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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与“九民纪要”实务研讨会顺利举办

7月24日下午,康达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研究中心携手律商联讯,举办了“民法典与九民纪要实务研讨会”活动。通过线上直播方式,与来自商业领域的全国企业人,从公司法强制性与任意性规定、“民法典”婚姻继承法新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实务和公司治理常见争议问题四个方面进行了探讨。康达张力律师、侯蓓丽律师、张立环律师与霍进城律师向与会人员分享了他们宝贵的法规知识成果和商业实践经验。

研讨会伊始,康达律师事务所乔佳平主任对参与线上研讨的企业观众表示了欢迎,并对康达律师事务所和康达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研究中心做了介绍。

康达成立于1988年,至今已有32年的历史,是经司法部批准设立的最早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设有15个分支机构,执业律师800余人,可以提供各业务领域全流程、一体化的法律服务。

康达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专注于资本市场争议解决及相关法律服务。2019年,中心组织编写的《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热点问题案例与分析》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此外,中心也与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律商联讯等共同举办《新趋势、新热点、新问题——并购重组与争议解决研讨会》,获得了业界广泛的欢迎。

张力律师从企业人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理解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实际困惑出发,引导前来学习的观众解决“如何用好任意性/倡导性/意思自治条款”这一重要问题。张律师分别比较了公司法中强制性条款和任意性条款的设立理由和表现形式,在列举了两种规则之后,引入了实际办案过程中客户集中提出的几大困惑。基于对以往经验的总结,张力律师解析了客户困惑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旨在探求公司治理和商业运营中应当如何用好意思自治的边界。

候蓓丽律师基于民法典新规和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重大变化要点法律问题进行了解读。将备受热议的“婚姻冷静期”新问题和“诉讼离婚”的实操问题进行了对比分析,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问题做了分享,包括对法律概念的界定及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在继承领域中遗嘱的效力问题,侯律师用生动的案例将容易混淆的法律概念进行了解析,并为大家介绍了“打印遗嘱”这一新的遗嘱形式。

张立环律师从民法典对于“权利质权”的新规出发,针对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实务问题为大家进行了详尽的解读。上市公司股票质权设立问题上,张律师分别对于质押合同的设立、国有股质押的特殊问题、跨境担保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在与股票质押相关的批准备案问题上,张律师强调备案“不是合同生效要件,仍是办理质押登记的条件”;在限售流通股质押的问题上,张律师从民法典立法语言的变化出发,区分了限售流通股的成因、解读了最高法的批复及地方法院在其他角度的论述;而后,张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实操要点,强调了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中的孳息问题和股票质押的信息披露要求。

霍进城律师从具体案例出发,十分生动地展示在公司治理中控股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决议效力、小股东的异议提出和退出机制,公司发展的分红问题及控股股东和董监高的责任。在民法典与公司治理的关系问题上,霍律师首先展示了民法典与公司治理息息相关的具体规定,并解释了民法典与公司法的关系问题;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效力问题上,霍律师着重介绍了《公司法解释(四)》颁布后,决议“不成立”的法律规定和公司争议的应用实践;在侵害公司利益或侵害股东利益的问题上,霍律师从民法典规定出发,结合实务中的具体案例,对于定义和区分“侵害公司利益”和“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实务要点进行了解析,也构成了霍律师此次分享所传达的核心。在股东出资与分红的问题和小股东的退出方式上,霍律师结合法律最新规定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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