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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律师代理的一起重大涉刑民行交叉案件获撤回起诉处理

大连市某区人民法院以准许该区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裁定,结束长达2年零8个月的审理程序,并即解除对委托人的强制措施。随着该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本案代理获得重大成功。


大连某A公司(下称“A公司”)和大连某B公司(下称“B公司”)系国内最早一批潜心新材料研发、生产企业,其碳化和氧化技术居行业前列,创始人在该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时建大连两个厂区,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已经投产,另外一条德国进口(原箱封存,尚未安装),投资总额高达5亿余元。


2015年6月26日,在特殊背景下,公司创始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立案调查,同时,上述公司厂区、账户等资产一并被查封、冻结,公司陷入绝境。至4年后的2019年9月份,该公司创始人首次被采取强制措施,同年10月份被批准逮捕,侦查机关同时变更罪名为骗取贷款罪。


本案案涉贷款两笔,金额高达亿元。一笔为A公司作为抵押人,以土地和在建工程(评估价为贷款额的2倍)担保非关联公司贷款,并增信保额为两倍贷款额的保险,在案有土地使用权证、他项权证、施工许可证、股东会决议、保单等,案发时,银行与A公司的民事纠纷已经进入执行、评估并拍卖程序。另一笔B公司作为借款人,以B公司名下土地和综合楼(评估价为贷款额的1.6倍)担保,并增信保额为1.6被贷款额的保险,在案有土地使用权证、他项权证、施工许可证、保单等,案发时,银行与B公司的民事纠纷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本所律师自公司创始人首次羁押即受托介入本案,始与公检法共同体进行了长达3年零8个月的、基于事实和法律的辩诉博弈。分为三个阶段,其一,就案涉A、B公司在建工程和综合楼施工许可证虚假为核心事由的骗取进行辩护,在经律师实地考察、第一时间安排调阅工商、土地、规划等资料,并听取当事人意见后,第一时间就案涉两本施工许可证印章由当事人委托鉴定,结论为:A公司证检材印文和样本印文是同一枚印章印文的可能性较大;B公司证检材印文与样本印文一致。该事实之确定乃后期辩护及裁定的第一等重要;其二,伴随诉控节奏的变化,本案进入在建工程优先权的“战略重镇”之争夺,因本案涉及施工方的变更、诉讼以及时间跨度大等,在经时间要素的精细对比印证后,用“1”天之差及优先权标准等,论证了优先权保证的真实性;其三,民事案件执行中止及相关行为与本诉的动态博弈。另外,本案还面对衍生案件的阻却、非法证据排除、举证及其标准等重大复杂事项。


本案涉及行政许可及其效力、涉及民事案件的既判力及其与刑事案件的法秩序统一、涉及行为或结果构罪的法律沿革等系列复杂问题,系一起典型的重大疑难刑民行交叉案件。


本案的成功,取决于法律共同体的共振和担当。辩护及代理,不仅是基于法律技术的战术性职责,更是基于事实和法律的坚定信仰、基于委托人合法权益维护的一项战略性活动。我所律师将始终秉持严谨专业、尽责勤勉的服务素养,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法律服务。





本案代理律师

刘军 金荣华 杨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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