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受邀来到康达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讲授《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亮点与适用》。康达合伙人会议主席付洋来到课程现场并致辞。康达总部及16家分所律师,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共同参加了本次课程学习。
康达合伙人会议主席付洋致辞
本次授课中,王利明教授指出,合同编通则的最大特色是以合同编来发挥债法总则功能,这是中国的民法典和传统大陆法系民法典体系上的重大区别,也是我国民法典的重大创新。从合同编通则的具体内容角度,王利明教授阐述了合同编通则的如下十一大亮点:规定了连带债务中的追偿权、规定了预约合同制度、规定了未生效合同制度、明确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的效果、完善了利益第三人合同规则、规定了第三人代为履行、兼顾合同严守与合同正义:情势变更、完善了代位权制度、规定了并存的债务承担、完善了合同解除制度、细化了违约金调整的规则。
王利明教授授课
本次课程由康达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委员会承办,康达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委员会主任、高级合伙人任永明律师主持。
任永明律师主持
课程中,康达律师与王利明教授就《民法典》中“民事权益”、“第三人实施欺诈”、“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等实务问题,通过现场提问方式进行沟通与交流。
与会律师提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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