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兴
中山大学地质系理学学士,康达律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律师,地矿高级工程师,莆田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土地登记代理人,从事法律事务工作16余年,拥有12年执业律师经验。
个人简介 李金兴律师多次参加省级立法工作,曾受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委托,作为服务团队成员(三名之一)参与修改《福建省邮政条例》,还受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委托,作为专家成员(十名之一)参与《福建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立法工作。 李律师作为康达厦门分所政府与土地法律服务团队带头人,多年来长期深耕土地开发、自然资源与政府相关法律服务,围绕“政府—土地—建筑”,构建了土地物理空间、生命周期、行政周期的三周期专业服务体系,并通过系统化竞争力和丰富经验,极大地提高了诉讼胜率。每年代理诉讼与非诉案件400多起,累计办理案件3000多起。 经典案例 (2019)闽民初17号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与福建省涵江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建合同纠纷,争议标的5.4亿元,胜诉。 荔城区XX镇恒大项目保交楼专项法律服务。 3、履行法定职责案件(不动产登记类) (2020)闽0525行初82号福建省XX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德化县自然资源局资源行政管理行政纠纷,顺利帮助客户实现“对中国XX城GXX4号、G20XX-06号土地使用权分割手续的申请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诉求,胜诉。 4、矿权纠纷业务 (2018)闽0102行初50号大田县XX煤矿与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人民政府资源行政管理:地质矿产行政管理(地矿),胜诉。 (2018)闽0303行初66号、(2018)闽03行终332号福建省XX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仙游县国土资源局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一审二审全部胜诉。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福建省宁化县XX矿区萤石矿探矿权延续登记手续法律意见书》非诉业务。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的《福建省XX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矿权延缓缴纳期间应否缴交滞纳金相关事宜法律意见书》非诉业务。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某地质勘查院委托的《XX合作勘察开发合同书的履行建议及是否构成矿权转让的法律意见书》非诉业务。 合作顾问单位1、土地出让合同纠纷
(2017)闽民初159号、(2019)最高法民终949号福建XX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仙某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争议标的3亿元;一审二审全部胜诉。
(2014)闽民初字第135号、(2016)最高法民终423号福建XX拍卖行有限公司;莆田XX置业有限公司;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争议标的4.4亿元;一审二审全部胜诉。
(2016)闽03民初88号(2016)闽民终1107号福建XX房地产有限公司、仙某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争议标的1.9亿元;一审二审全部胜诉。
2、开发建设类
(2019)闽08民初415号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某地质勘查院与龙岩XX矿业有限公司公司解散纠纷,胜诉。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100022
电 话:(010) 5086 7666
传 真:(010) 5691 6450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7层、15层,710061
电 话:(029)8836 0129
传 真: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1期19楼,518046
电 话:(0755)8860 0388
传 真: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86号华彩·海口湾广场A座1008、1009,邮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 4181
传 真:(0898)6625 5316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768号博荟广场C座905室,200023
电 话:(021)6390 1100
传 真: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2901室,510510
电 话:(020)3739 2666
传 真: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1501-1503室,310002
电 话:(0571)8577 9929
传 真: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40层,110013
电 话:(024)2250 3388
传 真: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6层,210008
电 话:(025)8411 1616
传 真: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2601室,300141
电 话:(022)2445 9827
传 真:
地 址: 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菏建·数码大厦B座西单元19层,274005
电 话:(0530)5566 148
传 真: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栋11层1101室,610020
电 话:(028)8774 7485
传 真:
地 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幢12层,215316
电 话:(0512)6758 6952
传 真:(0512)6758 6972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河大街西蒙奈伦广场3号楼B座8层,010050
电 话:(0471)5166 277
传 真:
地 址: 香港特区上环干诺道中200号信德中心(西翼)20层2002号
电 话:(00852)2333 9989
传 真:(00852)2333 9186
地 址: 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1号越秀.财富中心写字楼11层1101-1102,430030
电 话:(027)8361 5198
传 真: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楷林中心10座12层,450046
电 话:(0371)8895 9887
传 真: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7号第六都兴业IEC32层,410021
电 话:(0731)8218 3551
传 真:(0731)8218 3551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69号新景地大厦23层,361016
电 话:(0592)5211 009
传 真: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支路10号成大锦嘉国际大厦10层,400020
电 话:(023)6775 9966
传 真: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华润大厦西塔B座30层,230071
电 话:(0551)62930997
传 真: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三眼桥街51号宁铸中心5号楼27层(宁波塔-27F),315199
电 话:(0574)8737 8737
传 真: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舜泰广场933号博晶大厦25层2513室
电 话:(0531)8828 5613
传 真:
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设立于中国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网站上的信息仅供您参考,不应视为本所为本网站访问者就特定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本网站访问者不应将其作为作为或不作为的依据。
本所对本网站及网站所包含的文字及图片等各类信息拥有知识产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使用。
本网站超链接的第三方网站不受本所控制,仅为您方便之需,本所不对该等网站的访问者承担任何明示、默示的担保或责任。
欢迎访问本网站,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