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妇女节来临之际,为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升女性法治意识,近日,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恒社区邀请合肥分所杨丽丽律师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普法宣讲,为社区女性送上实用的法律知识。

其中核心要点梳理如下:
【人身人格权益:底线不容侵犯】
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治疗,本人意见为首要,家属意见不一致时,尊重妇女本人意愿;
遭遇言语、文字、肢体等性骚扰,可投诉、报案或提起民事诉讼,学校、用人单位有义务预防制止;
恋爱交友纠纷、离婚后被纠缠骚扰,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为你撑腰。
【劳动保障权益:职场平等无歧视】
求职时,单位不得询问婚育情况、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更不能限制生育;
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工资福利待遇不降低,劳动合同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
安徽女职工可享98天国家产假及60天奖励产假,剖宫产、多胞胎还可额外增休。
【婚姻家庭权益:平等守护幸福】
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利,可要求在权属证书上登记自己姓名;
离婚时,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承担较多家务的女方,可要求经济补偿;
丧失生育能力的女方,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法院会优先考虑其抚养要求。
【财产权益:平等享有不缺位】
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征地补偿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不因结婚、离婚被剥夺;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遭遇权益侵害,可向妇联、相关部门求助,也可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若侵害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用人单位、住宿经营者等未履行法定义务,将依法承担罚款、停业整顿等法律责任。
法律是妇女权益最坚实的保障,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才能更好地守护自己和家人。祈愿每一位女性皆能被温柔相待,更可凭借法律之支撑昂首挺立,成为自我之主宰。
【公益讲堂第371期】康达律师为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街道幸福一村社区开展“3·5”学雷锋纪念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公益讲堂第370期】合肥分所律师赴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恒社区中心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普法宣讲活动
【公益讲堂第361-363期】西安分所律师为全市法援律师、西安市未央区太康路小学、商洛市洛南县麻坪镇大学新生开展专题讲座
【公益讲堂第358-360期】康达律师为北京市朝阳区社区、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西安航天技工学校开展专题普法讲座
【公益讲堂第355-357期】康达律师做客齐鲁晚报栏目解读典型民事案例,为陕西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融侨馨苑社区开展普法活动
【公益讲堂第352-354期】康达律师为湖南省麻阳苗乡学子、安徽省铜陵市律协、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第三小学开展普法活动
【公益讲堂第349-351期】西安分所为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陕西分公司、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陕西省发改委系统作普法讲座
【公益讲堂第346-348期】西安分所律师为招商银行、西安市周至县青化镇新白寨小学、西安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开展法律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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