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律师代理的某证券公司与马某劳动争议案件获胜诉,案涉金额达一千多万,实现驳回对方上诉的良好代理效果。
马某原为某证券公司某部门负责人,2016年6月,马某因涉嫌在经办业务中行贿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当地法院于2017年3月判决马某犯行贿罪。2017年3月,马某从公司离职。
2019年3月,马某向广州某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某证券公司支付未发的递延奖金1000多万元及部门发展基金50万元。劳动仲裁委裁决认为除了小部分递延奖金当时还未到支付期限不予支持外,支持了马某的大部分的仲裁请求。之后,公司及马某均不服仲裁,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在仲裁裁决不利于公司的局面下,经过康达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通过对监管文件、证券公司的纪要文件的分析阐释,对马某的行贿行为是否属于“合规风险事件”、马某对部门发展基金的诉求已超过仲裁时效、举证责任的分配等发表了代理意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于2020年6月一审判决驳回马某的全部请求,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马某承担。
2020年8月,马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进行了两次全面而细致的庭审。康达律师团队在两次庭审后,针对庭审中法官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先后向二审法院提交了代理词、补充代理词、补充材料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底最终作出了驳回马某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康达律师代理取得全面胜诉。
本案争议焦点:
合规风险的定义;证券公司作为金融企业的特殊合规要求,证券公司人员的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使证券公司遭受监管、声誉损失等风险时是否可认定为合规风险事件;企业的递延奖金的文件规定了递延奖金与合规风险事件相挂钩,企业是否有权扣发员工相应的奖金。
本案难点:
双方提交涉及银行流水、项目协议等证据数量较多,部分资料有一定年限难以查找;案件涉及刑民交叉、证券机构及金融监管等跨领域法律研究。
本所律师秉承康达在诉讼领域专业严谨的表现,以专业踏实的业务能力、勤勉尽责的执业精神和厚积薄发的诉讼经验最大程度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并得到委托人的高度认可。未来康达律师将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本案代理律师
方晓敏 杜旭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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