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律师为某民营高端环境保洁公司负责人涉嫌诈骗一案提供辩护。经多方调查,从客观事实与主观故意入手,最终该案获得公安机关撤案决定。
该案件源起公司负责人为提升企业品质,经他人推荐聘请某咨询公司代为申报高新企业资格认定,根据该咨询公司的要求提供了相应材料,顺利获得高新企业资格并得到了相应奖励金。三年后,该咨询公司因涉嫌伪造申报材料被立案侦查,保洁公司也牵涉其中,因涉嫌诈骗国家补贴,公司负责人被以诈骗罪立案侦查。该保洁公司为资历深厚的老牌民企,服务多家世界五百强公司,为社会提供近千就业岗位,一旦判罚,负面影响将波及甚广。
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查阅申报材料,发现其中除主要经营模式之外有少许偏离事实的部分,但实际走访后发现,一切业务模式与科研要求均严格按照相应要求进行。经询问相关人员,以与咨询公司聊天记录为证,得知材料均按咨询公司要求填报,咨询公司对其中部分内容擅自进行修改与编造,保洁公司并不知情,没有主观故意。客观事实上,保洁公司遵循相关要求进行研发并投入实际运用,多次得到政府及专业委员会的表彰,符合高新企业的评定标准;以持续更新的技术为科研所实验室等具有特殊卫生要求的场所提供专项服务,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提供近千岗位切实解决部分就业问题,依法纳税;内部规范管理并缴纳社保,保障员工权益。
公诉机关经审阅我所律师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及辩护意见后予以采纳,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补充侦查。我所律师进一步从保洁公司优秀的业务能力,积极的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藉由保护民营企业的大环境背景,最终争取到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
在被其他案件牵涉的情况下,如何免于诉累,除企业自身行为规范外,极大考验律师的思维及切入角度。该案在客观形式材料因非公司原因确有瑕疵的情况下,我所律师从客观实质事实与主观故意入手,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成功维护保洁公司合法权益,也间接保护了员工及关联方。
沈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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