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律师事务所杨海龙律师团队代理的某水电建设公司(简称“水电公司”)与某管材公司(简称“管材公司”)采购合同纠纷仲裁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近日送达裁决书,本所律师代理水电公司提出的反请求全部获得支持,管材公司所提出的本请求全部不予支持。
水电公司承接M国某大型工程建设项目,与管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货物总金额1000余万元。管材公司随后供货,水电公司支付400万元货款后,发现管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停止支付剩余款项。管材公司依据仲裁条款向贸仲申请仲裁,请求支付剩余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管材公司掌握采购合同、发货清单等完整证据,付款节点约定明确;案涉项目工地在境外,且仲裁审理时项目已完工、报废管材已清理,不具备鉴定条件;已使用的部分管材爆裂,施工方大量替换新的管材,损失难以评估;双方虽互有沟通,但未明确责任,分歧较大等。
本所律师介入后,因熟悉贸仲仲裁规则和程序,迅速组织初步证据并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提出仲裁反请求,要求管材公司支付因供货不合格给水电公司造成的损失。本所律师介入及时,在仲裁开庭前充分预估本案因案情复杂可能涉及质量鉴定、笔迹鉴定、损失评估等事宜,提前准备相关应对措施,为全案最终胜利奠定基础。
本案前后经过多次仲裁开庭,本所律师步步为营,按既定思路主动出击,充分阐述意见。在案涉鉴定事宜上,管材公司欲通过笔迹鉴定否认事实、通过损失鉴定混淆视听,本所律师均一一予以回击。管材公司发现无法实现预期效果后,企图继续拖延时间,本所律师及时提交相关意见打破其幻想。除开庭外,本所律师紧贴争议焦点和对方观点提交各类代理意见等材料数十份,仲裁庭最终采纳我方意见后作出前述裁决。
本案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损失、获得了赔偿,还为重大商事交易(尤其是涉外重大商事交易)法律风险防范提供路径:重大商事交易因主体众多、交易架构复杂、金额巨大等因素,产生纠纷概率较大,从该等交易开始启动之时就应该“防患于未然”,聘请专业律师严把合同关。一旦有矛盾苗头,就应及时委托专业争议解决律师团队提前介入,全面评估风险、及时固定证据,做到“能调则调、要打便打”,以达到“不战则已、战则必胜”的效果。
本所律师熟悉仲裁规则和程序,在合约条款设计、仲裁员选定、仲裁程序把控、证据梳理、法律意见写作等方面均具备“敢打仗、打胜仗”的专业优势,代理多起贸仲、北仲审理的跨境商事纠纷仲裁案件,均取得很好效果。本所将一如既往地本着严谨、细致、尽责的服务理念,不遗余力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捍卫社会公平与正义。
本案主办律师
合伙人 律师 杨海龙
资深律师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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