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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律师担任辩护的上海版“药神”案改判

2019年12月28日,新华社、人民网、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媒体报道了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美华丁香妇儿门诊部有限公司及郭桥等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一案公开审理及判决的新闻。认定上海美华门诊部单位购买走私进口的疫苗构成走私,判处美华门诊部罚金2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桥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8年1月5日此案曾作出一审判决,上海美华门诊部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郭桥因采购、销售和接种未经国家批准进口、未经依法检验的疫苗,构成销售假药罪。一审判决美华门诊部单位罚金1200万,郭桥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被告单位和个人因不服判决向上海高院提出上诉。

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在二审时加入案件。廉春晖律师、童明友律师分别担任美华门诊部及郭桥的辩护人。

康达律师在研究案件证据和调查过程中,发现2013-2016年曾经因进口药品审批部门的原因,造成了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唯一肺炎球菌结合疫苗中断供应。而本案美华门诊部采购境外疫苗即发生在断供期间。

2018年6月27日上海高院二审开庭,康达律师提出肺炎球菌疫苗断供三年的新抗辩观点以及相关证据。

此案二审开庭及疫苗曾经断供被媒体报道。随后长春长生假疫苗事件被曝光。美华门诊部在疫苗断供期间进口真疫苗为儿童接种,被按假药定罪引起关注和对真假疫苗的评论。有媒体称郭桥为疫苗版“药神”。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回应民众对进口境外真药按假药论处的关切,取消了未经批准进口药品按假药论处的条款。新法于2019年12月1日实施。

2019年11月27日,在新药品管理法实施前4天上海高院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检察院变更起诉罪名为走私罪名。

2019年12月28日,上海三中院开庭审理并作出重审一审判决,罪名变更为走私罪,大幅度减轻了本案被告美华门诊部单位和郭桥等个人被告的刑罚。美华单位罚金由原一审的1200万元变更为20万元。郭桥由原一审的有期徒刑7年罚金200万元,变更为有期徒刑2年、罚金5万元。

按此重审一审判决,原一审判决后被羁押的郭桥将在判决后7天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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