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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康达全国合伙人会议顺利召开 康达荣登“2025 ALB China争议解决业务排名”榜单 康达刑事辩护技能培训暨无罪辩护沙龙在西安分所顺利举办 康达名列《商法》创业板IPO项目五强优秀律师事务所 康达律师参加全国律协破产清算和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业务交流会并做主题分享

2026年康达全国合伙人会议顺利召开

康达荣登“2025 ALB China争议解决业务排名”榜单

康达刑事辩护技能培训暨无罪辩护沙龙在西安分所顺利举办

康达名列《商法》创业板IPO项目五强优秀律师事务所

康达律师参加全国律协破产清算和并购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业务交流会并做主题分享

康达律师参加山东省律师行业妇女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并当选第一届妇联副主席

2026年6月5日,山东省律师行业妇女联合会成立暨行业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济南顺利召开。山东省司法厅、省妇联、省律师协会相关领导,以及全省律师行业妇女代表共130余人出席会议。大会完成各项议程,正式成立山东省律师行业妇女联合会,并选举产生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及领导班子。康达高级合伙人、济南分所主任韩萌当选山东省律师行业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成立省律师行业妇女联合会,是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凝聚全省女律师力量的重要举措。目前全省女律师达2.26万人,占执业律师总数的40%,是律师行业不可或缺的“半边天”。广大女律师扎根法律服务一线,积极参与普法宣传、矛盾调解、公益服务、基层治理等工作,为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贡献了重要力量。会议明确了行业妇联工作定位与任务,要求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政治过硬、建功立业、温暖知心的“领头雁”,聚焦行业发展与群众需求,做好职业提升、权益保障、人文关怀等相关服务,推动全省律师行业妇女工作稳步发展。此次当选妇联副主席,是行业对韩萌律师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的充分肯定。一直以来,我所重视女律师队伍建设,鼓励全体律师积极参与行业事务、践行社会责任。接下来,康达济南分所将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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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律师参加山东省律师行业妇女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并当选第一届妇联副主席

康达律师参加山东省律师行业妇女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并当选第一届妇联副主席

2026-06-11
康达律师受邀担任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评审组专家

2026年6月7日,备受瞩目的“德恒杯”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在京圆满落幕。本次竞赛由教育部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组联席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承办、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协办。本赛事旨在引领法学学科教学改革、培育卓越法治人才,并促进各法学院校间的交流与合作。全国各地高校踊跃报名参赛,经组委会专家组书面评审,40所高校的参赛队伍顺利晋级本次庭审赛。本次庭审赛评审组专家由优秀法官、检察官及律师组成,由法官担任模拟法庭审判长,检察官、律师担任审判员。我所高级合伙人夏禹律师受邀担任评审组专家。在为期两日的赛程中,夏禹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法律文书、评审表现等方面,对参赛队伍进行了严谨、公正的评审与指导。赛后,夏禹律师对参赛选手们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指出:“庭审不仅是语言的交锋,更是逻辑与智慧的较量、专业和细节的比拼,选手们的精彩表现让她坚定相信,青年法律人不会轻易被AI替代,希望同学们能持续保持对法律的热忱,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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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律师受邀担任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评审组专家

康达律师受邀担任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评审组专家

2026-06-09
康达荣登“2026年度IP STARS中国律所排名”榜单

近日,国际知识产权媒体《知识产权管理》(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MIP)公布了“2026年度IP Stars中国律所排名”榜单,康达凭借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杰出业务能力和广泛客户认可荣登榜单,获“值得信赖的精英律所(Trusted Talent Fi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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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荣登“2026年度IP STARS中国律所排名”榜单

康达荣登“2026年度IP STARS中国律所排名”榜单

2026-06-08
康达高级合伙人裴银州律师荣登“2026年度IP STARS中国律师排名”榜单

近日,国际知识产权媒体《知识产权管理》(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MIP)公布了“2026年度IP Stars中国律师排名”榜单,我所高级合伙人裴银州律师荣获“著作权之星(Copyright star)”。IP STARSManaging IP于1994年发布了首个法律名录,并于2013年将其更名为IP STARS。多年来,IP STARS指南不断扩展,目前涵盖六个以上的知识产权业务领域和70多个司法管辖区,使其成为知识产权界最全面、最领先的专业排名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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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高级合伙人裴银州律师荣登“2026年度IP STARS中国律师排名”榜单

康达高级合伙人裴银州律师荣登“2026年度IP STARS中国律师排名”榜单

2026-06-08
康达荣登2026 Benchmark Litigation中国榜单

继亚太榜单公布后,Benchmark Litigation于2026年6月3日发布了中国地区榜单,康达在4个地区的6项业务领域上榜。其中,北京地区“金融服务监管”和广东地区“商业纠纷”为今年首次上榜领域。此外,北京地区连艳、陆峻熙获“商业纠纷”领域“诉讼之星”。Benchmark Litigation创立于2008年,是专注于争议解决领域的年度评级指南。2026亚太榜单的调研历时六个月,通过对律所过去一年在争议解决领域的精选案件、客户反馈和业内同行意见等多层面因素调研评选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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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荣登2026 Benchmark Litigation中国榜单

康达荣登2026 Benchmark Litigation中国榜单

2026-06-03
康达律师于《商法》发表专家策略文章《无人提货损失追偿与责任》

近日,受知名双语法律杂志《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邀请,我所高级合伙人陈雷鸣、广州分所合伙人袁园在2026年4月刊“专家策略”栏目中,发表题为《无人提货损失追偿与责任》的文章。(本文刊载于《商法》2026年4月刊)文章内容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修订的《海商法》于2026年5月1日施行,其中关于目的港无人提货的条款(新法第九十三条)较旧法有重大调整。旧法确立了“收货人首责”原则,但实践中因收货人身份难定、追偿成本高等问题,承运人常转而向托运人追偿。新法重构了责任规则,明确“托运人首责,收货人例外”原则,即无人提货费用和风险原则上由托运人承担,仅在收货人已行使合同权利却迟延或拒绝提货时才由收货人承担。同时,新法增加了承运人的及时通知义务。结合以往司法实践,新法中“托运人”系指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契约托运人。FOB贸易术语下,实务中往往存在国内卖方(实际托运人)被记载为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上托运人时,法院在查明国内卖方没有参与订舱、控货等情形下,一般认定其对目的港无人提货不承担责任。这一修订平衡了托运人与承运人双方权责,是对司法实践经验的升华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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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律师于《商法》发表专家策略文章《无人提货损失追偿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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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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