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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初探

作者: 夏禹 王秋璇 | 2021.04.06


企业刑事合规必要性:企业触发单位犯罪风险显著上升

企业刑事合规,是指通过对企业内部的治理体制和管理体系实现对刑事法律风险的防范。所谓刑事风险,是指因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遭受刑事处罚的风险。相比于企业会遭遇的其他种类风险,刑事法律风险是最为严重的一种:在当前我国刑法规定中,对于构成单位犯罪的企业,大多数会面临“双罚”的法律后果。一方面企业会面临监管机关的罚金处罚,遭受经济损失的同时,社会声誉大大降低,更有严重者经营资格可能会被剥夺;另一方面企业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也会被判处刑罚,对于一些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企业,甚至很难继续存活。

我们在Alpha案例库以“单位犯罪”作为关键词搜索刑事一审判决案例,可以看到:近10年来企业以单位犯罪被公诉机关追诉,或在自然人犯罪中有触发单位犯罪风险的案例逐年上升,从2012年的不足300例到2019年高达5000余例(2020年稍有回落),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刑事法律风险正在不断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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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近一年数据(2020年3月-2021年3月)为例,近一年来,企业涉单位犯罪的刑事案件具有以下明显特征:

(一)罪名分布集中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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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企业触及单位犯罪的刑事案例中,最主要的罪名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超过全部涉企单位犯罪的四分之三,其次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这与企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运行的主体地位相契合,进一步说明了企业在存续过程中,会因为市场经营方面的相关过错触发刑事法律风险,且触刑频次和概率极大。

 

(二)法院对单位犯罪的认定比例高

正如罪名分布统计图所展现的,涉单位犯罪刑事案件几乎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第二章到第九章罪名体系下的各类犯罪。为了进一步发现企业在存续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具体刑事风险点,我们梳理了近一年来共3887例触发单位犯罪的刑事案件,对案例中的案情、涉单位犯罪控辩双方主张、法院是否认定构成单位犯罪以及对涉案主要负责人员裁判结果等关键要点进行了细致的整理和分析。整理具体罪名下,触发单位犯罪且有认定可能性的企业被法院最终认定构成单位犯罪的比例,得出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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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在近一年的涉单位犯罪案件数据中,有近四成触及单位犯罪的案件被法院认定企业构成单位犯罪并追究了企业的刑事责任,其中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等刑事法律罪名被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比例极高,超过总计被认定为单位犯罪的平均概率。具体到细节罪名,如危害税收征管罪、走私罪类、侵犯知识产权罪类、妨害司法罪等罪名认定比例也极高,提示公司在日常生产、销售、运营的过程中,在例如涉税、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上应当格外注意,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刑事法律风险。

 

(三)法院对主要负责人的判决刑期长、对企业的罚金金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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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院认定了企业成立单位犯罪后,依照“双罚制”的原则,还会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人员进行处罚。在法院认定企业构成单位犯罪的案件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概率近95%,虽然其中绝大多数是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也不乏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案例。在法院作出判处罚金的案件中,有一半的案件罚金数额在五万元至五十万元。

企业一旦面临单位犯罪的指控,有较大概率会同时面临主要负责人判刑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缴纳大额罚金造成经济损失的后果。企业和企业家必须对企业刑事合规体系予以重视,对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的态度予以转变,需要认识到刑事法律风险对于企业生死存亡的重大影响,避免落入“出了事再合规也来得及”的认知陷阱。在专业刑事律师团队的帮助下,将风险防控工作做在前面,针对企业从早从全梳理现存的法律风险,从快从密制定合规计划和防控制度,有助于帮助企业做到在风险发生前最大可能的识别风险、化解风险、杜绝风险。


刑事合规业务重要性:企业合规不起诉实践的探索

虽然我国刑法尚未明文规定“企业合规”作为正当化出罪事由,但是应当看到的是,目前随着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普遍建立和社会风险防控的必然趋势,刑事合规减免刑事责任在我国已经成为了一种客观存在的刑事政策。现在全国多个地方正试行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有的还出台了规范性文件,例如深圳市宝安区发布了《关于企业刑事合规独立监控人选任及管理规定(试行)》,探索建立涉刑企业“企业刑事合规独立监控人”制度,在特定期限内犯罪嫌疑企业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对企业的刑事合规情况进行调查,协助企业制定合规计划、监督执行并出具书面报告,作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企业作出合规不起诉的参考;还有浙江省岱山县出台了《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涉企案件刑事合规办理规程(试行)》,设置6个月-24个月合规整改期并进行评估,将合规建设情况、合规整改效果作为不捕不诉、从轻处罚的依据。

而在最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也将“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纳入了司改工作进程。工作报告提出,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六稳”“六保”任务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机关将会在接下来积极探索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这些都预示着刑事合规不起诉工作虽无明文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已经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认可。

当前司法环境正大力推动刑事合规不起诉的试点工作,让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建立有了更多动力。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尝试在刑事合规领域做文章,通过加强对单位犯罪的事前预防或事后整改,构建起能够有效帮助企业避免刑事风险以及降低刑事可罚性的制度和计划。借助专业刑事律师团队与合规不起诉制度的推行东风,最大化的降低刑事法律风险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展现出了刑事合规在公司治理层面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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