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邮箱

中文 EN

新闻
业绩 新闻 活动 动态
康达荣登“2025 ALB China争议解决业务排名”榜单 康达刑事辩护技能培训暨无罪辩护沙龙在西安分所顺利举办 康达名列《商法》创业板IPO项目五强优秀律师事务所 康达律师参加全国律协破产清算和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业务交流会并做主题分享 康达律师参加“2025 ALB中国争议解决论坛”并就法律热点议题发表演讲

康达荣登“2025 ALB China争议解决业务排名”榜单

康达刑事辩护技能培训暨无罪辩护沙龙在西安分所顺利举办

康达名列《商法》创业板IPO项目五强优秀律师事务所

康达律师参加全国律协破产清算和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业务交流会并做主题分享

康达律师参加“2025 ALB中国争议解决论坛”并就法律热点议题发表演讲

康达荣获“2024亚洲最佳职场(中国大陆区)”奖项

2024年10月18日,由友邦保险联合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和HRflag共同举办的“健康·共赢·赋未来”职场健康创新论坛暨“2024亚洲最佳职场(中国大陆区)”颁奖典礼在上海举行。会议揭晓了“2024亚洲最佳职场(中国大陆区)”奖项评选结果,近百家知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士、资深人力资源总监、行业专家学者以及获奖企业代表共同见证了这一时刻。我所荣获“2024年亚洲最佳职场(中国大陆区)最健康员工奖”。评选通过对员工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工作模式、办公环境等维度展开广泛调研,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以及组织总体健康水平与市场平均水平的比较。此次获奖,既是最佳职场研究机构对康达职场文化的认可,也反映了员工对康达文化、愿景和价值观的深切认同和归属感。康达也将利用职场报告中的改进建议,进一步提升雇主品牌影响力,创造充满活力的职场氛围,倡导员工以健康的方式工作和生活。亚洲最佳职场(ASIA BEST WORKPLACE)自2018年友邦保险携手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共同启动“亚洲最佳职场(中国大陆区)”评选,至今已开展三届,2024“亚洲最佳职场(中国大陆区)”评选是该奖项评选的第四届。该奖项聚焦中国职场健

More
康达荣获“2024亚洲最佳职场(中国大陆区)”奖项

康达荣获“2024亚洲最佳职场(中国大陆区)”奖项

2024-10-22
康达律师受邀参加法制日报社第十二届公司法务年会并作主题发言

2024年10月18日,由法制日报社、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共同主办的第十二届公司法务年会在北京顺利举办,年会围绕“高质量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展开。本次会议共有企业相关负责人、仲裁机构、资深法总、学者、律师、法律信息科技公司、服务机构等200余人参加。共同探讨现代化企业的法治保障、企业风险应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热点话题。值得关注的是,年会公布了法制日报社第二届企业法治建设创新成果。其中,康达凭借对企业纾困和化债工作提供成果突出的专项法律服务,最终荣获“风险管理创新奖”。至此,康达已两度蝉联该项奖项。据悉,第二届企业法治建设创新成果征集活动共收到来自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商协会、相关部门、机构等370个申报信息,展现出各行各业对企业法治建设的推动作用。讲座环节中,康达执行主任廉高波律师受邀,就“经济下行反观营商环境和混合所有制的几个核心问题”做主题演讲。廉高波律师分享了两则影响较大的国企参股民企或给予金融支持的案例,并提出国企资本要遵从资本本身的市场流动属性,应该把国企资本作为市场资本来看,而

More
康达律师受邀参加法制日报社第十二届公司法务年会并作主题发言

康达律师受邀参加法制日报社第十二届公司法务年会并作主题发言

2024-10-21
《可入表数据资源信贷融资基础要求》团体标准第二次意见征集会在康达顺利召开

2024年10月16日,由中国电子商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办、智合标准中心承办、起草单位康达律师事务所协办的《可入表数据资源信贷融资基础要求》团体标准第二次意见征集会成功举办。标准的定位是给出企业从数据资源盘点到实现信贷融资全流程的标准化操作方案,标准内容涉及融资模式、各个业务流程中的适用范围、流程等。标准通过广泛吸纳一线实操经验,联合数据资产化生态圈各方视角,为企业数据价值的实现提供有效指引。本次会议采用线上与线下形式同步召开,得到了43家单位、近百位产业、技术、合规等领域专家的积极参与。康达管委会委员、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张保军律师作欢迎致辞。他表示,数据资源的利用和管理愈发成为各行各业关注的焦点,标准的制定,为数据资源应用提供了明确的框架和指导,希望通过充分的研究、讨论和交流,为标准的编制和实施形成扎实的基础。编制专家组代表、中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懿,向与会专家介绍了标准编制的政策背景、当下企业数据资产资本化实践中存在的核心问题、草案稿核心编制思路等。此外,她还指出标准下一步需要对照政策、统一术语,精炼语言、避免冗余,明确操作、细化流程,将标准文本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做深做实。在共研共

More
《可入表数据资源信贷融资基础要求》团体标准第二次意见征集会在康达顺利召开

《可入表数据资源信贷融资基础要求》团体标准第二次意见征集会在康达顺利召开

2024-10-17
康达荣获2024《商法》卓越律所大奖四项区域奖项

今日,知名法律媒体《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公布了“2024年度《商法》卓越律所区域大奖”获奖名单,康达凭借在多领域、多地域的综合实力,荣获北京、西安、广州、海口四项区域卓越综合实力律所殊荣,其中广州、海口地区首次登榜。

More
康达荣获2024《商法》卓越律所大奖四项区域奖项

康达荣获2024《商法》卓越律所大奖四项区域奖项

2024-10-15
康达律师受邀撰写LEXOLOGY《保险争议解决》中国篇内容

近日,全球领先的法律资讯平台Lexology发布了《保险争议解决》(Lexology In-Depth: Insurance Disputes - Edition 7) ,康达律师接受邀稿,独家撰写中国篇的专章内容。【文章链接】https://www.lexology.com/account/activatetempaccess/?sl=O929igv_UnafAeRgtbgN1ODuZM该出版物旨在向国际读者介绍中国保险争议解决的最新实践进展。康达律师在该出版物中,详细介绍了中国的保险法律立法框架,以及2023年中国保险法领域的重要立法和司法实践发展,同时对涉外保险纠纷的诉讼程序、新变化进行分析,并对未来保险法律发展趋势进行展望。康达律师的本次撰稿为国际法律界提供了宝贵的中国保险法律信息,为法律界和保险行业提供了前瞻性的视角,有利于国际法律界更好地理解中国的保险法律体系,促进国际保险法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More
康达律师受邀撰写LEXOLOGY《保险争议解决》中国篇内容

康达律师受邀撰写LEXOLOGY《保险争议解决》中国篇内容

2024-10-12
康达杭州分所三位律师获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近日,杭州仲裁委员会完成了第七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任工作。我所杭州分所邵岳律师、周伟良律师、尹口律师获聘第七届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其中邵岳律师、周伟良律师为续聘仲裁员,尹口律师为新聘仲裁员。此次多名律师获聘仲裁员表明杭州分所在法律服务专业建设和市场认可度等方面也将向更高水平迈进。

More
康达杭州分所三位律师获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康达杭州分所三位律师获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4-10-11

联系我们

北京总部More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邮编:100022

电 话:(010) 5086 7666

传 真:(010) 5691 6450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西安More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7层、15层,邮编:710061

电 话:(029)8836 012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深圳More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1期19楼,邮编:518046

电 话:(0755)8860 038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海口More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86号华彩·海口湾广场A座1008、1009,邮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 4181

传 真:(0898)6625 5316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上海More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768号博荟广场C座905室,邮编:200023

电 话:(021)6390 1100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广州More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2901室,邮编:510510

电 话:(020)3739 266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杭州More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1501-1503室,邮编:310002

电 话:(0571)8577 992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沈阳More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40层,邮编:110013

电 话:(024)2250 338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南京More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6层,邮编:210008

电 话:(025)8411 161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天津More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2601室,邮编:300141

电 话:(022)2445 982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菏泽More

地 址: 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菏建·数码大厦B座西单元19层,邮编:274005

电 话:(0530)5566 148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成都More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栋11层1101室,邮编:610020

电 话:(028)8774 7485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苏州More

地 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幢12层,邮编:215316

电 话:(0512)6758 6952

传 真:(0512)6758 6972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呼和浩特More

地 址: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宇泰商务广场A座11层1101室,邮编:010041

电 话:(0471)5166 27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香港More

地 址: 九龍渡船街38號建邦商業大廈1樓5號室

电 话:(00852)2333 9989

传 真:(00852)2333 9186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武汉More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627号中信泰富大厦20层,邮编:528451

电 话:(027)5926 5991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郑州More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楷林中心10座12层,邮编:450046

电 话:(0371)8895 988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长沙More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7号第六都兴业IEC32层,邮编:410021

电 话:(0731)8218 3551

传 真:(0731)8218 3551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厦门More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69号新景地大厦23层,邮编:361016

电 话:(0592)5211 00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重庆More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支路10号成大锦嘉国际大厦10层,邮编:400020

电 话:(023)6775 9966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合肥More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华润大厦西塔B座30层,邮编:230071

电 话:(0551)6293099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宁波More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三眼桥街51号宁铸中心5号楼27层(宁波塔-27F),邮编:315199

电 话:(0574)8737 8737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济南More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舜泰广场933号博晶大厦25层2513室,邮编:250101

电 话:(0531)8828 5613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昆明More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融城优郡B幢10楼,邮编:650034

电 话:(0871)6517 963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南昌More

地 址: 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391号华皓中心53层,邮编:330038

电 话:(0791)8678 9099

传 真:

邮 箱: kangda@kangdalawyers.com

隐私政策

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设立于中国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网站上的信息仅供您参考,不应视为本所为本网站访问者就特定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本网站访问者不应将其作为作为或不作为的依据。

本所对本网站及网站所包含的文字及图片等各类信息拥有知识产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使用。

本网站超链接的第三方网站不受本所控制,仅为您方便之需,本所不对该等网站的访问者承担任何明示、默示的担保或责任。

欢迎访问本网站,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