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某国家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历时两年半,经过九次开庭,数十次会议,最终取得良好的结果,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经过招投标程序,原告北京某施工企业中标被告某国家单位发包的某项目,双方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就结算事项双方发生争议,原告施工企业将被告某国家单位诉至法院,起诉金额约5800万,我所律师代理被告某国家单位参加全案诉讼工作。
本案的难点在于:1、工程存在巨大的工程变更,变更后的价款远超合同约定价格及被告某国家单位项目预算,且变更文件基本都有委托方人员签字确认,不被计入结算造价的难度极大;2、工期严重延误(主要原因是施工现场不满足施工条件),原告以此为依据主张近1000万的窝工费等损失;3、工程款逾期利息超过1000万元;4、施工过程中还涉及主体变更、人员变动等多重问题。本案法律关系复杂,案件材料繁多,被告收到传票时已经临近开庭,律师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梳理材料、了解案情、准备应诉材料。
在梳理过程中律师团队发现,案涉工程是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招投标文件亦确定案涉工程为最高限价工程。同时,律师团队发现原告使用过程验收资料作为竣工验收的证据,以此为依据主张过千万的逾期利息,但案涉工程实际并未进行竣工验收;原告主张的窝工费亦存在诸多疑点,既不符合现场情况、也与常理相悖。综合前述诸多问题,最终形成答辩证据及有效的代理意见,提交法院。
本案历经九次正式庭审及多次会议,最终法官采纳了律师团队提出的大部分意见,案件经两级法院审理,最终仅判决支持原告主张的2800余万元工程款,该笔款项亦在委托人预算范围内。对于原告主张的窝工、工程款逾期利息及鉴定意见书中有争议部分等其它主张均未支持,判决扣减金额3000万,超过原告起诉金额的50%以上,取得了委托人某国家单位满意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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