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复杂的国际贸易背景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尤显艰巨。康达律师近期代理某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取得全面胜诉。
在本起跨国贸易合同纠纷案中,涉及的双方当事人为一家注册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跨国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公司”)与一家位于中国浙江省的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公司”)。双方基于生物药品跨境销售达成了系列的采购协议,委托人公司旨在采购被告公司代理的特定药品,以FOB价格供应给非洲乌干达市场,这些药品主要包括由中国某药品企业生产的医药注射液、片剂等药品。
纠纷的起点源于该批采购药品在非洲乌干达市场遭遇质量问题,乌干达国家药品管理局(NDA)对于该药品实施了暂停注册、要求强制召回并当地销毁的行政措施。这一系列措施直接导致了委托人公司在乌干达市场的巨大经济和声誉损失,其中包括货物价值损失、船运及海关清关费用、以及后续的经营损失等。面对这一突发状况,双方尝试通过和解谈判来解决纠纷,但谈判未能达成一致,进而演变为一场跨国诉讼。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围绕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案件管辖地的选择。该案委托人住所地在阿联酋(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管辖地在迪拜金融中心(DIFIC-LCIA),被告住所地在中国,协议约定争议适用法律为阿联酋法律,因此确定由哪个司法辖区法律机构管辖对案件的解决尤为关键。第二,药品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即药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其在销售目的地被召回和销毁,适用法院地法时应由哪方承担法律责任。第三,FOB船运的货物以及海运提单在法律上如何确定最终接收人。
康达律师代理外方委托人出庭应诉,最终法院支持了外方委托人的全部诉求,判决对方企业向其支付全部货款、违约金以及海运费用,同时驳回了对方的反诉请求。本次胜诉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和海外市场形象,对处理类似的国际买卖商业纠纷具有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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