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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律师代理实际施工人再审改判获支持 康达律师为执行法官涉嫌渎职犯罪案辩护终审获无罪 康达律师代理标的上亿元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取得全面胜诉 康达律师协助世界500强房企挽回3000余万元损失 康达律师成功化解虚拟货币交易涉诈案件,解除刑事风险与银行账户冻结

康达律师代理实际施工人再审改判获支持

康达律师为执行法官涉嫌渎职犯罪案辩护终审获无罪

康达律师代理标的上亿元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取得全面胜诉

康达律师协助世界500强房企挽回3000余万元损失

康达律师成功化解虚拟货币交易涉诈案件,解除刑事风险与银行账户冻结

康达律师代理寻衅滋事罪案,嫌疑人获不起诉

近日,由我所律师代理的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案,检察院对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基本案情】2021年7月,嫌疑人在外网发表不当言论,被公安机关警告两次。2022年7月,嫌疑人浏览外网的“电报”软件时,误入某聊天群。进入该群后,嫌疑人为泄私愤,在该群发表不当言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2年8月,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我所律师接受嫌疑人家属委托,为其提供辩护法律服务。辩护人与嫌疑人及家属充分沟通,初步确定无罪辩护思路。辩护人阅卷后,一方面根据事实、现有证据以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向办案机关提出本案不构成犯罪、不起诉的辩护意见;另一方面,嫌疑人悔罪、认罪态度良好,再结合其有法定、酌定的从宽处理情节,最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充分发挥了宽严相济的司法精神,获得良好结果。本案代理律师殷永刚 牟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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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康达律师代理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获胜诉判决

某上市公司因存在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等原因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和处以行政监管措施。二级市场股票投资者就此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审计机构等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该案件对客户影响程度深远,一旦结果不利则意味着客户需要承担巨额赔偿责任。我所律师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裁判观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在证据情况对客户明显不利的情况下,结合虚假陈述揭露时相关行为已被修正未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情况,对st给股价造成波动的数据进行整体分析,并请专业机构进行测算,说明案涉股票价格波动符合st导致的基本特征,提出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抗辩理由。最终法院驳回了投资者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的重要意义在于,虚假陈述新规的出台给了裁判者更明确的裁判依据,也意味着虚假陈述案件的审理必然更加精细化。诱多型虚假陈述揭露后股价存在下跌并不意味着上市公司完全没有抗辩理由,对于虚假陈述重大性问题、损失因果关系等关键问题的研讨、分析和呈现,势必是说服法官甚至一招致胜的“兵家必争之地”。本案代理律师乔瑞  徐婷婷 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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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康达律师代理的某国有建筑施工公司行政处罚案成功免去巨额罚款及公示处罚

【本案背景】 某省监委在调查某市领导贪污受贿案件时,发现该市领导在任职期间负责的某建设工程重点项目存在重大违法问题,遂将该项目总包方(国有建筑施工公司)涉案问题移交省住建厅处理。后经省住建厅、市住建局、县住建局三级部门联合调查,认定该国有建筑施工公司涉嫌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该国有建筑施工公司面临三百余万罚金,以及在行政处罚公示后,重大信用受损,无法进行正常投标工作所存在的巨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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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康达律师代理一起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获不起诉处理

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一起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获不起诉处理。【案件背景】2020年3月,某传媒公司为某公司拍摄了一段宣传视频,内容为该公司创业的初衷、创始过程的艰辛和目前取得的成绩、产品的宣传等。拍摄后,某传媒公司剪辑为多个版本在各大视频网站上及电视台播放。2022年5月,该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该传媒公司对其拍摄的一段视频进行了恶意剪辑并在抖音、快手等几个短视频平台上进行传播,该段视频引起较大争议,多次微博热搜,点击量过亿,给该公司的商业信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侦查,认为该传媒公司为了博眼球、蹭流量,恶意对视频进行拼接,导致某公司的客户大量退货、取消了6场直播,给该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几千万元,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该传媒公司工作人员多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传媒公司几乎停摆。【案件经过】我所律师接受该传媒公司董事长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本案难点在于报案公司确实处于流量巨大的风口,多次因多种原因上热搜且因虚假广告被行政处罚,口碑处于不断下降的过程。承办律师经过对全事件的全面细致的分析,制作了十分详细的时间人物事件列表,清晰全方位还原了事件的全过程,对每个人在每个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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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康达律师代理寻衅滋事罪案,全案当事人均不批捕

近日,由我所律师代理的某村村民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取得了全案嫌疑人均不批捕的良好结果。该案发生于海南省儋州市,因村民矛盾升级导致的同村村民之间发生多起冲突事件,造成多人受伤,社会影响较大,该事件也引起了当地政府、公安、检察等机关的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冲突双方共计9名犯罪嫌疑人。本所律师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为其中4名犯罪嫌疑人提供侦查阶段的辩护。经会见当事人并与当事人家属充分沟通,了解到冲突各方系本村同姓同宗村民,多年来处理宗族事务、村内事务等意见不合,因矛盾长期未能解决进而引发了本次冲突。承办律师一方面根据事实、现有证据以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向办案机关提出本案不宜认定为犯罪的辩护意见;另一方面,从化解村民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会产生的社会效果等方面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提出案件重点在于促成各方和解以化解社会矛盾,取得了办案人员认可和支持。考虑到两派村民积怨较深,缺乏互信,在征得办案人员同意后,承办律师主动与对方辩护律师沟通和解事宜,经多轮协调,促成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和解,签署了调解暨谅解协议。最终由洋浦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全案9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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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康达律师代理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获全面胜诉

近日,我所作为被告方律师代理了一起复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取得良好结果。本案原告程某与被告北京某建公司及郭某之间因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原告主张其为实际施工方,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多次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给付工程款200余万元。我所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深入研究案件材料,提出有力答辩意见——原告并非案涉工程的实际施工方,与北京某建公司不存在事实合同关系;即使是实际施工人,也无权要求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连带责任,且北京某建公司已与郭某结算完毕工程款。最终法院采纳该观点,认为本案与北京某建公司无关。对于程某与郭某之间的纠纷,由于双方之间存在多个工程交叉,存在大量来回转账,大部分转账并未标明用途,律师团队通过详细分析每笔转账的背景,结合大量间接证据,在庭前庭后与法官进行多次深入沟通,辅助法官了解案件事实,最终对于郭某提交的几十笔转账,法庭绝大多数都予以确认。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原告程某为案涉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但同时确认原告与被告北京某建公司之间并无直接的合同关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郭某给付原告程某工程款5万余元,远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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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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