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专家论坛(第13期)—— 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研究系列讲座(二)”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北交所、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主办,北京市债法学研究会、康达律师事务所、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校友会等单位协办。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张世国出席论坛并为论坛致辞,来自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恒丰银行、兴业银行等行业机构的相关领导及参会代表,线上线下共计5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我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彭伟律师为参会嘉宾带来了有关“破产中股东责任追究与公司有限责任制度的平衡”的主题分享。彭律师特别指出了《九民纪要》的“矫偏”作用对破产中股东责任追究认定中的重要性,并结合实际案件阐述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应该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观点。
我所合伙人罗娟律师以“公司清算义务人的演变”为题,对清算义务人制度的发展历程做出了清晰梳理,并结合司法实践对清算义务人制度的修正和地域审判差别进行了独到的解读。
中税咨询集团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倪素娟结合自身丰富的业务经验,对破产资产处置环节中涉及的税费承担问题、破产清算拍卖中发票的开具以及破产期间“房土两税”的困难减免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介绍;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关军律师针对当下房地产行业破产重整案件特点,对房企破产债权种类、清偿顺序、清偿方式以及房企重整案件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详尽的阐述与分析,并指出了解决相关难题的可行性思路;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高丝敏结合自身研究所长,以“破产重整的信息披露规则的构建”为题,解析对比了我国破产重整中“单轨制”的信息披露规则与美国“双轨制”规则,并建设性地提出了我国破产法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的要点与方向。
在自由交流环节中,各参会嘉宾就主题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参会人员展开了充分地互动与交流,碰撞思想火花,交流实践心得,纷纷表示会议讨论对相关业务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北交所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紧扣市场焦点,探索展开形式多样、主题丰富的交流活动,为行业互鉴合作搭建交流平台,为破产业务规范有序发展贡献行业智慧。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邮编:100022
电 话:(010) 5086 7666
传 真:(010) 5691 6450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7层、15层,邮编:710061
电 话:(029)8836 0129
传 真: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1期19楼,邮编:518046
电 话:(0755)8860 0388
传 真: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86号华彩·海口湾广场A座1008、1009,邮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 4181
传 真:(0898)6625 5316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768号博荟广场C座905室,邮编:200023
电 话:(021)6390 1100
传 真: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2901室,邮编:510510
电 话:(020)3739 2666
传 真: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1501-1503室,邮编:310002
电 话:(0571)8577 9929
传 真: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40层,邮编:110013
电 话:(024)2250 3388
传 真: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6层,邮编:210008
电 话:(025)8411 1616
传 真: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2601室,邮编:300141
电 话:(022)2445 9827
传 真:
地 址: 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菏建·数码大厦B座西单元19层,邮编:274005
电 话:(0530)5566 148
传 真: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栋11层1101室,邮编:610020
电 话:(028)8774 7485
传 真:
地 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幢12层,邮编:215316
电 话:(0512)6758 6952
传 真:(0512)6758 6972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河大街西蒙奈伦广场3号楼B座8层,邮编:010050
电 话:(0471)5166 277
传 真:
地 址: 九龍渡船街38號建邦商業大廈1樓5號室
电 话:(00852)2333 9989
传 真:(00852)2333 9186
地 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66号商务项目(光谷总部中心)1期T1栋17层1710、1711、1712号写字间,邮编:528451
电 话:(027)5926 5991
传 真: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楷林中心10座12层,邮编:450046
电 话:(0371)8895 9887
传 真: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7号第六都兴业IEC32层,邮编:410021
电 话:(0731)8218 3551
传 真:(0731)8218 3551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69号新景地大厦23层,邮编:361016
电 话:(0592)5211 009
传 真: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支路10号成大锦嘉国际大厦10层,邮编:400020
电 话:(023)6775 9966
传 真: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华润大厦西塔B座30层,邮编:230071
电 话:(0551)62930997
传 真: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三眼桥街51号宁铸中心5号楼27层(宁波塔-27F),邮编:315199
电 话:(0574)8737 8737
传 真: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舜泰广场933号博晶大厦25层2513室,邮编:250101
电 话:(0531)8828 5613
传 真: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融城优郡B幢10楼,邮编:650034
电 话:(0871)6517 9639
传 真:
地 址: 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391号华皓中心53层,邮编:330038
传 真:
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设立于中国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网站上的信息仅供您参考,不应视为本所为本网站访问者就特定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本网站访问者不应将其作为作为或不作为的依据。
本所对本网站及网站所包含的文字及图片等各类信息拥有知识产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使用。
本网站超链接的第三方网站不受本所控制,仅为您方便之需,本所不对该等网站的访问者承担任何明示、默示的担保或责任。
欢迎访问本网站,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