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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律师代理中冶集团下属国企十余年纠纷案获全面胜诉

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中冶集团下属河北A公司与河北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合作开发纠纷案历时数年终获全面胜诉。


2008年5月委托人中冶下属A公司与河北B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该地产公司投资建设委托人职工宿舍地块的房屋并交付委托人8300平米房屋,但该公司以各种原因推诿对抗,十余年一直未交付标的房屋。2019年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听取了A公司关于该历史问题的前因后果和相应背景,在A公司反复强调可能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及司法干预的情况下,仍果断诉请B公司交付房屋或赔偿我方全部损失,被告B公司接到起诉状后,也随即以A公司作出过历史性承诺及重大违约为由,反诉委托人A公司赔偿损失3000万元。


案件经过我所律师的不懈努力,经过一、二审审理后,最终穿透了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的泥沼,河北省高院于2022年1月判决B公司赔偿A公司本息超3000万元,并驳回被告全部反诉请求。B公司不服,遂向最高院提请再审,同年高院作出再审裁定书,驳回B公司再审申请。至此,委托人多年沉寂的合法权益最终得到了法律保护。


但在该案起诉后月余,B公司又以其2015年与A公司及其上级单位,北京中冶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违约为由,起诉委托人A公司及北京公司,请求法院解除三方协议并由我方支付违约金2600万元。该案一审我方败诉,一审法院全盘支持了B公司的诉讼请求,我所律师和委托人A公司在仔细研究了裁判文书和裁判理由后,认为一审法院裁判不但有重大错误,而且可能存在人为干预的情形,于是在上诉之同时,也即向中央督导组及相关纪检部门反映了本案的一系列情况,上述部门非常重视该情况,并数次展开了调查,后该案件虽得以发回重审,但我所律师认为发回后一审法院虽然修正了很多原判决的错误,但该判决在适用法律上仍有明显错误,继而继续申请上诉,最终,河北市某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13日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全面驳回B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由B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至此,以上两案康达律师终为委托人取得了最全面的胜诉,不但解决了该公司十余年的历史病痛,也保护了A公司及其上级单位的合法利益,避免了数千万的国有资产流失。




本案代理律师

王可 刘芬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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