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邮箱

中文 EN

精选案例
  • 商业地产项目定制及购买合同仲裁

    某影院投资公司(下称“委托人”)与某置业公司就商业地产项目定制及购买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重大争议。某置业公司向委托人发出解约函,要求因委托人违约而解除合同,并没收2700万元定金。本所律师在委托人面临重大不利法律风险的情况下接手案件,经过专业、细致、精准地分析后,建议委托人作为申请人率先向上海贸仲提起商事仲裁,请求因某置业公司违约解除案涉合同,并返还款项及赔偿损失合计约7890余万元并支付仲裁费。律师细致核查案件材料,梳理并锁定了某置业公司违约的关键证据,在庭审中进行了有力阐述。某置业公司庭后即变更代理律所和律师,并提交反请求申请,但因严重超期被仲裁庭驳回。后某置业公司再次提起一个新的仲裁案,主张委托人应向其支付违约金7880余万元及仲裁费。上海贸仲审理了两案。由于两案争议较大、证据繁多、事实情况复杂,两案裁决多次延期,前后历经约2年3个月,最终裁决在委托人作为申请人的案件中支持约5700万元的绝大部分仲裁请求;在某置业公司作为申请人的另一仲裁案件中,驳回某置业公司7860余万的仲裁请求。两个仲裁案的全面胜诉,为委托人争取了巨额、实质的权益。

    承办律师 陆峻熙 黄鑫鑫 高伊楠

    SDH20200825号;SDH20210349号

  •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纠纷

    90年代初,珠海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西区工程处(下称“西区工程处”)与相对方珠海经济特区某房产开发公司等合作开发珠海市“龙珠大厦”项目。施工后,作为施工方的相对人擅自停工。2004年,西区工程处遂将几个合作方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该系列诉讼案件跨越16载,历经三次一审、二审,一次申请再审,一次最高检抗诉和一次最高院的提审程序。再审的提审程序中,本所律师代理西区工程处应诉,提出原审认定合同双方约定涉案项目建成后分享20%的产权,却要承担整个项目增加的建筑成本,不符合商事主体签订协议的合理预期;提出应恰当选取西区工程处的预期可得利益,即涉案房地产项目价值的时间选取节点。最终,最高院充分采纳了本所律师意见,本案实现了赔偿金额上的大幅提高。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充分的维护。

    承办律师 唐新波 王敏 赵正阳

    (2016)最高法民再152号

  • 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

    委托人宁夏中房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与对方系合作开发房地产关系,原告支付1.4亿元款项后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原告诉讼请求是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要求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本金、并承担利息及违约金。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本利、利息、违约金合计3.8亿元。2018年,最高法院作出再审裁定,驳回对方的再审申请,本案最终结案。本案的重要意义是:该案是2014年提起诉讼,历经一审、 二审诉讼程序,涉及合同性质、主合同效力、担保合同效力、利息与违约金适用等众多复杂法律关系,是较为典型的重大标的商事争议案件。本所律师代理原告,通过大量的法律规定、司法案例,逐一梳理了商事争议案件中关于合同性质、合同效力、担保效力、利息及违约金等法律意见,并最终得到了法院的全部支持。

    承办律师 霍进城

    (2018)最高法民申2016号

联系我们

北京总部More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邮编:100022

电 话:(010) 5086 7666

传 真:(010) 5691 6450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西安More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7层、15层,邮编:710061

电 话:(029)8836 012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深圳More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1期19楼,邮编:518046

电 话:(0755)8860 038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海口More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86号华彩·海口湾广场A座1008、1009,邮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 4181

传 真:(0898)6625 5316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上海More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768号博荟广场C座905室,邮编:200023

电 话:(021)6390 1100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广州More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2901室,邮编:510510

电 话:(020)3739 266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杭州More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1501-1503室,邮编:310002

电 话:(0571)8577 992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沈阳More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40层,邮编:110013

电 话:(024)2250 338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南京More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6层,邮编:210008

电 话:(025)8411 161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天津More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2601室,邮编:300141

电 话:(022)2445 982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菏泽More

地 址: 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菏建·数码大厦B座西单元19层,邮编:274005

电 话:(0530)5566 14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成都More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栋11层1101室,邮编:610020

电 话:(028)8774 7485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苏州More

地 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幢12层,邮编:215316

电 话:(0512)6758 6952

传 真:(0512)6758 6972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呼和浩特More

地 址: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宇泰商务广场A座11层1101室,邮编:010041

电 话:(0471)5166 27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香港More

地 址: 九龍渡船街38號建邦商業大廈1樓5號室

电 话:(00852)2333 9989

传 真:(00852)2333 9186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武汉More

地 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66号商务项目(光谷总部中心)1期T1栋17层1710、1711、1712号写字间,邮编:528451

电 话:(027)5926 5991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郑州More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楷林中心10座12层,邮编:450046

电 话:(0371)8895 988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长沙More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7号第六都兴业IEC32层,邮编:410021

电 话:(0731)8218 3551

传 真:(0731)8218 3551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厦门More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69号新景地大厦23层,邮编:361016

电 话:(0592)5211 00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重庆More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支路10号成大锦嘉国际大厦10层,邮编:400020

电 话:(023)6775 996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合肥More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华润大厦西塔B座30层,邮编:230071

电 话:(0551)6293099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宁波More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三眼桥街51号宁铸中心5号楼27层(宁波塔-27F),邮编:315199

电 话:(0574)8737 873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济南More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舜泰广场933号博晶大厦25层2513室,邮编:250101

电 话:(0531)8828 5613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昆明More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融城优郡B幢10楼,邮编:650034

电 话:(0871)6517 9639

传 真:

邮 箱:

南昌More

地 址: 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391号华皓中心53层,邮编:330038

电 话:(0791)8678 9099

传 真:

邮 箱:

隐私政策

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设立于中国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网站上的信息仅供您参考,不应视为本所为本网站访问者就特定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本网站访问者不应将其作为作为或不作为的依据。

本所对本网站及网站所包含的文字及图片等各类信息拥有知识产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使用。

本网站超链接的第三方网站不受本所控制,仅为您方便之需,本所不对该等网站的访问者承担任何明示、默示的担保或责任。

欢迎访问本网站,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