于注重沟通也很重要,律师作为受托人为委托人尽心尽力办理案件,如果未能做好沟通不被委托人理解,将比窦娥还冤,尤其是对于律师接到手就能大致判断结果不太理想的案件,更要做好沟通。张冰律师从法医学病理司法鉴定等关键证据、核心证据上进行质证,很专业,在死刑案件中也很关键。但我从宏观上认为,司法鉴定意见都不是证据,只是证明,证据永远是不以任何人意见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人证是证明与证据的结合。

二、死刑辩护之视野篇——法规与司法解释

第二个分论题由张麦昌、吴科、党海峰发言,喻贵英教授点评。

张麦昌律师发言题目为《从不同视角看死刑政策》:刑事政策对于刑事司法过程影响重大,在重大案件中就是“生死”大事。在“严打”政策下,有些“可判可不判的”,最终判了死刑。2004年,“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开始发挥作用,不再强调“从重从快”,而提出“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这是刑事政策的一个进步。刑事政策的变化释放出价值导向的变化,但是实际效果还要看法官的判决。在法官有自由裁量权的案件中,法官的法律观、生命观以及生活阅历决定了他们对于刑事政策的理解,进而影响最终判决。我国“保留死刑,但严格控制和限制适用死刑”。犯罪是一种社会病态,预防犯罪既需要发挥刑法的预防功能,更需要实施良好的社会的政策,“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李斯特的话值得我们认真思考,认真对待。

魏靖鑫代表吴科律师发言,题目为《以情怀与理性为切入点》:死刑作为生命刑,是最为最严厉的刑罚,律师办理死刑案件既需要理性作为指引,让律师沉着面对,亦需要情怀,鞭策着人不断前行,以实现让不该判死刑的人不判处死刑,即使应当判处死刑的人也应死的明白。方法上,一是对被告人及其亲属进行心理建设,引导其对辩护工作与案件办理结果之间有着一个准确的认识;二是充分挖掘辩点,以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群影响法官内心确信;三是从证据、案件性质、案例入手,找到杀与不杀的界限进行论证。面对死刑案件,做到说清楚,讲明白,将辩护观点落实到与既有裁判要点的呼应之上。要预测案件的焦点,分析公诉人的观点,证据和事实,辩护中拆分证据,扩大刑事诉讼程序影响案件结果的目的。最终构建一个全面且完整的辩护体系和逻辑体系,达到少杀慎杀的目标。

党海峰律师发言题目为《死刑案件的辩护资源》:死刑案件很难因为一个瑕疵而翻案。办理死刑案件,辩护律师需要发掘各类资源:一、法律、死刑政策、司法观点、学者著述,指导性案例,都是辩护律师可以调动的理论资源。二、起诉书、其他物证、现场(大部分人对于现场的描述都受了公安机关的影响)则是律师物的资源,律师应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全面开花进行辩护。只要找到更多的辩点,更多的瑕疵,才有可能取得好的辩护效果。

西北政法大学喻贵英教授进行了点评:97年以来死刑条款逐步减少,国家取消了经济犯罪中的死刑,现在死刑主要集中在贪贿、国安、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上,而且国家对死刑的态度是保留死刑、少杀慎杀。欧洲现已废除死刑,中国关于死刑理论现还有很多争论,我也对各位大咖死刑辩护中的一些无奈表示理解。

三、死刑辩护之策略篇——破题与应对

第三个分论题由李志山、李文超、房立刚发言,杜发全教授进行点评。

李志山律师发言题目为《死刑案件辩护策略之思考》:死刑是剥夺被告人生命的严重刑罚,且一旦出错结果难以挽回,因而死刑案件的辩护责任重大,必须穷尽所能。李志山律师通过对西安市近十年案例分析,提出了三个辩护策略:一是认真仔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细节中找到关键点,根据关键点整理辩护思路;二是养成侦查思维、裁判思维、死刑政策思维。三是真诚与法官沟通,将律师掌握的疑点毫不保留的说给法官,特别是希望法官能听进去,并利用大数据为法官提供更多的参考依据。

李文超律师发言题目为《死刑辩护之案内案外》:李文超律师以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赖小民、药家鑫、张扣扣案分析了死刑案件案件内外的辩点。如网传赖小民、药家鑫、张扣扣的一些负面传闻,事实上都不是真实的,对于案外的这些事情如果不做出回应将会很致命。死刑只能适用于动机及其卑劣,性质及其恶劣,手段及其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的案件,辩护的关键在于动摇法官对案件真实性的认识,如毒品案件,毒品交易本身具有隐秘性,你案外人是如何获知内容的,我们可以从这个点出发影响法官的内心确信。供述在先,证据在后的案件极有可能有问题。要学着回到案件时空,把自己代入案件。

房立刚律师的发言题目为《命案名案与死刑的点滴感受》。房律师首先从个案的回顾和反思中提示到,律师要把握好刑事案件,就要把握好每一个自觉不自觉参与到案件中的人;就要意识到任何刑事案件的证据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都是可以找出问题的;就要认识到如果办理某件刑事案件“没感觉”,那就是我们“心里空”,还没有沉下身去全面掌握案情。房律师最后谈了自己的感受:刑辩律师做死刑命案不要考虑能出多大名,赢得多少掌声,我们要考虑的是我们当事人的利益,特别是把握好每一个案子本身真正的核心利益。如果我们为我们当事人争得了利益,我们甚至依法保下了当事人的生命,我们就是一个成功的刑辩律师,虽然我们不出名。

西北政法大学杜发全教授进行了点评:辩护策略三位律师讲的都很扣题,策略上都讲到了案内案外,从方法论上都讲的很好,讲到了案内事实,也讲到了案外可以影响案件走向的事实。

死刑案件的要求很高,但凡能找出一些瑕疵,让它达不到那么高的证明标准,案子就还有机会。对案内,罪与非罪与留有余地的死刑,保命特别注意死刑立即执行的要求。对案外,满足于百姓的报复心理,与被害人和解是及其重要的破解百姓报复心理,减轻刑罚的方式。

最后西北政法大学张国伟教授进行总点评,张国伟教授认同九人行此次选题,并提出死刑案件影响大,结果重,案情复杂,当事人两极分化(穷与富、底层与高层)。辩护人要怀疑一切,从证据上、事实上、法律政策上动摇法官的心证,并建议将论题再进行细分,做精细化探讨,将论坛成果向外共享,惠及陕西广大律师。

“陕西刑辩律师九人行”简介:2021123日,九名长期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同仁李文超、党海峰、李宏良、雷大学、吴科、房立刚、张冰、张麦昌、李志山(排名不分先后),在陕西迪德律师事务所对法律援助案件如何有效辩护和提高公益法律服务质量进行了研讨。之后,一致认为通过刑辩律师积极参与刑辩公益、加强培训和交流、拓宽刑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非常必要且迫切,因此九位律师就共同参与、引领、倡导和宣传法律公益活动发出倡议,倡议共同开展刑辩律师九人行”法律公益活动,进行刑案援助、合规宣传、刑事培训和刑辩交流,参与、引领、倡导和宣传刑辩律师的法律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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