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邮箱

中文 EN

专业律师

康达拥有执业律师1800余名,其中既包括中国恢复律师制度后第一批执业律师中的杰出代表,又不乏来自公检法系统的骨干力量,以及毕业于国内外名校法律专业的中青年精英律师。

康达律师一直秉持严谨专业、尽责勤勉的服务素养为国内外客户提供着专业、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法律服务。

孟丽娜
孟丽娜高级合伙人

北京

业务领域:政府与行政法律业务 | 公司法律业务

行业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

工作语言:中文

电 话:86-10-50867666

传 真:86-10-56916450

邮 箱:lina.meng@kangdalawyers.com

简历下载

从业经历

孟丽娜律师,康达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律师、党委副书记、政府与行政法律业务部主任。

孟丽娜律师199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当年就职于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至今。2001年4月开始执业。目前担任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专家顾问团成员、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专家、北京市住房保障决策咨询专家组专家、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朝阳区老龄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等职务。她还被聘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及硕士生导师、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孟丽娜律师擅长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法、房地产、公司法等方面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执业期间代理复议诉讼案件三千余件,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纠纷案件,其代理的多起案件被列为法院观摩庭。


立法及示范文本制订、修订等:

1、参与制订《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及多个配套文件;

2、参与制订《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

3、参与制订《关于历史遗留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4、参与制订《关于规范已购限价商品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

5、参与制订北京市《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

6、参与制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7、参与制订《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

8、参与制订《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

9、参与制订《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10、参与修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示范文本;

11、参与制订或修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收购合同》等二十余个示范文本;

12、设计北京市《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房屋登记专用)》、《房屋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房屋登记专用)》示范文本。


课题研究:

1、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销售合同问题研究》课题;

2、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存量房屋买卖合同问题研究》课题;

3、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买卖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规程辅助性研究》课题;

4、承担《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课题(执笔人);

5、承担《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课题(执笔人);

6、承担《朝阳区行政应诉工作指南》课题(执笔人);

7、承担《朝阳区行政调解工作指南》课题(执笔人);

8、承担《朝阳区行政案件涉诉风险提示》课题(执笔人);

9、承担《朝阳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手册》课题(执笔人);

10、承担《行政应诉工作实证研究》课题(执笔人);

11、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对策分析与现状研究》课题(执笔人);

12、承担《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研究》课题(执笔人);

13、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汇编》课题(执笔人);

14、承担《朝阳区行政复议工作指南》课题(执笔人);

15、承担《朝阳区行政案件典型案例分析汇编》课题(执笔人)。


代表案例:

1、代理应诉的某房屋经纪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案入选北京市高院评选的“2013年北京法院十起典型行政案例”;

2、代理应诉的王某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取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决定案入选北京市高院评选的“2013年北京法院十起典型行政案例”;

3、代理应诉的马某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要求履行法定职责案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建院后的1号行政案件;

4、代理应诉的李某等14人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被评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5、代理应诉的王某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征收案被评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6、代理应诉的张某诉北京市朝阳区烟草专卖局行政赔偿案为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首例北京市烟草专卖系统行政赔偿案件;

7、代理应诉的北京某置业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因房地产设施移交问题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首次出庭应诉的案件;

8、代理应诉的北京某校园礼仪服饰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待遇行政决定案,为北京市首例工伤保险基金先行赔偿全额追偿到位案件;

9、代理应诉的郎某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首次出具《行政调解书》;

10、代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诉北京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为朝阳区启动的首例公共配套设施收缴确权案件;

11、代理应诉的孙某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征收补偿及行政复议案被评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12、代理应诉的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上诉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为该局应诉的首例行政诉讼案件,且该案确立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不因其将生产经营项目交由他人完成而免除的审判规则;

13、代理应诉的山东某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要求撤销生产安全事故结案通知案,为朝阳区首例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14、代理应诉的高某某起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要求撤销行政答复案,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简易住宅楼改造试点项目实施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系

荣誉

2020年,被评为“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2019年,被评为“北京市律师行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工作先进个人”

2019年,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

2019年,被评为“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2019年,被授予“首都劳动奖章”

2019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

2018年,被朝阳律协授予“行业贡献奖”

2018年,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度优秀校友”

2016年-2018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

2015年,被评为“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2014年,被评为“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律师”

2013年,被评为“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女律师”

2012年,被评为“首届北京市十佳青年律师、北京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个人、

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个人”

2011年,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

社会任职

朝阳区第十二次党代会 代表

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 代表

朝阳区第二届律师代表大会 代表

朝阳区第三届律协 理事

北京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老律师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

北京市第十一届律协理事、土地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业务拓展与创新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

“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 专家

联系我们

北京总部More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100022

电 话:(010) 5086 7666

传 真:(010) 5691 6450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西安More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7层、15层,710061

电 话:(029)8836 012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深圳More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1期19楼,518046

电 话:(0755)8860 038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海口More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86号华彩·海口湾广场A座1008、1009,邮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 4181

传 真:(0898)6625 5316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上海More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768号博荟广场C座905室,200023

电 话:(021)6390 1100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广州More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2901室,510510

电 话:(020)3739 266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杭州More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1501-1503室,310002

电 话:(0571)8577 992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沈阳More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40层,110013

电 话:(024)2250 338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南京More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6层,210008

电 话:(025)8411 161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天津More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2601室,300141

电 话:(022)2445 982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菏泽More

地 址: 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菏建·数码大厦B座西单元19层,274005

电 话:(0530)5566 14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成都More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栋11层1101室,610020

电 话:(028)8774 7485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苏州More

地 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幢12层,215316

电 话:(0512)6758 6952

传 真:(0512)6758 6972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呼和浩特More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河大街西蒙奈伦广场3号楼B座8层,010050

电 话:(0471)5166 27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香港More

地 址: 香港特区上环干诺道中200号信德中心(西翼)20层2002号

电 话:(00852)2333 9989

传 真:(00852)2333 9186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武汉More

地 址: 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1号越秀.财富中心写字楼11层1101-1102,430030

电 话:(027)8361 519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郑州More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楷林中心10座12层,450046

电 话:(0371)8895 988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长沙More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7号第六都兴业IEC32层,410021

电 话:(0731)8218 3551

传 真:(0731)8218 3551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厦门More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69号新景地大厦23层,361016

电 话:(0592)5211 00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重庆More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支路10号成大锦嘉国际大厦10层,400020

电 话:(023)6775 996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合肥More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华润大厦西塔B座30层,230071

电 话:(0551)6293099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宁波More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三眼桥街51号宁铸中心5号楼27层(宁波塔-27F),315199

电 话:(0574)8737 873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济南More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舜泰广场933号博晶大厦25层2513室

电 话:(0531)8828 5613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隐私政策

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设立于中国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网站上的信息仅供您参考,不应视为本所为本网站访问者就特定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本网站访问者不应将其作为作为或不作为的依据。

本所对本网站及网站所包含的文字及图片等各类信息拥有知识产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使用。

本网站超链接的第三方网站不受本所控制,仅为您方便之需,本所不对该等网站的访问者承担任何明示、默示的担保或责任。

欢迎访问本网站,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