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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律师代理的虚开增值税发票二审案成功改判缓刑

近日,康达律师事务所夏禹律师代理的某民营企业家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二审案,成功争取二审法院改判,将一审刑期四年变更为三年并适用缓刑。


本案难点在于:1、本案虚开增值税税款金额已经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且本所律师二审阶段才介入,而当事人已经于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并认可了检察院3-4年的量刑建议,一审量刑并无不当;2、原审判决在事实认定、罪名选择、相关情节的认定等层面也无任何不当;3、该案一审法院近几年判决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案件数量较多,经检索,本案相较于其他案件量刑并未过重,且二审法院对类似案件并无改判先例。


承办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与二审法院取得联系并会见了当事人,在与二审法官交换意见时,法官明确表示,本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及量刑正确。


在当事人及家属已经对改判不抱希望时,承办律师认为,一审判决虽然没有错误,但是,结合本案具体情况,确实没有必要对当事人判处实刑,对其适用缓刑更为合理,也更能彰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故,承办律师着重从“当事人本人对我国科研事业的贡献”、“涉案企业对我国高新技术领域的贡献以及在纳税、就业层面的作用”等角度,结合“本案虚开行为的发生时间”、“虚开行为发生的特定历史背景”、“当事人取保候审期间的个人表现”,并结合当前国家对民营企业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大趋势,多次与承办人沟通并提交了关于本案没有判处实刑必要性的辩护意见。


最终,二审合议庭采纳了上述辩护观点,认为可以依法对本案当事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本案的积极意义在于:从政策落实的角度而言,加强对民营企业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并非空谈,确实在逐步落实到个案当中;从司法环境而言,对于虽然无明显错误但是不够合理的判决,二审法官也能依法改判,体现了法官在案件中的专业和担当;对当事人本人而言,成功避免了长达四年的牢狱之灾,已经顺利回归社会、家庭;从代理类似案件的借鉴意义而言,辩护人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并非只能将重点放在“罪与非罪”、“重罪轻罪”、“量刑情节”等传统辩护层面,而是可以结合最新政策及个案的特殊之处,在不否认原生效判决“正确性”的基础上去论证其“合理性”,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康达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不负当事人信任,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代理律师 

夏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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