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在暨华中学新生入格教育的法治教育环节中,暨华中学常年法律顾问、我所高级合伙人李仁汉律师受邀通过校园电视台演播室,为全体新生分享了一堂以“法律上的人”为主题的开学法治第一课。
本次法治第一课主要聚焦法律上的不同人的概念和意义,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成年人、儿童、妇女的法律定义和意义,并传递出国家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的特殊保护。
同时李律师对“自然人”“公民”与“法人”法律主体进行了简明扼要讲解,详细深入讲解了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法律意义。他特别指出,中学生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明确自身行为界限,学会在法律框架内行事,以保障自己的权益。李律师还向大家分享了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监护人的相互区别和关联,以及犯罪嫌疑人、罪犯的定义,并适当的讲解了涉及犯罪的内容。课堂最后,李律师以一段《西游记》孙悟空经典感悟片段视频集升华了本次课程,获得了大家的共鸣。
这堂“开学法治第一课”是李律师履行常年法律顾问职责和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工作。通过本次法治课堂,有助于为新生们接受法治洗礼、开阔法治视野、提升法律素养提供帮助,为大家根植知法守法信法用法的法治精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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