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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代理的重大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历时三年获全面胜诉

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某种业公司诉某生物科技公司产品生产者质量责任纠纷案,历时近三年,最终取得全面胜诉。


【案件背景】

2020年3月,某生物科技公司与某种业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后某生物科技公司就拖欠货款将该种业公司诉至法院;同年10月,某种业公司以产品质量纠纷为由将某生物科技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过程】

我所律师在接受被告某生物科技公司委托后,经过积极反复沟通、梳理事实证据,制定了细致全面的诉讼方案。


2021-2022年经多次开庭,我所律师围绕本案核心诉讼要点,针对原告的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和答辩,较为清晰地还原了案件客观事实:本案系某生物科技公司向某种业公司主张货款后,某种业公司为拖延支付货款而提起的策略性诉讼,实际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质量纠纷问题。


2022年6月在法院通知将公开宣判前夕,某种业公司突然撤回了起诉。就当我所律师在帮助客户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时,又被法院告知某种业公司于2022年7月重新提起了第二次诉讼。


为完美解决案件争议,本案承办律师针对原告提起的第二次诉讼,在第一次诉讼基础上,针对对方虚构事实、缺少证据等薄弱点进行了重点研究,并在庭审过程中重新组织和完善证据,进行了高效、准确的答辩。同时,在二次诉讼过程中,我所律师通过反复与法院沟通、列举事实和法律规定,成功将原告冻结被告公司的巨额资金置换为了银行保函,极大缓解了被告某生物科技公司的生产经营压力。在本次诉讼中,原告对产品质量提出司法鉴定申请,我所律师就此提出异议,并明确其不具备鉴定条件,最终法院及委托的鉴定机构采纳了我所律师的意见,法院于2023年6月作出终止司法鉴定的《意见书》。


2023年8月,法院再次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我所律师从“产品质量”、“损失证据”、“因果关系”三个层面阐述了意见及证据,获得了非常好的庭审效果。庭后,原告于2023年9月撤回了起诉。本案至此历经原告两次起诉、近三年的审理后,终于获得最终的全面胜利结果。


【结语】

本案核心争议是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通过大量案例及法律规定检索,我所律师向法院阐明:产品生产者质量纠纷中,产品使用人提起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需对产品缺陷、损害事实及产品缺陷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然后由产品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在产品使用人未完成举证责任前,举证责任不发生转移。该裁判规则对于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指导意义。


同时,在上述案件争议焦点中,也体现了律师在案件中对法律规定、事实证据掌握和运用的能力与水平;在本案具体审理过程中,原告某种业公司在公开审理前夕突然撤诉又重新起诉的行为,诉讼中连续申请保全的行为等,都不同于一般案件,也极大考验了律师的应变、沟通能力。本所律师将始终把客户利益置于首位,勤勉尽责、严谨专业地积极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法律服务。




本案代理律师

霍进城 杨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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