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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贵族们,在《民法典》施行在即的这个双11,恭喜您有一份法商福利有待领取!

今天是双11全民购物狂欢节,我们就来谈谈单身这个话题,其实双11源于“光棍节”,单身朋友们当天为缓解“单身汪”的各种压力,便开始疯狂“买买买”以致重拾愉悦!


当然触动父母揪心的时刻又到了,又将点燃那一场场关于相亲的家庭拉锯局。不难理解,中国通行了几千年的男婚女嫁、繁衍子孙、传宗接代的传统文化风俗,难免父母和长辈们为单身子女的婚姻大事操碎了心;据统计长辈们最担心子女单身的原因是子女以后生活没个伴商量、生病或者年老时没人照顾。


相反地,相信不少读者也感慨近年离婚率是高涨不降,不是你朋友在离婚,就是你朋友的朋友在离婚,而且可以看到离婚给双方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代价,对孩子的成长也带来了诸多不利的影响。


何为单身人士?其实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指没有恋爱对象的未婚人群以及离异、丧偶后未再婚的人群;广义是指未确定法律上婚姻关系的全部人群,既包括前述狭义的人群,也包括了已有恋爱对象但未办理结婚的不婚主义人士、同居人群、同性伴侣人群等。据婚恋网在2019年的数据统计,全国内地目前约有2.4亿的人民为单身人士,该人群占全国人口的17%。


何为法商?智商和情商相信读者们都较为熟悉,大家有了解过“法商”这个名词吗?由于我国是法治社会,人们的行为都是在各种法律的规范下进行的,因此法商是人们日常对法律的内心认知和自觉践行,体现的是人们法律素养和意识的高低,明辨是非、保护自身的能力,以及依法办事、遵守秩序、崇尚规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那单身和法商有什么连接之处吗?即将施行的《民法典》对单身朋友们的生活又考虑了什么?又有哪些人性化法律制度呢?


正是由于前述单身队伍的庞大,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从而衍生出当代中国婚姻家庭关系类型多元化(包括单体家庭人群)、低结婚率与高离婚率、低生育率与老龄化、家庭财富的积累和传承的社会特点,在明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民法典》正是以新时代社会形态作为编纂基础,以保障不同人群不同层面所需,当之无愧成为人民权利的法典。本文中,笔者从长辈们最担心的子女年老或生病时没有照顾这个层面来介绍一下。


首先,在结婚与否这个问题上,虽然《民法典》新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这个制度,但笔者还是奉劝朋友们更应在结婚时冷静冷静,婚前务必了解清楚各自的三观、生活习惯、健康等情况,不要盲目的为结婚而结婚,而是应选择与合适的伴侣共谐连理。笔者并不是鼓励单身,而是希望单身朋友们在做每次选择时能掌握主动权,衡量利弊考虑风险后而为之,毕竟婚姻大事是必然涉及到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律行为,此时法商需立即连线,万万不得草率。


由于单身人士是暂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配偶,所以单身人士在一般情况下的法定监护人有父母、子女(离异人士),但随着父母年老或子女尚幼不具备监护能力或不便行使监护权等情况下,若想监护得当就需另寻办法,例如可在自身具备完全智力和行为能力时预先作出一些书面上的明示,用生效的法律授权方式优先替代法定监护。


1.人身权、监护权。

关键词:意定监护、医疗预嘱、遗赠扶养、收养等制度。

可设定意定监护协议来指定您信赖且有能力的人或组织来担任您的监护人,在您失去意志等能力时在平日里行使监护和照顾,管理财产等事务。并可在健康或意识清醒时事先签署书面的医疗预嘱,声明在重大医疗方案决策时而自己又失能失智不可表达意愿情况下,对自身应如何进行救治或者实行临终关怀的明示性文书。从而可以把自己交给信赖的个人或组织,不一定依赖配偶,或者给年老的父母、年幼的子女、工作家庭责任较重的成年子女带来负担,同时有关亲人和组织可作为意定监护的监督人对监护人行使监督职责。


也可设定遗赠扶养协议,由遗赠人和扶养人(个人或组织例如养老院)签订书面协议,由扶养人对遗赠人生养病葬,遗赠人将其财产按约定在其去世后转移给扶养人。

若单身人士确实需要子女陪伴的,也可以响应国家的政策,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收养未成年子女;让该些儿童回归家庭抚养,从而获得更好的成长条件;并可建立日后的养老赡养、相互继承财产的拟制血亲关系。


2.财产权。

关键词:遗赠、遗嘱、遗嘱信托、遗嘱执行和管理、养老信托、公证提存、财产代持、房屋居住权等制度。

如前述,如果已设定意定监护制度的,在行为人丧失能力的情况下,日常的财产可交由监护人进行管理,监督人进行监督。也可以根据自身不同的情况设定遗赠、遗嘱、遗嘱信托、遗嘱执行和管理、养老信托、公证提存、财产代持、房屋居住权等法律行为,对生存特定期间或者去世后的财产进行管理和传承。


前述行为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自己的意愿具体确定物权的归属,而且由于目前财产的种类繁多,因此除了纯粹的所有权传承,并可对财产的使用、收益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进行妥善规划和安排,以全方位且恰到其份的照顾自身、亲人或其他人士的日常所需,并可以起到减少不必要的纷争,简化各种手续等好处。因此《民法典》不但保护了我的财产,而且赋予了我自由多样化处分和管理财产的权利,真正实现了“我的财产我说了算”。


3.当您预见适合的结婚对象时。

关键词:可根据家族情况单方对婚前财产进行配置和规划,并可考虑双方签订婚前或夫妻财产协议。

由于我国内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是实行夫妻法定财产共同制,除非是法律明确规定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情形,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同时规定如果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财产进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者伪造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因此如果您或您父母不考虑在您结婚后实行夫妻财产共同制的,除了婚前可对个人财产进行规划外,夫妻双方也可以根据各自家庭的情况在婚前或婚后对共同财产或各自财产的范围和归属,债务的范围和承担,家事代理权、家庭义务、家庭费用开支的范围和承担,家务补偿适用情况等问题达成一个平衡点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从而排除法定共同制。


有些朋友提出,夫妻双方做协议这样太理性了,另一半肯定不满意,不符合中国国情所需!笔者认为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看。该些行为和协议也存在另一方受到赠与、获得分配和补偿的情况,其实双方把共同生活中可能遇到的财产和家庭义务等问题提前进行考虑并确定解决方案,是可以大大避免双方在婚后产生不必要的摩擦,可更好地维护感情和稳定婚姻关系;而且作出书面约定后,双方也可华明正大地持有自己的“小金库”,不会因此侵害另一方权利而导致少分或者不分;也可以保障父母或祖辈辛苦积累的财产能遵循他们的意愿传承得当;因此是具有值得提倡一面的。

 

综上,在明年《民法典》施行后,相关的配套制度将会逐步完善,以更好更全面地保障不同人群的生活方式。毕竟人生道路的选择权在自己手上,培养好自己的法商,运用好手中的法律工具,从而造就美满的人生。单身贵族们,节日快乐!希望您和您的亲友喜欢笔者今天给你们准备的这份法商福利!


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和作者。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随个案的具体情况不同或法律变迁等因素而最终认定不尽相同,敬请知悉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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