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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体育安全,献礼建党百年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将迎来建党100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在陕西举办的关键之年。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竭诚为十四运会组委会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自2020年8月起,康达组建了十四运会法律服务团队驻场十四运会组委会,为十四运会“护航体育安全,献礼建党百年”奠定扎实基础。


关键时期,全新挑战,在这一相融合政治“大年”和体育“大年”的背景下,十四运会的赛事安全保障无疑成为主办方、承办方、管理部门和参赛者最需关注的问题。体育赛事的类型很多,需要从各方面予以防范和应对,避免严重后果的发生,我们从法律风险防范的角度,跟大家共同分享体育赛事中的安全保障问题。


一、《民法典》中的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系源于德国法上的一般社会安全注意理论,该理论并非德国成文法的规定,而是德国法官造法的产物,最先适用于交通安全领域,后来发展到所有契约均确定此安全注意义务。


在《民法典》颁布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已被修改)第六条第二款:“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中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以上两规定就已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承担做了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颁布之后,关于违反安全保证义务责任的规定做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进行部分内容的修改后得到现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修改的内容主要体现在:

①在对公共场所的列举中明确地增加了机场、体育馆两种类型,同时将安全保障义务主体表述由原来的“公共场所的管理人”调整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

②增加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主体在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后,有权向实施了侵权行为的第三人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不论是《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还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体育赛事组织者作为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二、赛事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赛事组织者作为义务主体承担的是直接责任或是补充责任。直接责任指的是由于赛事组织者未采取能够预见或能消除危险等履行基本安全保障义务,在不存在其他第三人侵权的情况下,直接导致了损害的发生。补充责任是指存在第三人加害行为而产生的损害,第三人的加害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的直接原因,而安全保障义务主体未采取积极防范或制止第三人的加害行为或者放任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的必要措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不作为客观上为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提供了条件。


针对赛事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2020年国家体育总局颁布了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细化了赛事主办方和承办方共同承担赛事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主要有:

配置保障设施

第十五条 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根据需要,做好下列保障工作:(一)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二)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三)落实医疗、卫生、食品、交通、安全保卫、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体育赛事活动对参赛者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主办方或承办方应当要求其提供符合体育赛事活动要求的身体状况证明,参赛者应予以配合。体育部门主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应当主动购买公众责任方面的保险。鼓励其他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参与者购买公众责任或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险。

突发事件公告、补偿事宜

第十九条 体育赛事活动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因素确需变更时间、地点、内容、规模或取消的,主办方应当在获得相关信息后及时公告。因变更或取消体育赛事活动造成承办方、协办方、参与者、观众等相关方损失的,应当按照协议依法予以补偿。

信息安全保障义务

第二十条 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因办赛需要使用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相关信息的,应当保障信息安全,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违法使用或泄漏。

赛场安全管理义务

第二十三条 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加强观赛环境管理,维护赛场秩序,防止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防止不文明不健康、有侮辱性或谩骂性、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反社会倾向等方面的言论、旗帜和标语出现,严禁携带危险品出入赛场。


三、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的类别

体育赛事安全风险事件在历史上时有发生,由于今年是建党一百周年的特殊时期,十四运会是国内盛大体育赛事,参与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如果发生安全风险事件,会产生影响广泛、可控性低、损害结果严重的后果。为提前控制风险以及识别十四运会赛事安全风险事件,在此列举几种常见安全风险事件。


(一) 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主要包括传染性疾病的传播疫情、食品安全等其他等可能会影响运动员生命健康与安全的事件。在南京青奥会期间,非洲为“埃博拉”病情的主要感染地区,所有来自疫情区的运动员、官员、工作人员在进入南京之前都经过了层层检测。而当下面临的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如何防控风险、避免疫情传播也成为了十四运会的首要问题,组委会需要对所有运动员及官员、转播商、媒体、市场营销伙伴、工作人员的不同规定和要求,从制度、实施、监控、应急等多角度防止冠肺炎疫情的发生或者扩散。


(二) 紧急安全事件和突发事故风险

北京时间6月13日凌晨,第16届欧洲杯小组赛丹麦队与芬兰队比赛第43分钟,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丹麦头号球星埃里克森在接一次边线球时,在无任何对抗的情况下突然倒地昏厥。而在接下来的14分钟里,现场球员、裁判、医护人员联手上演了足球史上最为成功与伟大的“防守”,将埃里克森从死神手中抢了回来。

现场赛事配备的急救团队在这场史无前例的比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场医疗团队来过硬的业务素养以及果断迅速的救治行动,是让埃里克森苏醒过来的最为重要的原因,通过得当有效的措施把握住了黄金救治时机。爱神本次跑赢了和死神的比赛,赛事组织各方专业的安全保障功不可没,呈现出一场专业级的比赛。专业的赛事需要有专业的保障措施和配套,这样才可以尽可能应对各种始料未及的突发事件。在当今社会,体育赛事在社会的发展中扮演着其他社会活动无法替代的角色,体育赛事在筹备、组织和举办过程的各个环节不论遭遇何种风险因素事件,其结果最终都有可能导致法律风险的产生,因此,对于赛事举办方和组织方,对安全保障义务认识还需要不断随着社会的发展取得进步。

体育赛事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渗透在赛事管理的各个方面。从运动员参赛、交通、饮食,观众入场、离场,运动员比赛过程中,因为场馆原因等均可能发生事故。甚至此前曾有在大型体育赛事举办期间发生球迷骚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情况,比如在2006年德国世界杯比赛中,两队球迷相互辱骂,并产生大规模冲突;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爆炸事件;2012年埃及球迷骚乱事件;2013年波士顿马拉松爆炸事件等等。此次十四运会将落实医疗、卫生、食品、交通、安全保卫、生态保护等相关应急措施,应对紧急安全事件和突发事故的发生。


(三) 特殊恶劣环境风险

2019年6月29日晚,“锦衣夜行”MaXi-Race苏州夜跑赛在苏州举行,赛事活动期间发生了暴雨天气。6月30日凌晨,夏某失踪。后经多方搜救,于当晚21时在木渎镇大焦山池塘内发现了夏某尸体。经勘验,公安机关于2019年7月16日出具证明,确认死者体表无外伤,排除机械性暴力致死,系溺亡。


该案件法院审理的裁判要旨:一般情况下,夜间越野赛事本身具有赛道有一定难度、容易遭遇恶劣天气、救援难度大等特点,故其对组织者责任心、组织水平、应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参赛者自身也提出了更加谨慎的注意义务。本案中本次赛事活动在组织者的经营范围内且按规定进行了报备且有充足的准备,故本院认定组织者在事故发生前已经在合理范围内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此时其并不存在过错。但其在夏某同伴俞翔最初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夏一文无法联系并寻求帮助时,未能引起组织者的高度重视。组织者没有意识到可能发生的意外以及事态的严重性,未真正启动应急方案,综合考虑夜间越野赛自身的特点、当晚天气比较恶劣以及组织者有多次举办赛事活动的经验,本院认定组织者此时未尽到足够谨慎的注意义务,也未在知道参赛者失联的第一时间开展积极、合理、有效的搜救措施。组织者后期搜救工作并不能弥补其初期工作的不妥。综上,本院认定组织方对本起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


应对突发特殊恶劣天气对赛事安全的影响也是赛事主办方应当重点关注和预防的,组织者应有意识,随时发生意外的可能,才可以随时启动应急方案。事后,需要第一时间全面展开积极有效包括医疗、搜救补救措施。不论是前期准备工作、赛事监控应急工作还是事后的补救工作都是赛事主办方应有的保障义务。


结语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体育事业在党中央高度关怀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伴随建党100年来波澜壮阔的体育事业发展历程,体育法治建设成绩斐然,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法律制度体系,体育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大大提升,体育强国建设在法治化轨道上不断稳步推进。十四运会即将在陕西举办,作为全国范围体育盛会的东道主,组委会应充分借鉴吸取过往体育赛事医疗保障、突发事件处理的成熟经验和深刻教训,向全国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这不仅是主办方的高光时刻更是陕西人民的高光时刻。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在十四运会法律服务中坚定信心、奋发有为、精益求精,认真贯彻体育法治建设理念。未来,康达将更加努力地向前奋进和向上攀升,与我国体育法学研究共同进步,为十四运会法律服务不断开创新局面,为法治中国和法治体育贡献力量,也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上特殊的祝福。


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在政府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所内律师先后担任陕西省人民政府第一至六届法律顾问、西安市人民政府、国家级新区西咸新区管委会、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杨凌管委会以及中共陕西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铜川市政府、灞桥区政府、市征收办、蓝田县政府、麟游县自然资源局等诸多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在行政诉讼与政府法律服务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康达西安律所自2020年9月起为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组委会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赛事运营、赞助招商等各个领域。康达十四运律师团队将再接再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十四运的顺利举办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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