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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厦门成功举办青年律师业务技能培训讲座

2022年2月25日下午,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第一次青年律师业务技能培训讲座在本所成功举办。



本次讲座以“刑事视角下的新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为主题,特邀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恺丰律师主讲,由康达厦门青工委主任、合伙人李颛泽律师主持。



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双全律师、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兴文律师、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杨毅东律师、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曹维律师等刑事辩护律师作为嘉宾莅临现场,参加研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司法解释”)于2022年1月22日颁布实施,张恺丰律师从刑事法律的角度向青年律师分享了其对新司法解释的解读及新司法解释对刑事诉讼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讲座中,张恺丰律师先介绍新司法解释出台的大背景,即股票发行由核准制向注册制改革中相应法律制度的建设完善。之后,结合该司法解释的重大修订,张恺丰律师分析了对于证券虚假陈述所涉四个罪名犯罪的审判趋势。



张恺丰律师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分别进行阐述。就程序而言,新司法解释取消了提起侵权诉讼的前置程序,有利于促进司法机关在涉证券刑事案件中加强司法独立审查。


同时,刑事律师应当尽早介入相关纠纷,不能局限于刑事辩护,以期达到更好的综合处理效果。就实体而言,新司法解释明晰了行为方式、重大性、注意义务等关键点的标准,认可了预测性信息、交易因果关系等抗辩事项,均是刑事辩护中应当注意深入研究的着力点。

最后,张恺丰律师建议关注接下来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于入罪标准、注意义务区分、责任主体广度的实际掌握尺度,提出刑事诉讼应当从保障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有效性的高度出发,从严掌握入刑范围,不盲目扩张,恪守刑罚与行政监管、民事追责的界限。



在交流总结环节,杨毅东律师提出了进一步的思考,简要论述了证券业务与合规业务之间的联系。


同时,杨律师指出,新司法解释中关于“交易因果关系”的部分未明确举证责任。由于因果关系存在众多学说,杨毅东律师鼓励青年律师应在通说的学习上,注重对不同学说的理解,进而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



讲座的最后,康达厦门管委会主任董志武律师高度肯定了本次培训课的实务价值以及张恺丰律师极具前沿性的观点。



本次青工委培训讲座的顺利召开,展现了康达厦门对青年律师培养的高度重视,彰显了青年律师对新法、新领域研究探索的无畏精神与专业素养。康达厦门青工委也将不断助力康达厦门培养更多的优秀青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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