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5日上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审议本所律师代理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股票代码:00222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此前,本所律师已协助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工业集团”)旗下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能集团”)通过股份收购与表决权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特能集团对江南化工的并购以及股份交割,兵器工业集团成为江南化工的实际控制人,其旗下上市公司增加至13家。
兵器工业集团是一级央企,是我国现代化新型陆军体系作战能力科研和制造的主要企业,也是中国民用爆破产业的摇篮与奠基者,连续16个年度蝉联国务院国资委业绩考核A级,位列世界500强企业第140位。
江南化工是一家深交所上市公司,在民用爆破领域资质齐全,总资产122.4亿元位列行业板块第二位,在行业板块上市公司中2020年度净利润规模位列第一,营业收入位列第三,是民用爆破领域内重要的上市公司。
本项目是2021年下半年A股市场首家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的重组项目,江南化工顺利收购其实际控制人兵器工业集团下属优质民爆产业,对兵器工业集团民爆产业进行了整合,整体装入上市公司中,为兵器工业集团实现旗下民爆产业的整体上市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优化了兵器工业集团民爆产业布局,有利于促进其兵器民爆实现转型升级,使其民爆产业做优做强做大,同时也极大提升了兵器工业集团旗下特能集团在民爆行业中的地位。本项目的成功通过,标志着兵器民爆证券化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为兵器民爆未来发展打开了更广阔的空间。
在江南化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同步关注监管部门态度意见以及最新政策要求,对项目方案整体的合规性与可操作性进行法律判断,并快速反应,对项目方案适时作出必要调整,这对项目组律师的风险预先识别、方案整体把控、危机应对、快速反应能力以及团队执行力等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康达律师担任本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项目的商业谈判、方案制定、协议起草、合规改造等工作,帮助本项目通过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交易所问询、并最终使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无条件通过,本所律师为本项目提供的高质量法律服务,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本项目律师团队
栗皓 李赫 王飞 李恩华 杨俊哲
项目组其他成员
孙博文 刘可欣
合作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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