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魏西京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研判、高效的沟通协调以及专业的庭审辩护,成功为一起陈年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当事人霍某争取到缓刑判决,帮助其避免了牢狱之灾,重获正常生活。
一、案情回溯:陈年醉驾案重启追诉
数年前,霍某因醉酒驾车被当场查获,血醇浓度检测结果超出醉驾标准,但侦查机关因故未及时立案。直至去年,该案在专项行动中被督办,霍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辩护攻坚:在证据与规则间寻找突破口
由于接受委托时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错失了侦查阶段的干预时机,魏西京律师迅速调整策略,从案件细节中寻找辩护空间:
接案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围绕“追诉时效超期、血醇浓度存疑、鉴定程序违法”三大核心问题,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等多份法律文书,并两次面见检察官沟通辩护观点。尽管提出“案件已过追诉期、血醇检测未达起诉标准、鉴定意见程序违法”等关键意见,但因该案系专项督办案件,且控方认定霍某存在妨害司法的从重情节,不应不起诉也不能量缓刑。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书,案件最终进入审判阶段。
针对审查起诉阶段与公诉人的沟通情况,结合本案的特殊背景,与当事人定下“求其上,得其中”的辩护思路,即辩护人抓住“陈年旧案、证据缺失”的有利因素,将“火力”集中于追诉期和血醇检验报告,争取打掉血醇检验报告这一关键证据,做无罪辩护,即使不能达到排除非法证据的目的,也要在量刑上争取减轻处罚;当事人认罪,毕竟事情是自己干的,知错认错勇于承担责任,认罪态度要好,至于量刑由法院根据庭审情况依法判决。
庭前,围绕本案焦点展开充分论证,最终形成如下主要辩护观点与法官进行充分沟通:
(一)本案已超过追诉时效,造成未及时立案侦查的原因系多因一果,刑事立案追诉违反刑法规定。
(二)本案没有“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没有“实施威胁、打击报复、引诱、贿买证人、鉴定人等人员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妨害司法行为”的从重情节。
(三)本案执法视频或照片等关键证据缺失,不能证明血液提取、封装、运送、保存及检验过程符合法律规定,血醇检验报告系非法证据,不可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采信。
(四)根据本案证据情况,综合考虑动机和目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道路情况、行驶时间、速度、距离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本案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可以不起诉。
庭审中,公诉人依然坚持“未及时立案侦查主因在当事人,且具有妨害司法的具体违法行为”的观点,要求法院从重处罚。对此,辩护人提交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调取证据申请以及侦查员、鉴定人出庭申请,要求调取本案缺失的执法视频等关键证据以查清案件事实,合议庭两次休庭合议。
庭后,提交十几份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相关领导关于本罪的论文论述和无罪判决案例,以及《全国法官培训统编教材》关于本罪法律适用的章节节选,持续与法官沟通交流。
三、案件结果:缓刑落地,重获自由
第二次开庭后不久,法官数次主动联系沟通后续情况,从其含蓄的谈话内容初步判断本案可能会有一个好的结果。终于,在霍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数百天之际,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对霍某作出缓刑判决。本案未取得无罪判决结果,稍显遗憾,但考虑到督办案件的特殊背景,争取到缓刑结果已经殊为不易,基本上最大化实现了当事人的诉求。目前,霍某已重获人身自由,返岗工作,坐牢服刑的心理阴霾彻底散去。
四、办案体会:专业立身,口碑立业
醉驾案子属于刑法里的轻罪,很多大律师都看不上不做此类案件,但要真做好,还真不一定好做。跟涉毒品案子一样,要从鉴定检验报告入手,寻找打掉该关键证据的突破口,无他,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研究研究再研究,再加上细致入微地分析,才能找出破绽来。惟有认真准备 ,翻烂案卷找证据链的薄弱点,穷尽手段查有利的法律规定,再压坏板凳充分论证辩护意见,要不然想跟拥有强大能量公权力机关对抗,恐怕连掰手腕的机会都没有。也惟有如此专业敬业、尽心竭力,才能赢得对手的尊重,增强或改变裁判者的内心确信,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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