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康达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研究中心携手律商联讯,举办了《资本市场监管及法律风险防范》专题讲座,通过直播方式,与来自商业领域的全国企业人,围绕证券监管体系及程序,以及实践中的监管热点,进行深度分析介绍,帮助大家了解证券监管,应对相关风险。来自该中心的王华鹏律师、邢天昊律师和霍进城律师,与我们分享了他们宝贵的法律知识成果和商业实践经验。
研讨会开场时,致辞人康达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康达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委员会主任任永明对参与线上研讨的企业观众表示了欢迎,并对康达律师事务所和康达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研究中心做了介绍。
王华鹏律师是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康达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主要从事证券、公司收购与兼并、经济类纠纷解决等领域的法律业务。
王律师从新证券法下证券监管内容的变化及法律风险防范两方面展开研究进行分享,在第一部分新证券法下监管内容的变化中,王律师围绕“行政程序将成为公司处理资本市场纠纷的主要途径”这个一中心思想,为听众详细从行政立法权限扩张、行政职责扩张、行政执法手段扩张及行政处罚幅度、情形扩张四个方面展现内容上的变化。第二部分的分享中王律师指出,法律风险防范须从证监会系统的执法机构,调查手段、程序与机制,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风险防范六方面进行考量。
邢天昊律师是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北京大学,2007年加入康达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执业十余年,从事行政诉讼法、重大疑难刑事民商事诉讼业务。擅长各类疑难案件的代理,特别是重大疑难的刑事案件,主要致力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的研究和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体现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优秀的业务水平。
邢律师通过2007年以来我国证监会开启的一系列打击“老鼠仓”的活动及解释,引出分享话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认定和法律风险防范”。首先邢律师为大家从《刑法》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两方面介绍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法律规定,并解释利用未公开信息的犯罪构成即犯罪主体、犯罪客体及犯罪客观方面,后为大家依次从三个构成方面一一讲述其辩护实务及风险防范。邢律师在最后指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设立的初衷是为了打击老鼠仓,而老鼠仓的本质为“背信运用委托人资产”的行为,特点在于抢先交易、损公肥私。现有的法律法规能够较为完善、恰当地勾勒出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轮廓,但实践中的个别判决为刑法理论和刑辩实务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
霍进城律师是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于2009年4月加入康达律师事务所,现任康达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主要业务领域为商事争议解决。执业十年来,主办了大量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高级法院、仲裁机构争议解决案件,并取得了较高胜诉率。
霍律师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认定和法律风险防范”主题进行讲解,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证监会关注哪些行为?证监会关注信息披露的哪些行为?证监会的处罚或处理措施有哪些?霍律师通过证监会公开信息让听众更好地理清相关理论和体系;在证监会关注哪些信息披露行为上,霍律师通过大量实例分析,强调了调节利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实际控制人、持股信息、重组及债券这些关键信息点。最后,霍律师通过多角度为听众展示证监会的处罚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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