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荣登“2025 ALB China争议解决业务排名”榜单
康达刑事辩护技能培训暨无罪辩护沙龙在西安分所顺利举办
康达名列《商法》创业板IPO项目五强优秀律师事务所
康达律师参加全国律协破产清算和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业务交流会并做主题分享
康达律师参加“2025 ALB中国争议解决论坛”并就法律热点议题发表演讲
近日,康达应用法学研究院推出了《康达应用法学研究》专刊第一辑。本辑专刊汇集了五十位资深律师的实务智慧结晶,既是对既往执业经验的系统梳理,更是对未来研究方向的前瞻布局。当前,法治建设正向纵深发展,法律实证研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相较于纯粹的理论推演,康达人更注重从实践中发现问题、提炼规律。这种扎根司法实践的研究方法,不仅能为法律适用提供直接参考,更能为同类案件的裁判提供可复制的解决方案。该专刊不仅记录着康达人的学术思考,更致力于构建开放共享的学术交流机制。路虽远,行则将至。愿我们始终怀着对法治的信念,在每一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共同追寻法律的真实与正义。
More《康达应用法学研究》专刊第一辑正式发布
2025年4月18日,日本国驻中国特命全权大使金杉宪治一行六人到访康达交流座谈,管委会主任乔佳平、管委会执行主任廉高波、国际业务部主任杨红卫、西安分所主任王小军、人委会主任王萌、青工委主任陆彤彤等参加了本次座谈。双方围绕法治互鉴、中日民间友好往来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旨在强化中日法治联动,共推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开展。会上,金杉宪治大使表示,对康达青年律师访日团两次赴日开展的交流活动保持密切关注,此次来访是其首次以外交人员身份到中国律师事务所进行访问交流。康达青年律师两次赴日访问搭建了双方沟通的重要“桥梁”,未来在中日法治宣传、司法互鉴上将持续发力。金杉宪治大使对康达青年律师在日本的表现和风采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访日团员通过与日本司法机构的交流取得的成绩及大家的所感所悟表示感谢。荻原岳彦参事官、西村翔太一等书记官等分别发言,并期待双方未来能有更多交流。管委会主任乔佳平对金杉宪治大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康达历史、发展进程和现状,并对日本政府两次邀请康达青年律师对日进行友好访问以及第二次访日团出访之前,金杉宪治大使在大使官邸举办送别会表示了衷心的感谢,期待康达律师能够再次获得日
More日本驻中国特命全权大使金杉宪治等一行到访康达交流座谈
第291期2025年2月4日,我所合伙人杨慧丽律师受邀为北京市西城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讲座,多位人员参加了培训。杨慧丽律师结合《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分别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家庭层面介绍了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措施;其后,她结合《民法典》讲述了老年人如果被家庭成员、养老机构侵权,在民事、刑事、行政方面目前享有的维权措施;之后杨律师介绍了老年人如何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以及参予社会发展的权利。最后,杨律师为现场人员解答了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切身实际问题。本次授课为在场老年人解决了困惑,杨律师也就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老年人权益纠纷给出了具体指导,得到了在场人员的一致好评。第292期2025年4月1日,我所合伙人杨慧丽律师受邀为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开展了“企业融资与避坑指南”法律讲座,协会诸多人员参加了培训。杨慧丽律师首先介绍了企业融资的多种方式;其后,她结合股权融资的相关法条从股权融资的两大核心问题“控制权”与“收益权”的平衡、投融资双方的目标差异、融资阶段的不同等方面阐述了企业选择融资方式的考量因素;又从了解选择交易对手、签署意向文件、尽职调查、交易架构设计、协商谈判、签署交
More【公益讲堂第291、292期】康达律师为北京市西城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开展法律讲座
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六批广东省涉外律师事务所库和涉外律师人才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律协〔2024〕133号)要求,在省律协监事会的监督下,经申报、初审、评委会评议、评委投票等程序,广东省律师协会于近日公布了入选名单。其中,我所深圳分所合伙人欧倩怡律师入选广东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欧倩怡、李素雪律师团队在涉外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主办了多起国际教育、涉外经济合作、国际贸易领域的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和争议解决案件。她们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敏锐的法律思维以及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为众多国内外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和信赖。凭借出色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逐渐崭露头角,成为行业内的佼佼者。康达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发展,积极支持律师参与各类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律师团队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未来,康达将继续秉持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律师的专业优势,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全面、优质的涉外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在国际舞台上稳健前行,为中国涉外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More康达律师入选第六批广东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
2025年4月11日,由团龙华区委、龙华区少工委主办,海口分所协办的“护苗助成长 团团在行动”系列活动之家长成长课堂走进海口市玉沙实验学校。本次活动旨在通过专业的法律解读和心理辅导,帮助家长提升教育能力,促进家庭和谐与孩子健康成长。该校1-6年级的100多位家长主动报名参与。本次讲座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由海口分所翁紫菲律师主讲。翁律师从专业法律视角深入解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与禁毒宣传,强调家长应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避免教育误区,平衡关爱与管教,关注孩子全面发展。在禁毒知识普及方面,翁律师介绍了新型毒品的伪装性和欺骗性,提醒家长警惕毒贩的诱骗手段,强调家庭温暖和关心是预防毒品侵害的重要防线。讲座第二部分由袁芳律师主讲。袁律师不仅是一位资深律师,还拥有心理咨询师和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的专业资质。她从心理赋能角度,强调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基石,通过马斯洛需求层次模型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及时给予情感支持。在亲子沟通技巧方面,她建议家长学会倾听孩子想法,尊重意见,避免过度指责批评。针对手机依赖问题,她还分享了培养孩子兴趣爱好、合理引导使用电子产品、培养自律
More【公益讲堂第290期】海口市龙华区“护苗助成长 团团在行动”系列活动之家长成长课堂走进海口市玉沙实验学校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要求,提升基层社区依法治理水平,我所政府与行政法律业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孟丽娜律师应高碑店地区办事处的邀请,于2025年4月1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党群服务中心成功举办“物业管理条例专题普法讲座”。本次活动由高碑店地区司法所、社区建设办公室联合主办,来自辖区15个社区的物业企业负责人、业委会成员、社区工作者及居民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活动。孟丽娜律师结合其丰富的实务经验,围绕《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背景、核心条款及实践应用进行系统解读。重点解析了业主大会与业委会权责、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公共收益管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居民关切的热点问题,并就如何依法维护业主权益、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出专业建议。讲座现场还设置了互动答疑环节,居民就停车位管理、维修基金使用等实际问题踊跃提问,律师逐一进行解答,现场氛围热烈。本次物业管理条例专题普法讲座成功举办,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是落实朝阳区“法治社区”建设要求的具体实践,对规范辖区物业管理、预防化解物业纠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打造文明、和谐、法治的高品质社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More【公益讲堂第289期】康达律师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办事处开展物业管理条例专题普法讲座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邮编:100022
电 话:(010) 5086 7666
传 真:(010) 5691 6450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7层、15层,邮编:710061
电 话:(029)8836 0129
传 真: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1期19楼,邮编:518046
电 话:(0755)8860 0388
传 真: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86号华彩·海口湾广场A座1008、1009,邮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 4181
传 真:(0898)6625 5316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768号博荟广场C座905室,邮编:200023
电 话:(021)6390 1100
传 真: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2901室,邮编:510510
电 话:(020)3739 2666
传 真: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1501-1503室,邮编:310002
电 话:(0571)8577 9929
传 真: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湖街道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大厦C座21层,邮编:110004
电 话:(024)2250 3388
传 真: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6层,邮编:210008
电 话:(025)8411 1616
传 真: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2601室,邮编:300141
电 话:(022)2445 9827
传 真:
地 址: 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菏建·数码大厦B座西单元19层,邮编:274005
电 话:(0530)5566 148
传 真: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栋11层1101室,邮编:610020
电 话:(028)8774 7485
传 真:
地 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幢12层,邮编:215316
电 话:(0512)6758 6952
传 真:(0512)6758 6972
地 址: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宇泰商务广场A座11层1101室,邮编:010041
电 话:(0471)5166 277
传 真:
地 址: 九龍渡船街38號建邦商業大廈1樓5號室
电 话:(00852)2333 9989
传 真:(00852)2333 9186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20层,邮编:528451
电 话:(027)5926 5991
传 真: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楷林中心10座12层,邮编:450046
电 话:(0371)8895 9887
传 真: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7号第六都兴业IEC32层,邮编:410021
电 话:(0731)8218 3551
传 真:(0731)8218 3551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69号新景地大厦23层,邮编:361016
电 话:(0592)5211 009
传 真: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支路10号成大锦嘉国际大厦10层,邮编:400020
电 话:(023)6775 9966
传 真: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华润大厦西塔B座30层,邮编:230071
电 话:(0551)62930997
传 真: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三眼桥街51号宁铸中心5号楼27层(宁波塔-27F),邮编:315199
电 话:(0574)8737 8737
传 真: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舜泰广场933号博晶大厦25层2513室,邮编:250101
电 话:(0531)8828 5613
传 真: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融城优郡B幢10楼,邮编:650034
电 话:(0871)6517 9639
传 真:
地 址: 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391号华皓中心53层,邮编:330038
电 话:(0791)8678 9099
传 真:
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设立于中国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网站上的信息仅供您参考,不应视为本所为本网站访问者就特定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本网站访问者不应将其作为作为或不作为的依据。
本所对本网站及网站所包含的文字及图片等各类信息拥有知识产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使用。
本网站超链接的第三方网站不受本所控制,仅为您方便之需,本所不对该等网站的访问者承担任何明示、默示的担保或责任。
欢迎访问本网站,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