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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金融企业合规与发展——【系列二】小额贷款行业(下)

— 前言 —

金融企业,指经营业务需要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根据《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规定,金融业企业分为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四大类。

金融企业不同于一般的企业,除受《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的约束,同时还要遵守适用于金融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金融企业的合规发展尤为重要。首先,合规是金融企业自身强化风险管理、风险控制的一项核心管理工作。其次,合规的本质是创造价值。众所周知,违规必然带来风险和损失,合规是制约、否定违规的重要手段,只要做到合规操作,就能减少风险和损失,因此合规是有效减少“负价值”而不断创造“正价值”的重要手段。也只有做到合规操作,能够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在老百姓心目中的美誉度,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本系列文章针对不同类型金融行业目前的经营现状、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内部制度管理等层面,剖析行业发展中存在的合规问题,并提出相应方法及发展对策,旨在规范金融市场,协助金融企业有序、规范运营。

简 述

小额贷款公司(简称“小贷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贷公司主要面向农户、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坚持“小额、分散”发放贷款的原则,是中国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1994年,小额信贷的模式被引入中国,开展农村小额贷款信贷业务试点;2008年随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小贷公司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下迅速发展,经历了黄金发展5年;2013年起小贷公司增速放缓,后受P2P机构的冲击,及部分区域对牌照审核的收紧,小贷公司数量逐年下降。疫情之后,随着经济下行、银行放贷政策放宽及贷款利率下调,小贷公司的存亡与发展面临极大挑战。同时,小贷公司的合规问题与风险也愈发暴露出来。合规管理、风险控制是小贷企业稳健运行的根本保障,本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接上篇“浅谈金融企业合规与发展——【系列二】小额贷款行业(上)”继续浅析目前(北京)小贷公司存在的问题及经营风险。

风险问题4:借款用途监管不到位

小额信贷的模式自1994年被引入中国,是本着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发放小额贷款,《指导意见》《通知》分别指出“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引导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失效)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每年向涉农方面和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金额低于全年累计放贷金额的70%”。随着全国城镇化脚步的加快,三农领域越来越少,2023年11月16日颁布的《办法》对小贷行业服务于三农领域不再做硬性要求。

但同时,无论是《通知》还是《办法》均对小贷资金用途做出禁止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得用于以下事项: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资;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并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贷款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这些禁止性规定目的是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防范贷款被挪用风险,防止冒名贷款等违规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况,保障小贷企业和被冒名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规定也对小贷企业提出更高的业务标准流程等要求。

笔者认为,小贷企业应在“贷款三查”的全流程中贯穿对资金用途的审核和监督:

1. 贷前调查须深入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通过了解客户职业和收入、资产状况、工商户经营范围,要求客户提供贷款用途对应的交易背景资料、是否存在历史违约、不良贷款等综合判断客户贷款申请用途是否真实。

2. 审批部门/风控部门在贷时审核阶段应对信贷人员前期调查的信息及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客户贷款的真实动机,分析借款人是否会将贷款挪作他用、用于偿还其他贷款等不符合借款用途的情形。

3. 贷后管理须到位,要定期对借款人的信用资产状况、股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情况、贷款担保的变动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严格监控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应穿透贷款资金的最终投向,特别应防止资金被挪用至房地产、购买股票、理财产品基金等,或者贷款资金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以贷还贷或高利转贷等。

风险问题5:内控制度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

风险管理是小贷行业的核心工作之一,为了降低信贷风险,促进企业稳健运营,小贷公司需建立健全完善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制度,并在业务操作中落实、遵守业务流程。银保监会《通知》第(十)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稳健经营原则制定符合本公司业务特点的经营制度”;《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质量、风险防范、信息披露、反洗钱等管理制度和规范,加强公司治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笔者重点讲述一下风险防范中的贷款三查制度及审贷分离制度。

1. “贷款三查”制度,指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贷前调查,通过公司制定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资产状况以及贷款支持的生产经营活动等信息进行全面的调查及评估;贷时审查,指贷款审查部门/风控部门负责对贷款内容、贷款风险的审核审批;贷后检查,指贷款发放后负责监督贷款的用途及贷款的检查和清收。

2. “审贷分离”制度是将贷款的调查、审查、批准职责和权限分别划归不同人员和部门负责执行的贷款管理制度。通过审与贷、调查与评估、发放与收回的分离,使每个环节职责明确,任务清楚。有利于提高贷款决策的科学性,从决策上减少失误,排除贷款过程中的人为干扰,确保审查和决策环节的正确性。

笔者对小贷企业进行合规检查时发现,部分小贷企业因人员成本控制、合规意识淡薄等问题,未实现贷款人员和审批人员分离、贷款业务逐级审批的风控要求,甚至出现贷前、贷中、贷后的职责均由同一人担任,或业务审批与财务核算未独立的情况,人员交叉任职、职责权限不清晰、业务流程过分简化都为小贷企业埋下较大的风险隐患。

笔者建议小贷企业应参照商业银行的做法,首先,设置不同的部门、安排不同的人员负责相关的环节,如贷款人员在信贷部门,审批人员在授信管理部、风控管理部等。其次,贷款人员和审批人员、前中后台应相互分离,贷款业务逐级授权审批。这一制度能保证信贷资产的质量,避免人情贷款、以贷谋私等危及贷款安全的行为,亦可对贷前审查的纰漏及时纠错,大大降低小贷企业的风险。

风险问题6:向主管部门报送的数据与实际不一致

为加强对地方金融风险的监测和防患,促进地方金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条例》第二十八条赋予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地方金融组织报送经营状况的权利与职责,同时《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要求向市金融监管局及所在地的区金融工作部门定期报送经营情况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监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其他材料。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保证上报数据、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定期向主管机关汇报经营情况,有利于金融主管部门对地方金融组织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督管理,加强行业指导、提供高效政务服务,同时也有利于开展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和化解处置工作。对于一部分自身业务类型单一、其他行业经验欠缺的小贷企业,让主管部门了解到企业真实的展业、资金情况有利于多角度评定企业当前等级及进行指导,相当于给自身业务预约一份“定期体检”。所以,小贷企业除定期定时报送资料,还须确保报送的数据真实准确,但笔者在协助监管部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上报的文件数据与公司的业务台账不一致的情况,这往往是企业对报送信息工作不够重视或疏忽大意(填写错误、统计错误)造成。

《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地方金融组织未按照要求报送有关材料或者有关材料不真实、准确、完整的,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或者其他审批文件”。为避免行政处罚的风险,企业应重视信息及数据报送,建议由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报送的相关文件数据能真实、完整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要与公司留存的业务台账“账实相符”。

风险问题7:其他不合监管规定的情况

检查发现,以下违反监管规定或引发监管部门关注的情形也常见于小贷行业中。

(一)业务档案资料不完整

业务档案资料的完善是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具体表现,完整的业务档案资料应当包含贷前尽调、贷中审核、贷后款项清收各个环节的完整资料,如涉及以不动产抵押贷款的业务,还应包括房产估值信息、房屋使用情况、前手担保情况调查文件、房屋抵押登记等资料,这样不仅可以反应出各个阶段风控落实情况,也方便在出现风险的第一时间可以采取诉讼、保全等手段,所以建议小额贷款企业应当以“一户一档、一笔一卷”为原则建立业务档案。

(二)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办法》规定,小额公司应当按照稳健经营原则制定符合本公司业务特点的经营制度,包括贷款风险分类制度(贷款风险分类至少应当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笔者发现,部分企业未遵照执行该五级分类制度或对风险分类不准确,经探究发现原因在于:一是企业自身对风险分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分类依据、分类等级基础知识不熟悉;二是企业出于对老客户的信任及情感因素,虽贷款逾期仍相信有还款能力;三是已逾期的客户仍在按约定还息,企业借此认定为正常等级。实践证明,除少部分确实因为短期资金周转问题导致逾期以外,大部分借款人在逾期发生时就已不具备还款能力,企业仍按期收取的利息不过是“慢性死亡”的过程,最终该笔贷款成为不良资产,导致企业受到巨大的损失。

正确的贷款风险分类,能对贷款质量进行科学的分析,对潜在的风险提前预警,避免企业受到更大损失,建议小贷企业严格遵照执行风险五级分类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等级,提前做好风险预案,出现逾期时便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止损,不能因眼前的利息而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结语

国小额贷款行业作为普惠金融,曾在支持农户、个体经营户、小微企业等客户群体促进我国经济多样化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未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转型,对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支持将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关键。而金融科技的应用,也将为小额贷款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优化风险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以提高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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