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邮箱

中文 EN

北京
北京

康达律师成功辩护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四年实刑改缓刑

近日,我所律师团队成功办理了一宗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涉案金额高达五千多万元。在检察院量刑建议为实刑四年的情况后,我所律师接受委托,逆风翻盘,最终当事人获得缓刑判决。


【案情简介】

本案当事人因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运动服饰,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销售假冒商品,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均认定涉案销售额高达五千多万元。当事人在检察院阶段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四年。


【案件难点】

1. 涉案金额巨大:公安机关及检察院认定的销售额达5200万元,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2. 检察院阶段已认罪认罚:当事人已在检察院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四年,突破既有结论需精准辩护策略支撑,且可能产生负面效果。

3. 时间紧迫,辩护空间受限:律师团队在法院阶段才介入,需在极短时间内重新梳理案件证据,明确辩护策略。


【办案过程及亮点】

面对重重挑战,我所律师团队迅速制定三大核心辩护策略,并积极与检察机关、法院沟通,以求多维度突破困局:


1. 精准质疑数额认定,重构案件事实

律师团队通过反复与当事人沟通、了解事实细节,详细梳理上游采购情况、下游销售记录和资金流水等关键证据,发现公安机关认定的销售额与其他在案证据相矛盾,与实际情况存在明显出入。通过对比实际的采购数据、销售情况,质疑销售额的认定,提出降低涉案金额的辩护意见,并争取法院采纳,降低量刑基准。

2. 全力争取立功情节,突破量刑困局

在办案过程中,当事人主动提出他人销售假冒商品的线索,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了他人的犯罪行为。我所律师团队迅速整合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立功证明材料,全力争取认定立功。这一举措有效地帮助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减轻处罚的机会。

3. 顶着认罪认罚被撤销的压力,法庭上坚持专业辩护

在质证阶段着重质疑公诉机关的指控逻辑混乱、数额认定混乱,证据种类混乱,包括品牌服饰与非品牌服饰混同、服饰产品与非服饰产品混同、大量依赖不确定性的供述作为定案依据等,根本不足以认定本案的犯罪事实与金额。在已经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律师与当事人均需承担一定的压力。但由于律师团队提前准备相当完备,在法庭上呈现非常好的辩护效果,为量刑打下基础。


【案件结果】

经过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将原定的四年有期徒刑量刑降低至三年,并判处缓刑,避免了当事人进入监狱服刑。


本案中,我所律师团队凭借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丰富经验、对证据细节的敏锐洞察,明确采用“金额质疑、创造减轻情节、坚持专业辩护三线突破”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也充分展示了律师团队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与经验。




本案代理律师

陈育炽

联系我们

北京总部More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邮编:100022

电 话:(010) 5086 7666

传 真:(010) 5691 6450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西安More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7层、15层,邮编:710061

电 话:(029)8836 012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深圳More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1期19楼,邮编:518046

电 话:(0755)8860 038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海口More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86号华彩·海口湾广场A座1008、1009,邮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 4181

传 真:(0898)6625 5316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上海More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768号博荟广场C座905室,邮编:200023

电 话:(021)6390 1100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广州More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2901室,邮编:510510

电 话:(020)3739 266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杭州More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1501-1503室,邮编:310002

电 话:(0571)8577 992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沈阳More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40层,邮编:110013

电 话:(024)2250 338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南京More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6层,邮编:210008

电 话:(025)8411 161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天津More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2601室,邮编:300141

电 话:(022)2445 982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菏泽More

地 址: 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菏建·数码大厦B座西单元19层,邮编:274005

电 话:(0530)5566 14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成都More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栋11层1101室,邮编:610020

电 话:(028)8774 7485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苏州More

地 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幢12层,邮编:215316

电 话:(0512)6758 6952

传 真:(0512)6758 6972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呼和浩特More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河大街西蒙奈伦广场3号楼B座8层,邮编:010050

电 话:(0471)5166 27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香港More

地 址: 九龍渡船街38號建邦商業大廈1樓5號室

电 话:(00852)2333 9989

传 真:(00852)2333 9186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武汉More

地 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66号商务项目(光谷总部中心)1期T1栋17层1710、1711、1712号写字间,邮编:528451

电 话:(027)5926 5991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郑州More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楷林中心10座12层,邮编:450046

电 话:(0371)8895 988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长沙More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7号第六都兴业IEC32层,邮编:410021

电 话:(0731)8218 3551

传 真:(0731)8218 3551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厦门More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69号新景地大厦23层,邮编:361016

电 话:(0592)5211 00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重庆More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支路10号成大锦嘉国际大厦10层,邮编:400020

电 话:(023)6775 996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合肥More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华润大厦西塔B座30层,邮编:230071

电 话:(0551)6293099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宁波More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三眼桥街51号宁铸中心5号楼27层(宁波塔-27F),邮编:315199

电 话:(0574)8737 873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济南More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舜泰广场933号博晶大厦25层2513室,邮编:250101

电 话:(0531)8828 5613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昆明More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融城优郡B幢10楼,邮编:650034

电 话:(0871)6517 9639

传 真:

邮 箱:

南昌More

地 址: 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391号华皓中心53层,邮编:330038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隐私政策

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设立于中国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网站上的信息仅供您参考,不应视为本所为本网站访问者就特定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本网站访问者不应将其作为作为或不作为的依据。

本所对本网站及网站所包含的文字及图片等各类信息拥有知识产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使用。

本网站超链接的第三方网站不受本所控制,仅为您方便之需,本所不对该等网站的访问者承担任何明示、默示的担保或责任。

欢迎访问本网站,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