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所作为破产管理人的北京中电佰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佰辰公司”)破产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结和解程序。
中电佰辰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本所作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在接手本案后,本所律师对中电佰辰公司的详细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查,并通过与法定代表人多次访谈、沟通的形式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经管理人内部详细研判,本案具有极高的和解可能性,通过“以诉促和”的方式,最终达成了各方均认可的和解方案。根据最终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方案,中电佰辰公司的普通债权清偿率高达92.4%,劣后债权清偿率高达100%,清偿率远高于同类案件的平均水平。
破产和解程序作为除破产清算、破产重整之外的另一重要的破产程序,由于其适用条件较为严格且与债权人、利益相关方谈判难度较大等原因,往往难以成行,北京地区和解最终破产成功的破产案件也是屈指可数。本所本次成功办结本案,体现了康达律师在破产领域的专业程度,康达将进一步致力于提升破产案件的办理水平,增强康达在行业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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