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本所律师代理承办的聂卫平先生、聂棋圣源(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弈友围棋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某围棋培训机构人格权侵权、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取得二审判决,本所律师成功维护了“棋圣”聂卫平先生及其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案缘起北京某围棋培训机构未经聂卫平先生及其公司授权,擅自在线上、线下的宣传中长期、大范围地擅自使用聂先生姓名、肖像进行商业性质宣传,并在其官微中虚构聂先生为该公司领导人,将聂先生姓名全拼设置为该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账号等。另外,该围棋培训机构,还存在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聂卫平围棋教室”商标,在百度、360搜索中将该商标的文字部分的全部及其变形设置为推广关键词等行为。同时,弈友公司自1998年成立时就开始使用“聂卫平围棋道场”从事围棋培训行业,其运营的“聂卫平围棋道场”是目前唯一由聂先生亲自指导的围棋培训机构,校区遍及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多个城市,其培训的学员获得了诸多荣誉,在围棋培训行业久负盛誉。
本所律师在接受聂先生及其公司的委托后,迅速采取了证据收集及保全工作,在第一时间固定了大量的有利证据。同时,鉴于本案案情复杂,侵权方的侵权事实具有一定程度的同一性,如何构建诉讼结构成为本案的难点。最终,本所律师通过对请求权基础的细致分析,对相关诉讼的提起是否构成重复起诉、重复评价等问题进行了详尽的研究。最终决定以聂先生为原告起诉人格权侵权、以聂棋圣源公司作为商标权人起诉商标权侵权、以弈友公司为原告起诉不正当竞争纠纷。因本案案情复杂,案件分别历经朝阳法院、知产法院、北京三中院的审理,最终在起诉近4年后才取得最终的生效判决。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智力创作成果,具有较强的流转性,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相脱离的情况已十分常见。正因如此,便诱发了侵权人以同一事实侵犯不同主体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的行为发生。作为一类新类型的案件,本类案件如何裁判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本所律师对本案的办理,也为该问题的解答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本案的成功胜诉,彰显了康达律师在知产案件办理领域强大的研究能力与实战经验。康达所作为国内知名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各类案件的办理上均能给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客户在各种法律纠纷中提供支持与帮助,为客户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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