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邮箱

中文 EN

北京
北京

康达律师代理的某合伙企业重大、疑难追缴出资案获得胜诉

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某合伙企业重大、疑难追缴出资案获得胜诉。


【基本案情】

祝某持有A公司38.04%股权,担任A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7月,祝某作为LP认缴B合伙企业出资额7,836万元,占比89.72%;同时,B合伙企业持有A公司4.31%股权。2017年4月,祝某将其持有A公司的35.48%股权作价4,921.4万元转让给B合伙企业。2019年3月,祝某联合GP施某、财务人员顾某利用一笔小额资金一个小时内“转入-转出”循环22次,制造已向B合伙企业实缴出资4,921.4万元的表象。同时,祝某与案外人王某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主张剩余2,914.6万元已由王某实缴到位。2021年9月,法院裁定受理B合伙企业破产清算。管理人曾提起对祝某追缴出资之诉,在局势不利的情形下,撤回诉讼并委托我所律师代理本案。


【案件亮点】

我所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在最短时间内调取、梳理了各关联公司工商档案、历史交易文件、关联案件卷宗,以及银行流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会计凭证等财税资料,经全面分析研判后制定了专业的诉讼策略及方案。案件代理过程中,我所律师深挖案件背景信息,多次前往上海B合伙企业、A公司子公司管理人处调查取证,将A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股权价值认定、案涉股权转让/代持、循环出资、股东权益变化、B合伙企业股权回购义务触发等相关事实全面呈现,并结合合伙企业法、民法典侵权编、公司法、破产法等相关规定,认为祝某利用控制B合伙企业、A公司优势地位,未经任何决议程序且作价严重不公允,将A公司股权转让给B合伙企业,构成利用关联交易抽逃出资,严重损害B合伙企业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且违反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禁止抵销的规定。同时,施某、顾某作为B合伙企业的GP、财务负责人,对祝某抽逃出资明知且协助,应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所律师的观点,认定祝某构成抽逃出资,施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并对我所律师在本案倾注的巨大精力、专业水平、敬业精神表示高度认可。


【案件意义】

本案的胜诉充分展现了我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有力维护了B合伙企业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适用明确了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实缴出资责任。本案的判决结果为类似案件中合伙人出资责任、利用关联交易、循环出资形式损害合伙企业利益问题如何认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本案代理律师

彭伟 任妍 史云娟

联系我们

北京总部More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邮编:100022

电 话:(010) 5086 7666

传 真:(010) 5691 6450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西安More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7层、15层,邮编:710061

电 话:(029)8836 012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深圳More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1期19楼,邮编:518046

电 话:(0755)8860 038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海口More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86号华彩·海口湾广场A座1008、1009,邮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 4181

传 真:(0898)6625 5316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上海More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768号博荟广场C座905室,邮编:200023

电 话:(021)6390 1100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广州More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2901室,邮编:510510

电 话:(020)3739 266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杭州More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1501-1503室,邮编:310002

电 话:(0571)8577 992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沈阳More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40层,邮编:110013

电 话:(024)2250 338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南京More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6层,邮编:210008

电 话:(025)8411 161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天津More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2601室,邮编:300141

电 话:(022)2445 982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菏泽More

地 址: 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菏建·数码大厦B座西单元19层,邮编:274005

电 话:(0530)5566 14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成都More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栋11层1101室,邮编:610020

电 话:(028)8774 7485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苏州More

地 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幢12层,邮编:215316

电 话:(0512)6758 6952

传 真:(0512)6758 6972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呼和浩特More

地 址: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宇泰商务广场A座11层1101室,邮编:010041

电 话:(0471)5166 27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香港More

地 址: 九龍渡船街38號建邦商業大廈1樓5號室

电 话:(00852)2333 9989

传 真:(00852)2333 9186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武汉More

地 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66号商务项目(光谷总部中心)1期T1栋17层1710、1711、1712号写字间,邮编:528451

电 话:(027)5926 5991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郑州More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楷林中心10座12层,邮编:450046

电 话:(0371)8895 988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长沙More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7号第六都兴业IEC32层,邮编:410021

电 话:(0731)8218 3551

传 真:(0731)8218 3551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厦门More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69号新景地大厦23层,邮编:361016

电 话:(0592)5211 00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重庆More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支路10号成大锦嘉国际大厦10层,邮编:400020

电 话:(023)6775 996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合肥More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华润大厦西塔B座30层,邮编:230071

电 话:(0551)6293099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宁波More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三眼桥街51号宁铸中心5号楼27层(宁波塔-27F),邮编:315199

电 话:(0574)8737 873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济南More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舜泰广场933号博晶大厦25层2513室,邮编:250101

电 话:(0531)8828 5613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昆明More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融城优郡B幢10楼,邮编:650034

电 话:(0871)6517 9639

传 真:

邮 箱:

南昌More

地 址: 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391号华皓中心53层,邮编:330038

电 话:(0791)8678 9099

传 真:

邮 箱:

隐私政策

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设立于中国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网站上的信息仅供您参考,不应视为本所为本网站访问者就特定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本网站访问者不应将其作为作为或不作为的依据。

本所对本网站及网站所包含的文字及图片等各类信息拥有知识产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使用。

本网站超链接的第三方网站不受本所控制,仅为您方便之需,本所不对该等网站的访问者承担任何明示、默示的担保或责任。

欢迎访问本网站,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