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知名法律媒体《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公布了“2020年度杰出交易”获奖名单,本所环境、资源与能源业务委员会参与的“胜科水务生态环境商事损害赔偿案”荣获争议与调查类案件杰出交易奖。
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5月8日发布的《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9)年度典型案例》,亦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原环境保护部联合督办案件。其典型意义在于为高度重视对环境公共利益的有效保护,及时引导检察机关补充固定证据,建议公益诉讼起诉人根据新的事实增加诉讼请求提供示范性。通过判决,明确确立了损害担责、全面赔偿的救济原则,在惩治、震慑环境污染犯罪,在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及时、有效恢复,促进企业进行绿色升级改造以及引导股东积极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判例及示范意义。
本案创造性的构建了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第三方参与调解,历时2年,最终各方共同确认当事公司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37亿元,并完成替代性修复项目资金投入不少于2.33亿元,用于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生态环保项目的新建、升级和提标改造。各方利益在调解工作中获得平衡。
本所环境、资源与能源业务委员会杨荣宽、张涛等多名律师参与本案,坚韧严谨,专业至上。本案凭借其复杂性、创造性、公益性、社会影响力等多方面因素,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实至名归。
《商法》杂志作为亚洲领先的法律期刊,聚焦于为亚太地区企业法务、律师以及其他高端法律、商业人士提供专业商法资讯,在中国商事法律领域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年度杰出交易”是《商法》的重磅年度大奖,以严格的审核要求与专业的评估体系,依据各项目的重要性、复杂性、创新性以及交易规模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筛选而出,具有代表性、指导性和权威性。
康达律师参加“2025钱伯斯高质量发展论坛”,探讨中国企业出海投融资项目的法律护航
康达律师于《视听导报》发表文章解析企业可持续发展法律边界与合规路径
康达律师荣登“2025年度LEGALBAND客户首选:中国女律师15强”榜单
康达律师于《商法》发表专家策略文章《仲裁对解决中国商业秘密纠纷的适用性及战略思考》
【公益讲堂第281期】西安分所律师应邀为中建八局西北公司2025年商法采第九届第一期“长安讲堂”开展专题讲座
康达参与编制的国内首个《可入表数据资源信贷融资基础要求》正式颁布实施
康达律师荣登“律新社年度风云榜:2024年度律界女性领导力人物30佳”榜单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100022
电 话:(010) 5086 7666
传 真:(010) 5691 6450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7层、15层,710061
电 话:(029)8836 0129
传 真: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1期19楼,518046
电 话:(0755)8860 0388
传 真: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86号华彩·海口湾广场A座1008、1009,邮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 4181
传 真:(0898)6625 5316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768号博荟广场C座905室,200023
电 话:(021)6390 1100
传 真: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2901室,510510
电 话:(020)3739 2666
传 真: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1501-1503室,310002
电 话:(0571)8577 9929
传 真: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40层,110013
电 话:(024)2250 3388
传 真: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6层,210008
电 话:(025)8411 1616
传 真: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2601室,300141
电 话:(022)2445 9827
传 真:
地 址: 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菏建·数码大厦B座西单元19层,274005
电 话:(0530)5566 148
传 真: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栋11层1101室,610020
电 话:(028)8774 7485
传 真:
地 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幢12层,215316
电 话:(0512)6758 6952
传 真:(0512)6758 6972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河大街西蒙奈伦广场3号楼B座8层,010050
电 话:(0471)5166 277
传 真:
地 址: 九龍渡船街38號建邦商業大廈1樓5號室
电 话:(00852)2333 9989
传 真:(00852)2333 9186
地 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66号商务项目(光谷总部中心)1期T1栋17层1710、1711、1712号写字间,528451
电 话:(027)5926 5991
传 真: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楷林中心10座12层,450046
电 话:(0371)8895 9887
传 真: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7号第六都兴业IEC32层,410021
电 话:(0731)8218 3551
传 真:(0731)8218 3551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69号新景地大厦23层,361016
电 话:(0592)5211 009
传 真: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支路10号成大锦嘉国际大厦10层,400020
电 话:(023)6775 9966
传 真: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华润大厦西塔B座30层,230071
电 话:(0551)62930997
传 真: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三眼桥街51号宁铸中心5号楼27层(宁波塔-27F),315199
电 话:(0574)8737 8737
传 真: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舜泰广场933号博晶大厦25层2513室
电 话:(0531)8828 5613
传 真:
地 址:
传 真:
地 址:
传 真:
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设立于中国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网站上的信息仅供您参考,不应视为本所为本网站访问者就特定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本网站访问者不应将其作为作为或不作为的依据。
本所对本网站及网站所包含的文字及图片等各类信息拥有知识产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使用。
本网站超链接的第三方网站不受本所控制,仅为您方便之需,本所不对该等网站的访问者承担任何明示、默示的担保或责任。
欢迎访问本网站,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