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森林资源管理局、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西北政法大学共同主办的“青春护万物长青 法典与自然同行”——2026年“生态文明开学第一课”自然实践系列活动在西安正式启动。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党总支书记、主任王小军律师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随后,活动直播了由本所青年律师与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共同参与展演的模拟法庭庭审,为广大师生呈现了一堂生动的生态环境法治实践课。

王小军主任在致辞中,结合陕西生态环境法典“第一案”、湖南浏阳跨省倾倒危废案、浙江衢州全国首例噪声污染案等真实案例,深入阐释了法典“损害担责”“达标不等于免责”等核心原则。他强调,《生态环境法典》不只存在于条文和判决里,更存在于被修复的矿山、被清理的废物和安宁的生活环境中。
本次模拟法庭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办理的秦岭生态环境破坏民事公益诉讼真实案件为蓝本。案情显示,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先后29次组织1115人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箭峪岭、草链岭、东梁等地开展穿越、登山活动,收取费用共计11.94万元。上述区域海拔均在2000米以上,属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令禁止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活动的核心保护区。检察机关据此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由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刘云芳、张若森、张玉笛、陈逸楠、申佳辰律师及实习生周子航全程参与展演,完整呈现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全部环节。该庭审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官方视频号、官方抖音号及官方微博“美丽陕西”同步直播,累计播放量近25万。近年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已审结多起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公益诉讼案件,本案展演正是对司法实践的生动再现。

作为长期深耕环境资源法律服务的专业律所,康达(西安)律所此次以真实案件、严谨程序、生动演绎参与活动内容共创,让抽象的“法典”二字变得可感可触。正如王小军主任在致辞结尾所说:“多年以后,当你们回望今天,希望你们可以骄傲地说,那片蓝天,我守护过;那条河流,我见证过;那部法典,我践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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