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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律师受邀参加“2025释法说理研讨会”并发言

2025年7月18日,由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中国法律说理网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协办的“2025释法说理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西南大学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孙华璞等专家学者参与会议。在下午的“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对话”环节,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主审法官与本案原告方代理人我所高级合伙人郭筱琦律师,就案件展开解读。




以下为郭律师讲话整理稿:

【案件背景】

“新能源汽车底盘案”始于2018年底,历时近6年。康达律师团队代理的原告最终胜诉,2024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3)最高法知民终1590号民事判决,判令侵权方赔偿约6.4亿元。该案创下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最高判赔纪录,并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


【案件始末与法律挑战】

用这个案件探讨释法说理极具意义——在科技驱动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即保护创新” 的时代背景下,该案的每一位参与者都承载着特殊使命。


案件的起点,是企业在信息安全调查中发现:离职员工交还的硬盘存有为对方工作的信息,服务器日志显示有人违规下载技术资料,且多名离职员工申请的专利附图与企业图纸高度吻合。基于此,企业启动法律程序,康达律师团队接手后,面临着多重挑战。


首先从法律背景看,案件立案于2018年,恰逢《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大修前夕。彼时,商业秘密的界定需严格区分技术与经营信息,举证责任全由原告承担,惩罚性赔偿的司法解释亦未出台。同时,2020年中美签署的经贸协议中,对商业秘密案件的司法审判提出很高要求,如举证责任转移、惩罚性赔偿,使得本案也受到国际上的关注。


更主要的是商业秘密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1-2023年数据显示,此类案件胜诉率仅15%,因其“专有性弱于传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隐蔽”,举证难度极大。而本案的特殊性更甚:多数商业秘密案依赖“先刑后民”取证,我们却基于专业判断选择直接走民事程序,证据需全由原告方自行收集;立案时对方产品未上市,原告方仅能通过专利附图推定侵权,对其实际使用的技术信息、获取过程均不掌握。


原告需自己铺就“证据之桥”:证明商业秘密的前提要件,才能抵达“对岸”与对方博弈;且举证过程中需隐藏策略,避免对方预判应对。整个诉讼是动态的“边打边举”:对方产品上市后,原告需要立即购买、拆解、扫描关键数据,一步步完善证据链。


【审理过程中的释法说理实践】

本案的审理,生动体现了释法说理在司法实践中的价值,尤其一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合议庭采用了邹碧华法官《要件审判九步法》的思路,为案件推进奠定了关键基础。众所周知,邹碧华法官在实践中就高度重视释法说理工作。邹法官认为“法律的力量源于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尊重”。

 

第一步是固定权利请求。根据相关规定,权利人需明确商业秘密范围。起初,原告面临难题:若仅锁定几个关键数据点,对方可能修改;若以整张图纸主张,又可能包含公开信息。在法官释明协助梳理下,最终将范围确定为12个零部件的机械图纸及三维数模,涵盖形状、结构、尺寸公差、材料工艺等核心信息,为后续审理筑牢根基。


第二步是明确权利请求基础规范,即商业秘密“三性”(秘密性、商业性、保密性)的认定。对方曾质疑“上万员工可见,不具保密性”,法官特别释明:商业秘密的保密性重在权利人的管理职责,而非效果保密。


第三步是确定抗辩基础规范。对方试图以“网络相似零部件图片”主张合法来源,但整车制造的技术复杂性远超单一图片,该抗辩无法得到支持。


审理至2021年,一审合议庭基于我方前期的举证而形成的自由心证,要求对方提供图纸及设计过程,否则采信我方主张——此举标志着举证责任开始转移,原告方终于顺利“过河”。在对方提交图纸后,我方通过详细比对,结合此前扫描的关键数据,为事实认定提供了扎实依据。


一审判决虽判赔金额不高,但确定了基础的法律要件;本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后,经过法庭的审理,最终又在三个方面实现了突破:认定被告系有组织侵害商业秘密、将侵权密点从5个扩至12个、支持惩罚性赔偿,最终形成6.4亿元的终审判决。


【释法说理的意义】

该案历时6年,证据上百份,代理意见长达百页,胜诉是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折射出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而释法说理的本质,是追求理性与真理——既包括事实真相,也包括价值真理,即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求真是每一个法律人的使命。真理的意义重大。著名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刘春田教授在为金渝林教授所著的《理论概念研究》序中写到:“真理不居乱邦。实践证明,对于任何国家而言,它只有出于为人民的福祉,去构建理智畅行的社会与和顺宜居的家园,真理才会如约而至,从一个国家传播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民族扩散到另一个民族。无论何地,理性居之,它就是人类理想的温柔富贵之乡”。


此案的意义,正在于通过司法实践中的释法说理,向行业、社会乃至国际社会展现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进步——而这正是我乐于分享的,更是责无旁贷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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