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邮箱

中文 EN

业绩
业绩 新闻 活动 动态

康达律师代理商事仲裁案件为客户减少数千万元资金成本

近日,由本所律师代理的廊坊某房地产公司与湖北某公司两起因担保合同中应付担保费而产生纠纷的仲裁案件中,在担保主体和出借主体并非同一主体的情况下,武汉仲裁委员会仍支持了我方提出的担保费率和借款利率合并计算标准过高、应予以调整的主张,为委托人减少了累计至今3000多万的资金成本及后续每年2600万元的资金成本。


申请人湖北某公司与被申请人廊坊某公司发生的该两起仲裁案中,康达代理被申请人参与仲裁。在其中一起案件中,申请人因为被申请人借款提供了房产抵押担保,要求被申请人在已经向出借主体支付了每年17.5%的借款利息的情况下,还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高达每年12%的担保费,并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款项。按照该仲裁请求,截至目前,被申请人需要支付的担保费达4800万元左右。


本案答辩过程中,本所律师通过对相关规定和本案案情进行详细论证,向仲裁庭提出了案涉协议的合规性存疑、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应属无效,担保费率应与借款利率合并计算、总计超出民间借贷相关规定保护范围部分不应得到支持等主张,并且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担保主体和出借主体存在一定的联系。仲裁庭最终认可了我方提出的部分主张,从公平角度出发,认为我方主张担保费利率过高的理由成立,裁决担保费按照定额计算,仅支持了1700余万元的担保费并将其封口,驳回了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每年2000万元左右持续计算担保费的主张,截至目前为被申请人减少了3000万元左右的资金成本,且每年还可减少2000万元的资金成本。


本案中,康达律师主要的应对策略在于通过梳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之间关于借款和担保之间的联系,同时提供了大量先例案件证明申请人的担保行为属于违法经营担保业务并且费用收取过高,与国家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政策和法律规定不符。虽然仲裁庭未能认可相关担保行为违法无效,但仍然从公平原则的角度大幅降低了借款人的应付款项义务,基本实现了个案公正,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一个可行的处理思路。康达将继续不负当事人信任,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代理律师

邓振华 段佐利

联系我们

北京总部More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100022

电 话:(010) 5086 7666

传 真:(010) 5691 6450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西安More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7层、15层,710061

电 话:(029)8836 012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深圳More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1期19楼,518046

电 话:(0755)8860 038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海口More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86号华彩·海口湾广场A座1008、1009,邮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 4181

传 真:(0898)6625 5316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上海More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768号博荟广场C座905室,200023

电 话:(021)6390 1100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广州More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2901室,510510

电 话:(020)3739 266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杭州More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1501-1503室,310002

电 话:(0571)8577 992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沈阳More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40层,110013

电 话:(024)2250 338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南京More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6层,210008

电 话:(025)8411 161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天津More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2601室,300141

电 话:(022)2445 982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菏泽More

地 址: 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菏建·数码大厦B座西单元19层,274005

电 话:(0530)5566 14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成都More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栋11层1101室,610020

电 话:(028)8774 7485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苏州More

地 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幢12层,215316

电 话:(0512)6758 6952

传 真:(0512)6758 6972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呼和浩特More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河大街西蒙奈伦广场3号楼B座8层,010050

电 话:(0471)5166 27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香港More

地 址: 香港特区上环干诺道中200号信德中心(西翼)20层2002号

电 话:(00852)2333 9989

传 真:(00852)2333 9186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武汉More

地 址: 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1号越秀.财富中心写字楼11层1101-1102,430030

电 话:(027)8361 519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郑州More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楷林中心10座12层,450046

电 话:(0371)8895 988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长沙More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7号第六都兴业IEC32层,410021

电 话:(0731)8218 3551

传 真:(0731)8218 3551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厦门More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69号新景地大厦23层,361016

电 话:(0592)5211 00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重庆More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支路10号成大锦嘉国际大厦10层,400020

电 话:(023)6775 996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合肥More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华润大厦西塔B座30层,230071

电 话:(0551)6293099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宁波More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三眼桥街51号宁铸中心5号楼27层(宁波塔-27F),315199

电 话:(0574)8737 873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济南More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舜泰广场933号博晶大厦25层2513室

电 话:(0531)8828 5613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隐私政策

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设立于中国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网站上的信息仅供您参考,不应视为本所为本网站访问者就特定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本网站访问者不应将其作为作为或不作为的依据。

本所对本网站及网站所包含的文字及图片等各类信息拥有知识产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使用。

本网站超链接的第三方网站不受本所控制,仅为您方便之需,本所不对该等网站的访问者承担任何明示、默示的担保或责任。

欢迎访问本网站,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